第七十三章 接受(2 / 2)
“所以你就到处猎杀吸血鬼?”
“我恨不得把他们都杀光!”血刃恶狠狠的说,一句话,把他对血族的恨意表达得淋漓尽致。
“如果你觉得这样是对的,我也无话可说。”洛优优也看向天上的繁星,在城市里,很少能看到这样漫天的星星。
“什么意思?”血刃觉得洛优优话里有话。
“这个世界就是胜者为王的,血族的存在,血族以血为生的天性,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这是他们的本能,如果可以,谁愿意做嗜血又不老不死的怪物呢,你活的时间很长了,你应该明白那种寂寞。”
血刃沉默了,寂寞,这是一个多么熟悉的名词,他独来独往,除了每天用猎杀来填补自己的空虚,与他作伴的就只有寂寞,寂寞就像一个黑洞,把他往里吸,他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由着自己越陷越深。
时间,似乎就是与寂寞做伴的东西,时间越长,积累的寂寞就越多,寂寞到他都快忘了如果不寂寞,他还能感觉到什么超级微信。
“人类又何尝不嗜血呢?只不过他们把一个个生命都煮熟了烹饪了来吃,难道那些动物就不是生命吗?也许你会说,他们可以吃素,但是那些花花草草就没有生命吗?”洛优优继续说。
这是认识寒水烟以后她忽然明白的,她从前认为的没有生命的东西,都是实实在在的生灵,否则不会有盛放和枯萎,那是它们生命的全过程,我们不能因为它们不言不语就认为它们没有生命。
血刃沉默了,这是他活了二百多年没有想过的东西,血族嗜血,也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在这世界上的任何生灵,又何尝不是在为了生存而拼搏而屠杀呢?
“你恨血族,不仅仅是因为你自身的变化吧?”洛优优看清了血刃的表情后继续说。
“是。”血刃站起来,“还有一笔帐没算。”说完就离开了洛优优的视线,只留下空气中的血的味道。
有时候你选择不了你的身份,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然后——接受。
洛优优回味着血刃的话,看着手里的血袋,微微一笑,不能接受又能怎样,她回不去了,不知道是哪里,总之再也回不去了。
她把血袋里的血一饮而尽,自己的力量,也许可以让自己做到更多!
洛优优又抬头看了一眼夜空上的繁星,怎么也化不开的浓浓的墨色,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璀璨,在这样的夜色下,在茫茫的沙漠中,她忽然觉得的自己很渺小,只是天地间的一粒尘埃,谁会在意她到底是怎么活着?喝血又怎样!
她忽然笑了,这么久以来真心的笑容,眸子渐渐变成红色,这红色却不会让人觉得太血腥,而是充满了柔和,不再压抑自己的天性,洛优优觉得很轻松。她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的眼睛,忽然发现,好像红色也挺好看的。
井炎拿着快喝完的不知道第几个血袋找到洛优优,看到她的红色眸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看到洛优优清爽的深情,之前那怎么也抹不掉的压抑都不见了,两个人对视着笑起来,洛优优忽然抢过井炎手里的血袋,仰头喝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把空袋子塞回到井炎手里,“不要乱丢,破坏生态。”
井炎笑着摇摇头,知道开玩笑了,就说明她没事了,他之前还一直担心洛优优接受不了自己的身份,这样最好,不管她是什么,只要开心就好。
等所有的事情结束了,他就陪她一起去寻找她的身份之谜。
人在没有心理负担的时候,好像干什么都很得心应手,几个人漫步在沙漠里,洛优优觉得不那么难熬,甚至觉得这沙漠的风光很好,绵延不绝的黄沙延伸到天的尽头,好像跟黑色的巨幕相接,走过去就可以走到天的尽头。
“喂!你慢点儿,很雷人啊!”月神薰在洛优优的身后不满的大叫。
虽然是用走的,他们的速度却比人类的跑还要快几倍,一人拎着两个皮箱,一晚上还是赶了三十公里的路。
他们要向沙漠的最中心前进,据说那里是海市蜃楼发生的频率最高的地方,如果幸运,他们在半路上就能遇到,但是他们必须要解决另一个问题,就是海市蜃楼,都是发生在白天。
天际渐渐跳出一抹亮光,沙漠里没有遮挡物,月神薰“啊”的一声大叫,然后躲到两个侍女身后,“快!搭帐篷!”
侍女手忙脚乱的开始打开行李箱,把一个黑色的遮光布材料的帐篷拿出来。
其他人也都赶紧行动,这里没有遮挡物,一点点阳光都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