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打、作、为的泛义动词的性质及使用特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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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自己语言中最习惯的用语,有时竟然是很不理解的,汉语动词“打”就是典型一例。从晋至宋,“打”字口语中使用已极为普遍,而且词义似乎灵活多变,既看不出与本义打击的关系,也看不出各种用法间的联系,更难以如同其他大多数词一样归纳为简明的几个意义。欧阳修《归田录》今世俗言语之讹,而举世君子小人皆同其谬者,唯打字耳。其义本谓考击,故人相殴,以物相击,皆谓之打,而工造金银器,亦谓之打,可矣,盖有锤击之义也。至于造舟车曰打船、打车,网鱼曰打鱼,汲水曰打水,役夫晌饭曰打饭,兵士给衣粮曰打衣粮,从者执伞曰打伞,以糊粘纸曰打糊,以尺丈量地曰打量,举手试眼之昏明曰打试。至于名儒硕学,语皆如此:触事谓之打。”几乎无论什么动作都可以用“打”称说,这一概括本是有见地的。然而他却不懂得千百万人的这种语言实践自有其规律性,反而认为是言语之讹中皆同其谬者。一念之差使他对泛义动词这一重要语言现象的认识南辕北辙而失之交臂了。
语言表达的最高制约性不外乎准确、简明、艺术三者。三者或不可全得,而可只求其一。所谓模糊语言学就是研究因唯求简明而导致的一些语言现象的,其中有模糊词义一种。泛义动词与模糊词义有类似处。一个动词可以指称或代替许多具体动词,远远超出它自身而使用范围宽泛,因此它表达的意思就比较浮泛而游移,朦胧而存在。似乎有很多很多的意义,但每一意义或不知与本义是扩大、缩小、引申中的何种关系;在每一次代替用法时或难确言究是代替哪一个动词。就因这种宽泛和浮泛的特点,我们称它们为“泛义动词”,以区别表意准确具体因而范围固定的一般动作动词。“打”就是典型的泛义动词。在欧阳修的举例中,它可以指称或顶替“造、网、汲、晌、给、糊、执、量、试”等。这是范围的宽泛,即词义泛的一方面。以打鱼言,可以说代替的词是“网”,也可以说是“捕”,有时也可以是“捉”,“是”捞。以打衣粮言,给、发、领,对它都有适应性。应当说:“代替和指称许多具体动作的动词”,这就是打字的词义。它的性质是泛义动词,因之触事皆谓之打,正是人们对这一规律得心应口的使用;斥为讹和谬,只能遗憾欧阳修的认识至少尚未达一间。
我们对打字的泛义指代再举例说明。《警世通言》卷39:“先生留我,为何要你打短?”言揭短,说短处。《初刻拍案惊奇》卷10:“我们小本经纪,如何要打短我的?”言扣钱、少给钱。而《抗日歌谣》:“老汉今年六十五,年年帮人去打短。”言当短工。打面、打油指代的是买:打柴、打草指代的是砍、拾、割;打水指代的是汲、吊、取、舀。打草鞋、打毛衣指代的是编、织。打电话即挂电话,打电报是发电报。但是,发言、发书、发球、发消息、发热、发病等等却未见用打字来指称的。这说明触事谓之打是从可能性对泛义动词的泛义做理论性的高度概括,至于语言实际中有无某种指代用法却或者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有约定俗成性或封闭性。理论上的或潜在的触事可谓之打的开放性同实践中的封闭性的矛盾,说明各种被指代的动词词义不应是打字的词典学上的义项,只能是打字泛义(即可指称或代替的具体动词)的一种具体表现,所有的各种指称用法才构成了打字的泛义,成为打字的一个特殊的义项:可以指称许多动词的泛义。这种认识不仅在理论上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深刻性,在实践上也有极大的指导性和方便性,尤其是在词典编纂方面。
汉语泛义动词并非仅打字一个独苗,也有一个家族,古今汉语、许多方言中都有。“搞”字就是现代汉语从西南方言吸收而来的指代性能极强的一个泛义动词。现代汉语所谓“进行”义一类动词,实际上就是泛义动词。古汉语中,治、理、修、取、行、加、施、见等,也有泛义的用法。打、作(做)、为,三个是汉语泛义动词中最典型的。作字和为字因从上古汉语时期已是泛义动词,而且多用于书面语,人们比较习惯,因之对它的词义未产生讨论。打字则因中古时期泛义用法在口语中异军突起,致使从欧阳修之后许多人讨论它的词义。
打、作、为的泛义用法在具体实施时,也就是说在组成动宾关系而表达时,很规律地都有三种形式。第一种,也是更习见的一种,是单独使用指代某一具体动作动词,同宾语组成动宾结构。反馈到宾语,甚或要反馈到更大的语境,以至读完全句,始可感知它是指代某一动词。前文所言及的打鱼、打衣粮、打水等等都是这种形式。唐代郑綮《开天传信记》:“(力士)曰:‘陛下试召严安之处分打场。……’上从之。周行广场,以手板画地,示众曰:‘犯此者死’。”打场,即在场上画定个区域。清曹寅《晓鸡行》:“日晒野田红稻香,四野人静闻打场。”此言在场上打稻使脱粒。又如今言:“打麦子十多石,丰收了。”“打麦子四五天,累极了。”前例指代出产或收获,后例指代碾,要靠全语境。又如冯梦龙《山歌.求老公》:“二更中,爬来小阿奴奴头边来学打雄。”打雄,吴语词,本言鸟类**,北方俗称“踏蛋”。不懂吴语者读完全诗才朦胧感知“打雄”之意,而语言学家也绝难另换一个动词与“雄”组成动宾词组表示同样的意思。这种例子都说明泛义动词指代的浮泛,却也说明泛义动词在群众语言中心领神会而造词的神奇。谁也难以给这个打字确立一项词典学词义。
下面是“作”字单用指代具体动词的例句,括号中是可能被代替的一个或几个具体动词。《尚书.洪范》:“惟辟作(表现、享有)福,惟辟作(表现、享有、施行)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后汉书.马严传》:“又选举不实,曾无贬坐,是使臣下得作(滥用)威福也。”扬雄《赵充国颂》:“在汉中兴,充国作(表现、振奋)武,纠纠桓桓,亦绍厥绪。”元人王恽诗:“前林疑虎啸,作勇助吾惫。”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2:“遇事敢为,此作(表现、有)勇也。”《乐府诗集.华山畿》:“投壶不得箭,忆欢作娇时。”杜甫《江头五咏.花鸭》:“稻梁沾汝在,作(怀、有)意莫先鸣。”张籍《寄昭应王中垂》:“春风石瓮寺,作(尽)意共君游。”元好问《风雨停舟图》:“老木高风作(任)意狂,青山和雨入微茫。”陆龟蒙《幽居有白菊一丛……》:“月中若有闲田地,为劝嫦娥作(加、着)意载。”
泛义动词正因其指代性而有浮泛游移的特点,所指代的并不十分明确固定,可为此,也可为彼。这与一般动词词义的有排他性不同,这种指称义不能独立成为泛义动词一个义项。《左传.昭公六年》:“作(点、燃)火以铸刑器。”鲍照《梅花落》:“念其霜中能作(开)花,露中能作(结)实。”韩琦《柳絮》:“有时穿入花枝过,无限蜂儿作(结、成)对飞。”韩愈《盆池》:“忽然分散无踪影,惟有鱼儿作(排、结、列)队行。”
《尚书.洪范》:“火曰炎上,木曰曲直……润下作(呈、是)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红楼梦》75回:“只因昨日多喝了黄酒,又吃了月饼馅子,所以今日有些作(发、感觉、泛)酸呢。”杜牧《云》:“莫隐高唐去,枯苗待作(下、赐)霖。”隋炀帝诗“断雾时通日,残云尚作(响、打、发)雷。”苏轼诗:“银光作(闪)电走金蛇。”《孟子.梁惠王上》:“天油然作(起、集)云,沛然下雨。”
有时“作”字能把一个复杂情况浓缩凝结成一体。如古代用火灼龟占,一整套情事称“作龟”。《周礼.春官.大卜》:“凡国大贞,卜立君,卜大封,则胝高作龟。”郑玄注:“作龟,谓以火灼之,以作其兆也。”今语“作爱”也是如此。
下面是“为”字单用的泛义例子。
《左传.成公十年》:“疾不可为(医)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杨万里《贺祷雨》:“尚书幸有为霖手,编洒江东作么生。”李密《陈情表》:“祖孙二人,相依为(度)命。”《五灯会元》卷18:《宣泌礼禅师》:“网大难为(捕)鸟,纶编始得鱼。”《新唐书.张巡传》:“臣生不能报陛下,死为(变)鬼以疠贼。”《诗经.公刘》:“彻田为(种)粮。”《周书.宣帝纪》:“好令京城少年为(穿)妇人服饰。”杜甫诗:“为(过)冬亦不难。”马天锡《中山狼传》:“儒谓受人恩而不忍背者,其为(生、养)子必孝。”
泛义动词使用的第二种形式,是前附于具体动作动词,成为双音节复词。这自然是因泛义的基本性质而导致的。它单独使用都能指代,当然更可以依附了。这种双音节动词,第二语素的具体动词是词义所在,第一语素的泛义动词与其说它是虚义的陪衬,不如说它是宽泛的引导,它的意义也就是后随的动词的意义,只不过是一暗一明罢了。因之,它们宜视为联合式构词。这是汉语词汇双音节化进程中一种尝试性的方式。从全局来看,这种构词方式,造词能力不强,所造的词往往生命短暂。但从局部言,有些词却也生命长久。如:作想、打扫、打听、打发;为难、为止。
打字前附的构词能力却比较强盛,也显得灵活。例如:
《世说.轻诋》:“蔡伯喈睹睐笛椽(明按:余嘉锡以为“睹睐”为“睹脚”之误,笛名),孙兴公听妓,振且摆折。王右军闻,大嗔曰:‘三祖寿乐器,虺瓦吊,孙家儿打折。’”前之“折”,即后文“打折”。因“振且摆”而折,自然不是击打而折,“打”是指称“折”而前附。
《朱子语录辑略》卷12上:“问诸公能打对否?人皆不敢对。”前言“打对”,后言“对”,二者同义。今言“打赌”的表达义也就是“赌”。同上书卷124:“圣贤之言,分分晓晓八字打开,无些子回互隐伏说话。”
《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留苦行在此间化香油钱。”比较文中另句“见一个打香油钱的行者,正在那打香油钱。”打化与化同义。后者“打”单用指称“化”。
《今古奇观.宋金郎团圆旧毡笠》:“三郎,我引个主顾作成你。”成,成全义。“作成”非动补结构。
为字依附于动词前的例子叙述如下。
《韩非子.五蠹》:“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言不改正,不动摇,不变化。
《古诗十九首》:“无为守贫贱,憾柯带辛苦。”《战国策.秦策》:“归之家,妻不下机,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
《水经注》卷6“汾水.祈县”:“(贾)辛貌丑,妻不为言。”《史记.扁鹊列传》:“扁鹊随俗为变。”
《徐霞客游记.粵西游记》:“排户入,与之烟少许,辄以村醪、山笋为供。”
同书《滇游日记》:“余独坐馆中,为抄《南园漫录》。”又:“遇觉宗,为饮于市。”同书《楚游曰记》:“求一见仙客,为示半面。”
《出曜经》卷13:“汝云何为死?”句中“云何”是为何义,“为死”连属,义即死。
《杂宝藏经》卷8:“如是三返,至第四过,佛不为出。”言佛不出来。
《贤愚经》卷11:“王便为问檀而腻綺言:‘此王家马,汝何以辄打折其脚?”
《杂宝藏经》卷1:“其后不久,生五百卵……时大夫人,提五百面段,以代卵处……王问夫人言:‘为生何物?’答言:“纯生面段。”
《古小说钩沉.幽明录》:“女云:“冢中有一物,于晨暮际辄伸头翕气。为试效之,果觉不复饥饿。”
《捜神后记》:“吾亦梦见卿为卒。”
《琵琶行》:“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难为听”的断顿可有二种。或“难、为听”,是为字前附于动词。或“难为、听”,是为字后附于形容词。都是泛义动词。
四
泛义动词可依附于具体的动词之前,自然也就可以移位而附缀于后面。依附于前是对动词作一引导,缀属于后是对动词再作重复,两者是先明后暗的重合。
先叙打字后附用法。
《警世通言.计押番金鳗产祸》:“只听得押番娘道:‘关得门户好?前面响。’押番道:‘撑打得好。”’后句言门已用棒顶好。
《水浒传》:“忙教将斧头撬打开来看。”(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1613页)《红楼梦》第9回:“金荣气黄了脸,说:‘反了!奴才小子都敢如此,我只和你主子说。便夺手要去抓打宝玉、秦钟。”句言要拉住宝玉讲理。他是不敢打宝玉和秦钟的。
冯梦龙《山歌.烧香娘娘》:“收捉铜勺注子两件,同两领补打个衣裳。替我拿来典当里去当当。”又,《山歌.陈妈妈》:“遇着私窠子会搂打个星娘娘。”
《白雪遗音.婆媳顶嘴》:“等老头子回来,商量商量,和他分打开了罢,各自干各自的。”,《西楼记》六折:“大家是姊妹,嘲打什么?”句言为何嘲笑。
《聊斋俚曲集.慈悲曲》:“两眼挤打挤打的,不知弄了多少鬼哩。”
《民俗》第110期《湖南安化歌谣》:“天上起打五色云,地上姣链要反情。”又一首:“望打月头向西流,反眼问姐留不留?”又,湘潭民歌:“我劝我郎要识乖,同桌吃饭莫打讲,对面碰打莫发呆,就是神仙也难猜。”碰打义为碰见。打讲是前附式,言讲话。
《科儿沁草原》第77页:“衣服也都折打破了。”
成语“无精打采”或“没精打彩”见于《红楼梦》、《老残游记》,今略曾识字的无有不晓其义,但直至《汉语大词典》(以下省称《汉大》)第五册“没精打彩”条仍避言其中何以会置打字。今议,此即作为泛义动词或前附或后缀用法的糅合,没精打彩即没精没彩。从“打彩”局部言,它指代“没”而单用,从“没精打彩”全体言,“打”承“没”而重言。将前附及后缀融化得似又不似,不露雕琢之迹。“没精打彩”的造词并非独一无二,它其实还是前代词语的仿式,不过是经由《红楼梦》的传播而得天独厚地广为人知罢了。
《景德传灯录》卷13下各自觅个托生处,好莫游州打县。”言游州游县。
宋代洪迈《夷坚三志》卷7:“张才甫太尉居乌戍,效远公莲社,与僧侣为念佛会。御史论其白衣吃菜,遂赋《鹊桥仙》词云:‘远公莲社,流传图画,千古声名犹在。后人多少继遗踪,到我便失惊打怪。”《辞源》仅注“犹言大惊小怪”,未及难点“失”和“打”。《汉大》第二册此条注同,但“失惊”条注为“吃惊”,惜未更言明“失”是“吃”的音误字。对“打”也是避未及释。失(吃)惊打怪,即吃惊吃怪,“吃怪”则也是对“吃惊”的仿词。
《红楼梦》第62回:“不过是误打误撞地遇见了。”“撞”可为“打撞”(或“撞打”),把它们拆开而又各用“误”作状语。则成“误打误撞”,打,即指代撞,非打击义。
这种后附的打字因人们不知是泛义动词,又因多轻读,因而常常异写为“搭”或另外的同音字。如不是揭示泛义动词后附这一规律,我们对这种后附的“搭”之类,也无法予以解释。
《真本金瓶梅》:“贼没廉耻货,昨日悄悄钻到那边房里,与老婆歇了一夜。什么行货子,饿眼见瓜皮,好的歹的揽搭下。”(文艺出版社1935年版第67回)
《聊斋俚曲集.富贵神仙》:“所用的嗄东西,都给他掖搭上。”试比较同书《磨难曲》第19回:“该用的嗄东西,都给他掖打上。”掖:装。
《山歌.歪缠》:“后生家啰里学搭来油嘴,满口尽是荒唐。”《山歌.陈妈妈》:“那间我里情哥赠我介只曲子,你侬替我唱搭去宣宣。”《山歌.老鼠》:“小阿奴连忙赶搭出去。”
《儿女英雄传》第4回:“橛着屁股扭搭扭搭的走了。”
《聊斋俚曲集.慈悲曲》:“拿着文书来到也么家,见了亲娘泪如麻,又搐搭。”
《真本金瓶梅》第9回:“任武二那厮怎的兜达,我自有话回他,大官人只管放心。”此“兜”即兜揽义,指纠缠查问真相。
《金瓶梅》第23回:“玉楼道:‘六姐,教他烧了,拿盒子拿到这边来吃罢。在后边,李娇儿,孙雪娥两个看答着,是请他不请他?’金莲遂依玉楼之言。”句本言让那二人看见吃食不方便,该不该请她们也同吃呢?中州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台湾魏子云先生《金瓶梅词话注释》对此注得却甚为奇怪:“看答着:即一边看守一边答应。等着差遣之意。”正因不明“答”是后附泛义动词“打”的异写,竟将孟玉楼一人说的话中,分出似乎是丫头绣春儿的一句话,却也不想是看守着什么?又答了怎样的话。
北京方言多有“动词.达”式语词,此不赘例。有的研究者认为是动词后缀,如《语文研究》1985年第4期周一民《北京口语动词的若干后缀》一文。从微观来看,这不无道理,但从宏观来看,更宜看为泛义动词后附构词式的异写。即令视为纯虚义的后缀,也当承认它的语源是泛义动词“打”。
以下是“作”后附的词例。
《战国策.楚策四》:“襄王闻之,颜色变作,身体战粟。”
《捜神记》卷16《秦巨伯》:“伯乃急持,鬼动作不得。”
《世说.汰侈》:“丞(蒸)豚肥美,异于常味。帝怪而问之。答曰‘以人乳饮豚。’帝甚不平,食未毕,便去。王、石所未知作。”言不知帝食未毕便去的原因。
唐代孙逖《济州剌史裴公颂》:“公俯临决河,躬自护作。雨不张盖,尘不振衣。”
《宋史.魏瑾传》瑾知开封府。上元起彩山阙前,张灯,与宦者护作。”
《古今小说.李秀卿义结黄贞女》:“若还慕她说作高,拌干涎沫七八斗。”言媒人善于说话。
《汉书.儿宽传》:“厩马食若太肥,气盛怒至,乃日步作之。”言每日让马遛达。
《周礼.秋官.野庐氏》:“邦之大师,则令扫道路,且以几禁行作不时者。”国有大的军事行动,命令清扫道路,并查禁不按常时通行的人。行作,义即行。
束晳《饼赋》:“于是火盛汤涌,猛气蒸作。”
《敦煌歌辞总编》第1047首:“出家时欲至,天王号作瓶(频)。宫中闻唤太子声,甚叮宁。”句中号字即下句唤字之义,指四天王唤太子去出家。号作,仍是号之义。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开成三年一月廿八日》:“发心拟画作妙见菩萨。”
《杂譬喻经》:“画师复作方便,即于壁上画作己像。”
《五灯会元》卷14《丹霞普月禅师》:“直饶那畔承当,未免打作两橛。”言打两棒子。白居易《江上咏元八绝句》:“应有水仙潜出听,翻将唱作步虚辞。”
封彦冲《李尚书命妓歌饯有作奉酬》:“为君唱作《西河调》,日暮偏伤去住人。”
《儿女英雄传》第2回:“就驻在工地,会同营员,……认真的修作起来。”句叙修整河堤。作字后附成词,今语已不多见。但,耕作、写作、织作、著作、装作(不知其事)、扮作(一个商人)、化作(乌有)之类词却是常用的,它们与上举例中的画作、唱作之类实为一类。“动作”今在书面语、口语中都通行,“说作”词在西北地区一些口语仍有,如:“他会说作得很。”
最后举为字泛义的第三种形式。
《颜氏家训.音辞》:“李季节著《音韵决疑》,时有错失,阳休之造《切韵》,殊为疏野。吾家儿女,虽在孩稚,使渐督正之;一言讹替,以为己罪矣。云为品物,未考书记者,不敢辄名,汝曹所知也。”云为品物:称说各种事物。云之义为言,为字却是泛义动词。“云为”另有行为义及他义,与此不同。但各辞书皆失收言之一义。
《尚书.多士》:“唯我下民秉为,唯天明畏。”言:我们下民只有秉承啊,天意是圣明可畏的。
《诗经.大雅.凫鵞》:“公尸燕饮,福禄来为。”
曹丕《与吴质书》:“孔璋章表殊健,征为繁富。”言征引多。
《因话录》卷四“角部”:“听者堵堙寺舍,瞻拜崇封,呼为和尚。”言激动的高喊“和尚”。《游仙窟》:“不望全露齿,请为暂颦眉。”
《敦煌变文集.韩擒虎话本》:“拟拜韩擒虎为将,恐为阻着贺若弼。”
同书《太子成道经变文》:“心中不悦,必须召取相师,则知委曲。遂乃出敕,召为相师。”“召为”同于“召取”,即招请观相貌的人。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开成三年十一月廿四日》:“次即唱礼,与本国道为天龙八部、诸善神王等叹一般。”又,《十二月八日》:“唱礼师唱为天龙八部等颂。”前之“道为”即后之“唱为”,与本文前处所举“唱作”诸例同,作与为,都是后附泛义动词。
《旧五代史.崔税传》:“父琢有病,谓亲友曰:‘无医为也。”言别治疗了。
《景德传灯录》卷26《本先禅师》:“或归俗家,或到市肆。既有此等运为,且作么生说个勿转动相底道理?”运为,变动义。
《镜花缘》第7回:“请问处士:‘向来有何根基?如今操持何术?毕竟如何修为去求仙道?”修为即修行,但“修行”的“行”也是后附的泛义动词。
五
从上述关于泛义动词的定义及使用特点来看,它对于语言研究的意义至少关乎四事:
(1)对动词的这一个小类有更进的认识,从而领会到语言的灵活性机制的一种具体方法。(2)一大批词语的构词方式得以认识解说。(3)不少的词的意义可以更为精切,一些异形词得以知其本源从而详知。(4)辞书编纂可以得到益助。
《汉大》打字共释动词义32项,复词条目600多,共32页,真是洋洋大观,详乎其详了。但按它立义项的原则贯彻始终的话,却完全可以说仍是失漏甚多的。凡是用某个意思能把句子讲通,就是句中打字之意,因之就立为打字一个词义。从实质说这就是《汉大》为打字立义的原则。准此,“给衣粮曰打衣粮”,宜立供给义。“打香油钱”,宜立募化义。“打号子”,宜立喊义。《喻世明言》卷37“打个释迦阿育王大会”,宜立举办义。《儿女团圆.楔子》“我便买羊头打旋饼请你”,宜立“烙”义。就以《汉大》已收的词条言,有一些所释打字之义在那32义中却也没有。如“打圈”释言,老师批改作业时“对写得好的即在旁画上圆圈”(323页右)。打勤:献殷勤。”(328页左)“打价:还价。”(332页左)“打皱:起皱纹。”(332页右)。这些与对“打个草苫儿”、“一件毛线衣差不多打了半个月”被《汉大》释为第25项“编织”义的情况完全相同,却未曾立义。
自然,笔者不认为那32义还不全面,相反倒认为那立义原则不当,因而析义太多,繁琐而无概括性。所释第10义为:“谓从事某种工作或作出某种行为。参见‘打工’、‘打游击’。”但所另立义项的9印上,拓印;10扎入,注射;制造,建造;砍,割;汲取,盛取;捕捉,猎取;輳买;收获;盘算,估算;輦评定;相处,交结;輦张、举、提;輦编织;輦搅拌;转,绕;把一物附着在他物上;用某种语言或腔调说话;表示通过一定手段完成某项任务;輧与某些动词结合成复词,表示进行之意:所有这些也都是“从事某种工作或作出某种行为”的,自应合为一类。再从根本上来说,“从事某种工作或做出某种行为”,这对任何一个具体的动作动词也都是合宜的。这就是说,这种释义并无独特性,并未道出打字可以表达某种动作或行为的真谛。而如果用泛义动词作为一个概括义项,而在相应的复词条目中点明或暗示出它所指代的具体动词,那就会提纲挈领,既有理论性,又有简明实惠性。
在打字词义的研究史上,从《归田录》始直到现在,一直是两种方法因而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详分细绎,条条补充,欲尽其穷;一种是高度概括,约为少义,欲明其机。前者以刘半农为代表,他仅从口语打字的指代用法就析为一百义。还觉得不完全,而又难以完全,更感这种复杂多变的词义现象不可理解。1926年他在《打雅》文中披示了他的打字百义,感叹它们“与这原义(按,即打击义)全不相干”,打字是“意义含混的混蛋字”,而且“混蛋到了透顶”。其实他的所谓百义不过是些打电话、打千里镜、打得火热等具体说法而已。1932年他将此文编入文集时,补写一段附记说:“从那时期,直到现在,我捜集到的关于‘打’字的词头已有八千多条了。”但他终于未把那百义之外的词义示人,大约是物极必反,也感到并非真是那么一回事而不便让人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