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314:我要结婚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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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急吗?
当然。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慌了,甚至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苏桃盯着杯子里轻轻晃动的褐色液体,她的灵魂仿佛都飘到了半空中,听见自己平缓而冷静的问道:“严重吗?”
霍启政闲适的喝着咖啡,他加了很多奶和糖,这味道,出乎意料的好,“抢救了三次,连医生都放弃了,最后他还是奇迹般的活过来了。偿”
“什么时候的事?”
她每天都有看国内的新闻,关于顾予笙出事的消息,连半点风声都没有撄。
“17号。”
端着咖啡杯的手再次顿住,是她走的那天。
长睫垂下,她平静的喝咖啡,“哦。”
能和萧随心在大街上拥抱,说明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举止优雅的男人有些惊讶的看向她,这好像不是一个女人听到爱的男人出了车祸的正常反应吧,“不打算回去看看?”
她用手撑着下颚,笑的有些意兴阑珊,“这边还有很多工作,我暂时不打算回去。”
“他和萧随心......“
霍启政笑笑,没再说话。
两个沉默了一阵,霍启政招手让服务生买单。
“苏桃,其实你在自卑,在和顾予笙的这段感情里,你一直属于被动的那一个,你亲眼看过他对萧随心的好,看到当时在你心里如神祗的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一次次没有底线的纵容,所以,即使顾予笙对你再好,你也不会有当初看到他对萧随心那份好时的震撼,因为,女人善妒是天性使然。”
她微微不悦,不喜欢别人将她的心事摊开,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我没有。”
“当你看到他能为了萧随心豁出性命不要,就没勇气再留在他身边,因为你知道,他即使能为了你不要命,也只能证明你和萧随心在他心里的地位是平等,你永远,越过不过她......”
与其一辈子活在妒忌猜疑中,不如果断的离开。
“够了,”苏桃起身,脸色白的很难看,“我还有工作要做,先......”
“苏桃,”霍启政拉住她,“我来,是跟你求婚的。”
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正方形的暗红色盒子,从里面取出戒指,也不问她的意见,直接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苏桃甚至连反抗的权利都被他剥夺了!
对上他沉寂深邃的眸子,苏桃重新坐回位置上,第一次,反握住他的手,“你确定,你是在求婚?”
他的表情,明明是生无可恋的绝望和无助。
苏桃眨了眨湿润的眸子,她努力的上扬着唇角:“顾予笙心里萧随心,你的心里,也同样有个郁七七,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
***
“少爷呢?”
隋渝从楼上下来,手揉着酸痛的颈椎,这几天颈椎病犯了,整个人都是昏沉沉的。
桂嫂正在打扫卫生,抬头扫了眼二楼顾予笙的房间,“刚用过餐,上楼了。”
“食欲好吗?”
顾予笙搬回顾家老宅了,身体上的伤还没痊愈,但已经完全不用担心了。
他坚持每天去公司,隋渝顾及他的身体,哭过闹过求过,都没打消他回公司上班的念头,连顾老爷子发话,都没作用!
吃饭、睡觉,所有的一切都看似正常,却又透着让人惊慌恐惧的不安。
他整个人都沉寂下来了,吃完饭,就呆在房间里,不见人,也不让人进他的房间。
如今她倒是感谢他执着的每天坚持上班,要不然,她连他的情况都无从得知。
苏桃——
每次这种时候,她就会想起那个女人,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却又透着一丝复杂的期盼。
期盼她能回到予笙的身边。
即使她厌恶她,憎恨她,只要予笙喜欢,她可以忍。
只要她的儿子好好的!
敲了敲门,里面没人应,她心里一慌,甚至顾不得顾予笙有可能会大发雷霆,将手放在门把上,轻轻一扭。
居然没锁。
“予笙?”
她慢慢的走进去。
顾予笙趴在床上,脸朝着里侧,旁边放着一份报纸。
隋渝走近些才看清上面的内容,是记着拍到他和萧随心在大街上拥抱,猜测他们婚期已定的报道!
“你没让公关部发新闻稿澄清?”
她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儿子这么颓废过,精致的下颚冒出了青色的胡渣,眼眶周围的黑眼圈很重,经常熬夜失眠造成的皮肤干燥缺水。
“予笙,她如果要回来,早都回来了,报道已经登出去几天了,她没有任何回应,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给你打过,还不让你死心吗?”
顾予笙紧紧的闭上眼睛。
隋渝高涨的怒气在看到从他眼角坠落的那颗眼泪时,一下子偃旗息鼓了。
她身体颤抖,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想到他右侧下方的肋骨断了,才手忙脚乱的想将他拉起来,“医生说你现在只能平躺,起来,你不是要找苏桃吗?妈帮你去找,妈就是求,也把她求回来。”
要找苏桃并不难,她在慕森上班,又是应公司要求去出差,只要问慕锦年,就知道了。
“妈,你出去吧,我没事,不用去找。”
顾予笙平躺着,半阖着眼睛,神色平淡,刚才的那滴眼泪似乎只是她的幻觉。
“予笙......”
她不放心,甚至有几次做噩梦,还梦到他自杀了。
“妈,我真没事,这几天我已经想明白了,感情的事,需要彼此的信任和付出,她不信我,所以才会走。出去吧,这件事,我会处理的。”
他睁开眼睛和隋渝对视,眼睛透亮,没有哭过的红血丝和润泽。
隋渝松了口气,是啊,这是她隋渝的儿子,怎么会为了个女人哭呢?
“好,那你好好休息。”
关上门,隋渝朝着走来的顾东溟长长的叹了口气。
***
约翰内斯堡的季节温差变化不大,苏桃穿着米色的风衣,里面一件雪纺衫配珍珠色裤子,黑色细高跟鞋,头发挽的很精致服帖。
霍启政走在她身侧,一身黑色的西装,衬得他的双腿修长笔直!
10到11月,是紫薇花开的季节,约翰内斯堡的街道上,大片的紫色在城市中蔓延,树上的花将天空染成紫色,地上跌落的花瓣铺成厚厚的地毯。
太美的风景会让人的意志力变得恍惚,就像现在,她几乎已经沉浸在了这大片的紫色中。
这一瞬间,她是喜欢这个城市的。
到处都盛开着漂亮的鲜花!
霍启政伸手牵起她微凉的手,不像顾予笙那边霸道的十指紧扣,他只是轻轻的虚握着,“很美。”
“是啊,漂亮的,我都舍不得走了。”
霍启政微弯了唇角,“我说的是你,很美。”
苏桃的脸突然就红了,映衬着这漫天的紫色,格外的动人心魄。
手心微微的冒着薄汗,被一个优秀的男人牵着,正常女人都会紧张,由此证明,她是正常的。
动了动,被霍启政更紧的握住。
“那是因为,你没看到过余塍。”
她笑的像个捉弄人的孩子。
“嗯?”
“人比花娇,如果他在,这让人眩目的紫薇花估计都要失去颜色了。”
霍启政抿唇,“那有机会,倒是要见见了,不过,我一直以为,情人眼里出西施。”
“顾予笙和余塍不是同一种类型的,怎么说呢,”她皱眉,细想了一下,“比方说,如果要用植物来形容男人,余塍绝对是娇艳的牡丹,而顾予笙,是......参天的大树......”
他是能让你即使处在刀山火海,也能生出安全感的人。
仿佛有他在,所有的担子,你都可以放心的交给他,所有的危险,他都能在弹指一挥间化为无形。
霍启政正对着苏桃,轻轻的吻了吻她的额头,“那我呢?属于哪种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