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汉语隐实示虚趣难词(2 / 2)
妻子有外遇的丈夫,与鸨儿的丈夫无共同点,不当用同一词称说。
“王八”称外淫妻子的丈夫,应是理据用字“亡把”的隐实示虚。“亡八”的“亡”字正是本字。“把”是不少方言口语对男孩生殖器的俗称,或称“牛把把”,也就是 “**”等词第二语素的由来。“亡把”是男人没有生殖器的意思。妻子外淫,往往是丈夫性能力弱,或者感情不和,夫妻之间无有**。从夸大而调侃的情调对丈夫作讥讽,可说他无男阴。虽未离异但因故无**的夫妻,也有自我称为寡妇、光棍的,说法类似。
《全国各界切口大词典.商铺类.绸缎业》:“把儿:男人。”即有把的人。《绮谈市语.人物门》:“师人:巫者;岛八。女师:尼者;岛七。”按,“岛八”是“道把”的隐实示虚,男道士。“岛七”即“道七”,女道士。“七”可以是“八”的类推仿词,也可以谐音而趣说是道士之“妻”。《新刻江湖切要.人事类》:“念:无。”《官职类》:“太监:念二。”即无“毛老二(指男阴)。”纪昀的笑话把太监称为“他的下边没有了”。这些市语与“亡八”都是类似的系列词,只是文人把“亡八”用在作品中而不易看出与相关市语的联系。
至于把这种丈夫叫成“龟”,是另外两个原因所致。一是由“无龟”而谐音成“乌龟”,再省成“龟”。龟指男阴,“无龟”即同于“亡八”。一是“缩头龟”省说为“龟”。缩头即指阳痿之类,指不能满足妻子的**。用“亡八、王八”和“乌龟”同称这种丈夫,因而也就把动物的乌龟,称为王八了。
明谢肇滞《五杂俎》、清梁章鉅《称谓录》均言,龟无雄,纵蛇而交,因而称这种丈夫叫龟。《五杂俎》又说,龟即乌龟之省,而“乌龟”则是“污闺”之讹。按《说文》:“龟: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蛇为雄。”这是很不合实际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龟》中说:“雌雄尾交,亦与蛇匹。或云大腰无雄者,谬也。今人视其底甲,以辨雌雄。”要从丈夫无性能力作释的思路合宜,但龟无雄的说法毕竟不是事实。这样说,那种妻子也成了龟即雌龟,也不合理。以“污闺”的谐音解释“乌龟”,则所指称的变成了妻子与她的私通者,是他们在闺房中行污秽之事。《辞源》解释以王八称龟的原因,是《史记.龟策列传》言龟有八种,第八种叫“王龟”。但“王八”本是先指那种丈夫,后才成为称动物为龟。而且《史记》中说的是“玉龟”,并非“王龟”。
妓女主要是她们女阴,是属于即归于妓院老板的。女老板就是她们的婆。性隐语或以“圆”指女阴。书面文雅的说法是:规。古语把方、圆各称规、矩。由鸨母对妓女进行调教、管理。所以,“龟婆”实际是“规归婆”的谐音:妓女的“规”(指女阴)所属归的婆。从“龟婆”仿出“龟公”词来。“规”、“归”、“龟”三个字有的方言同音,有的近音。
五届、鸟、屄
男女生殖器的俗称,自应有词义的理据,但难知而从无人作释。男阴之名“尿”,方言异写多有,但读音基本相同。从比较通行的此字言,“求”为声符,但许多古词字形中的声符也兼表义,是理据本字的读音。据此循声求义,“求”之言,当由“丘”来。《说文》:“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男阴即高出之物,所以方俗口语又叫成“把”。
“鸟”的二音二义,自然不是引申关系,当是殊途同归的谐音。男阴可突起而平时下垂,垂即“吊”,故俗字作“**”。谐音隐实示虚,设难成趣而写作“鸟”,但读“**”之音。北方方言或说“锤子”,便是“垂”的变说,而不是用锤子、榔头的形状作比喻。
“屄”是会意字,但与读音有联系。各地方音的最大差别是声母送气与否。据知词义的理据当是“辟”,从其处有缝言,与“屄”从“穴”相通。日本创世纪神话,人类之祖的男神伊邪那歧问妹妹(人类之女祖)伊邪那美:“你的身体怎么样?”妹答:“我的身体已长成,只有一处未合。”兄又说:“我的身体也已长成,但有一处多余。我想把我的多余处,塞进你的未合处,生产国士,如何。”这种形状描述,与我们的俗称一致。
广州方言、南宁平话用“膜”字称女阴。广州话其字与“溪”同音异调,当是理据本字,从沟溪言。东莞方言字作“屄”,但读音与“奚”同音异调,而与广州话读音对应,本字也当是“溪”。
以上讨论说明俗语词对男女阴的称名,尽管读音、字形差别甚大,但深层隐蔽的理据,往往是二者的自然形状。
《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品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大戴礼.易本命》、《淮南子.地形训》均言:“丘陵为牝;蹊谷为牡。”高诱注:“丘陵高敞,阳也,故为牝:蹊谷污下,阴也,故为牡。”长期以来,学者们习惯于从朴素的哲学观点来解释这些论述,自然也是对的。现在可以明白,它们“近取诸身”,正是从男阴女阴的通俗而形象说法为喻的。
作了上述清理论证之后。可以再说“兔子”词作妓女义的市语的原因。“兔”是“秃”的谐音。秃者,平也。是女阴其处形状的描述,并与以“丘”言男阴对比。还可以从从其他词语比证,此略。
六、马伯六
马伯六、马百六、马泊六、马八六,是异形写法。据例句,易释为“撮合男女搞不正当关系的人”而确。难点仍在于理据不易知,虽有多种**,并不准确。
《宋元语言词典》马,女阴;泊,停留;六,即鸟,男阴。”但把“六”讲成男阴无据。按此,字面是女阴中停留男阴,也与所指牵合人各是一事。
李申《金瓶梅方言俗语汇释》:“马交必人举其肾,纳于牡阴中,故云马伯六。”既不合马交的实际情况,也不及“伯六”字与词义。
《汉语大词典》采用清褚人获《坚瓠广集.马伯六》的解释:“俗呼撮合者曰马伯六,不解其义。偶见《群碎录》:北地马群,每一牡将十余牝而行,牝即随牡,不入他群……愚合计之,亦每佰牝马用牡马六匹,故称马伯六耶?”
人工蓄养的禽畜,都是留传种的雄性者少,但无固定比例,更不是“每一牡将十徐牝而行”的情况。此比例数与撮合人词义又各是一事。不得正解时,什么样的附会之说都会被牵扯出来,犹如瞎子摸象,从孤立的某一局部而言,也有相合之处。今议,词当是“马伯乐”的理据。涉性词语,故作隐曲,口耳相传,用字讹异。从用此词的作品看,当是吴语词。以苏州方言为例,“百”、“伯”同音同调,“六”、“乐”同音同调。上海话“百”“伯”同音同调,“六”、“乐”音近。伯乐,即古代善于相马的人。**中女在下位如马,男在上位,以“御(马)”为说。所以俗语、市语往往以“马”指称妇女,如“养瘦马”之说。《全国各界切口大词典.盗贼类.剪绺贼》:“马生:妇人也。”同书《卖春药治毒疮者》:“马客:妇人也。”如此,“马伯乐”即其人自诩是善于给那种男人推荐好“马”的伯乐。至于词中或作“八”、“泊”字当是讹写。
七、鸨母
妓女养母叫鸨母,出人意料,难得正解。宋陆佃《埤雅》首言:“鸨性最淫,逢鸟则与之交。”明朱权《丹丘先生论曲》:“妓女之老者曰鸨。鸨……喜淫而无厌,诸鸟求之即就。”《汉语大词典》在“指老妓或妓之假母”义下即引此。《辞源》引此后断言:“后称妓女曰鸨儿,妓女之养母曰鸨母,本此。”
令人奇怪的是陆佃之前为何无鸨性淫之说?鸨是雁类,雁为候鸟,《本草纲目.禽部.雁》:“〔时珍曰〕雁有四德:寒则自北而南,止于衡阳,热则自南而北,归于雁门,其信也。飞则有序而前鸣后和,其礼也。失偶不再配,其节也。夜则群宿而一奴巡警,昼则衔芦以避增缴,其智也。”因而古代婚礼有“奠雁”一项,恰与后时之说相反。尤为无据的说法是,鸨纯雌无雄,与他鸟合。只能是不得正解,凭想象作曲说,而相信以“鸡”喻“妓”为此暗中作了支持。
王镆先生《宋元明市语汇释》:“卜儿、鸨儿、保儿:《行院声嗽.人物》:‘婆婆,卜儿’;‘南妓母,卜儿’;‘母,保儿’;‘北妓母,鸨儿’。实际是一个词,仅南北方音小异,适用范围略有差别。此词字形以‘卜儿’较为习见,含义、用法有二:一指戏曲中扮演老婆婆的角色。……其二是指妓之假母。……《全元散曲》第1735页无名氏《柳营曲》:‘保儿心雄纠纠,橛丁脸冷犓捜。”。
所论为确,但不精细。“卜儿”不用于直接称母,便是“婆儿”的借音变说。“保儿”用保养义,与“媬傅”词中同一理据。“鸨儿”只是隐蔽实际理据的趣说,只取本不相及而相及的作假,毫无事理瓜葛,与“鸡(妓)”一样。明清之时几乎全说成“鸨母”。《云窗梦》二折《二煞》:“都是谋儿误倒临川令。”“谋儿”宜平实的理解为指鸨儿的计谋。顾学领、王学奇《元曲释词》却言“谋儿”与“保儿”是“鸨儿”的同音近音字。即以为“鸨儿”是理据明白、合宜的正体,恰是颠倒了本末。
鸨鸟性淫杂交一说,《辞海》不予理会,只释“旧时老妓及妓之养母之称”。《宋元语言词典》:“鸨儿:妓的假母。”显然是不相信那奇怪的说法。《汉语大词典》在鸟名义下介绍习性甚详,而不及此说。但在老妓义下却突然引“喜淫而无厌,诸鸟求之即就”,前后矛盾。而古代作品的选注中几乎都以鸨鸟性淫为释,成为一种强势。
以上相互联系而辨析的词语三十多个,都是方言、口语词,有的进入文人作品或为通语。方言口语词正是近代汉语词汇的主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的语言是生动活泼,有趣味的。隐实示虚,设难成趣,正是一种机制,一种方法,一种原因。
词语是系列性的,方言俗语也是如此。它被著录于文献,进而成为通语词,往往与其系列失去联系。语言研究者不知机制及其系列,孤立地研究词义,必然易有各种失误。本是可理解的,成为不可理解;本是有情趣巧意的,被解释得支离破碎,牵强矫理,泯失趣味。
附言
本文曾请北京大学中文系蒋绍愚先生指导,谨此致谢。
(原载北京师范大学《语言》第四卷,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