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写的飞快(2 / 2)
袁冬初用的的确不是毛笔,这种要求速度的时候,她果断放弃了这段时间习字用的毛笔,而是改用了羽毛笔。
这时代,写字的主流当然得是毛笔。
而且对于方块字来说,毛笔书写的、行云流水的美感,绝不是其它写字工具可比拟的。
袁冬初没打算和主流较劲,也很愿意在这个环境中,练一练行云流水的书写境界。
但为了应急,她也利用闲暇时间,做了几支用起来比较顺手的鹅毛笔。
为了免去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用鹅毛笔写字时,显得有点内涵。袁冬初没保留羽毛的整体形状,只取用了羽毛的笔管。
而且这东西做起来着实费事,又是加温、又要掌握削切角度。袁冬初浪费了三十几根羽毛,才做成功三支笔。
在需要书写速度的当下,这三支笔便排上了用场。
想她当年,也是从海量作业中奋斗出来的。这时的她,就拿出当年做作业的精气神,下笔如飞,一边做常规询问,一边根据顾客的口述,飞快记录着。
对她这种不一样的书写工具,顾客还没来得及表示出惊讶,一个收条便塞给他,女子身后的小丫头已经招呼下一个上前。
另有一个半大小子,客气的对他微笑:“主顾您走好,欢迎再次光临。”
额,这就是变相撵人了吧?想再看看新鲜的顾客一头黑线。
但人家小哥说的很客气、很有礼貌,这么多人等着邮寄物什,他赖在这里不走,大约会被人骂。
新鲜当然是看不成了,那位顾客只能一步一回头的遗憾离开。
不但在袁冬初这边办业务的顾客惊讶,排在其他队伍的人也都探头探脑。包括潘再水和张二柱这些自己人,其实也都极力掩饰震惊的情绪。
置身于诚运这个环境中,面对着将来的大好前景,只要有点心气的人,都在很努力的各自提高着。
若哪个人不够努力,即使现在的位置不错,一段时间后,很有可能会被同伴、甚至被下属超越。
在这种努力中,潘再水等人能感觉到自己的提高,也很欣喜这种变化。
可是,和这位大小姐相比,人家那是一日千里,他和所有人,则是以老牛拉破车的速度缓缓爬行。
很怀疑人生的有木有?
排在其他队伍的顾客面对此等情节,也忘了抱怨给他们办业务的人手太慢,光顾着惊讶了。
中年书生两人踱过来,自以为是来审时度势,甚至有可能看一番热闹的。哪知看到的,居然时此等情形。
这种情况下,他们哪还有什么坚持的心气儿?
虽然刚才说的和想的,都很冠冕堂皇。但已经落魄至此,基本上已经科考无望,一家老小的生计才最重要。
至于写单之后,需要分开放置的包裹信件……嗯,举手之劳而已,便可怜那些粗人不识字,当做施舍他们便是。
两人暗叹一声事不可为,心照不宣的便各自想通了。
只是,想回头却不那么容易。
两人寻摸着打算做事时,才想到店里只够摆六张桌子。
而这六张桌子已经坐了人,而且因袁姓女子的参与,除了中年书生两个,写单人居然还富余出一个。
被顶下去的,就是和中年书生一拨吃饭,起身时迟了一步的那个。
就是迟的这一步,便被早一步进了店铺的人,抢去了一张写单桌案。
于是,这人和中年书生两个一样,整个下半晌,一张单子没写。
好在这人终究还是受了些优待,太阳西斜时,他被潘再水喊去,替一个寄信人写了封信,这半天好歹有了两个铜子儿的收入。
而中年书生那两个,却是真真的闲了半天,奈何大家都很珍惜这个按劳取酬的工作机会,很敬业的忙碌着。
中年书生之前又表现的很高调,这时能把谁换下来?
两人只能眼看着太阳渐渐西斜,时间一点点流逝,竟然连明日是否还有事情做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