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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求爱奇术源流研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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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去,取雄隹左蚤(爪)四,小女子左蚤(爪)四,以鍪熬,并冶(治),傅,人得矣。

取其左麋(眉)直(置)酒中,饮之,必得之。

笔者孤陋寡闻,仅见学者对此文献的通假字和异体字有校释如括号中所引,未见对此文内容有所研究。但“欲微贵人”“微矣”的“微”字,尚无校释。此议,它是“尾”的通假字。《说文》:“尾:微也。”《论语.公冶长》“孰谓微生高直”,而《庄子》、《战国策》都作“尾生”。《史记.殷本纪》“微子启”,《索隐》言:“微”一作“尾”。《尚书.尧典》:“鸟兽孳尾。”孔传:“乳化日孳,交接曰尾。”而《史记.五帝本纪》作“鸟兽字微。”竹书此“微”字应是解读成“尾”的交接义。

此文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憎为爱的奇术。夫妻相去犹言夫妻相背,也就是夫妻相恶。“得”就是实现,指实现“微”。没有想与“贵人”**的。“贵人”当是“规饪”的谐音。规,即圆,而指女阴。饪,即食物。从《诗经》《楚辞》就已经是指**的隐语。

为什么用那些物品就能达到求爱的目的,属于神秘机制,竹书自然不作解释,需要研究解密。从我国趣味性文化的大局与规律可知,所用物品并非是实际性的,而是言在此意在彼。即是用它们的字音来谐音另外的某个意思。

好几项转憎为爱是共用土涂抹某个地方。“土”就是“尘土”,而谐音“成图”,指图谋成功。如此而已,至于用土涂抹某个地方,则是随意而说,没有什么奥秘,只是起干扰作用,让人难知究竟罢了。“眉”也是如头发,而作为头发替代物。这类文书汉代仅见《杂禁方》,想必还有其他的,其中必然有直接说用头发的。

禁犬善嗥、止恶梦、止姑妇善斗、婴儿善泣,也都用涂抹土的方法,应当是从求爱术而泛化的说法。既然有求爱的奇特作用,就会被移用而扩大神奇范围,这也是神秘文化演变的规律。

“两雌隹尾”应校勘为“两雌雄隹尾”,即因“隹”字而脱落“雄”字。这样,才能与“微”谐音“尾”而指交尾相承应。鸟尾也是毛,这是由使用头发的泛化。

犬就是狗,而谐音“媾”。“头”谐音“透”,也指**。而“燔”就是烧,民间性隐语正把**说为“烧”。并非真正烧狗头,则所谓在“东西乡(向广烧,也就不是字面意思,而是谐音“洞溪飨”。洞;溪,都指女阴。飨,也就是食,指**。

敦煌求爱术在后世民俗中似又断了根,但明清小说中却突然看到它们依然存在。

《金瓶梅》第十二回《潘金莲私仆受辱,刘理星魇胜贪财》,“魇胜”一层说的是用巫术使西门庆专爱潘金莲,具体方法与敦煌文卷所言求爱术相承。

妓女李桂姐到西门庆家中作客,想要拜会潘金莲,潘金莲恨她占了西门庆,便让她吃了闭门羹。为了报复,她让西门庆哄来潘金莲的头发,“絮在鞋底下,每日躧踏。……倒是把西门庆缠住,连过了数日,不放来家。”

在神秘文化中,踏头发,便是从“踏青丝”而谐音“踏情思”,指踏断西门庆对潘金莲的情思。书中说:“金莲自从头发剪下之后,觉意心中不快,每日房门不出,茶饭傭餐。”这是因为熟悉风月神秘文化的她本来知道头发的奥秘,预感到是李桂姐暗害她,让西门庆疏远她。只因为西门庆发了狠,让她脱光了衣服,要用马鞭子狠打她,便不得不剪给头发,说:“随你前边和人好,只休抛闪了奴家。”而西门庆仍连夜不归,所以忧郁不食。作者并非真是说,这是踏她头发的巫术有神效,而是写潘金莲迷信头发的作用。这是应当细心体会的。

马王堆竹书《杂禁方》中“与人讼,书其名直(置)履中”,此条与求爱的目的不同,与头发等用物也不同。但在鞋中践踏其人姓名与《金瓶梅》所写在鞋中践踏其人的头发,仍然一致。

吴大娘便请来巫婆刘婆子给潘金莲看病,刘婆子便说丈夫刘理星会给人“回背”:“比如有父子不和,兄弟不睦,大妻小妻争斗,教了俺老公去说了,替他用镇物安镇,镇书符水与他吃了,不消三日,教他父子亲热,兄弟和睦,妻妾不争。”从词语上来说,“回背”是民间口语词,意思是:背离目前的不顺状况,回复到以前的顺利。这正中潘金莲的切心之想。

刘婆子当时举了两个回背的例子。一个是:“也是一家子新娶个媳妇儿,是小人家女儿,有些手脚儿不稳,常偷盗婆婆家东西往娘家去。丈夫知道,常被责打。俺老公与他回背,书了二道符,烧灰放在水缸下埋着。浑家大小吃了缸内水,眼看着媳妇偷盗,只相没看见一般。”

从正常事理来说,这当然是一派胡言,但事有万端,理有千般,它也有一点“歪理”呢。它给偷者仗了胆,以自然、正常的神情、举动来偷,反而不易被人察觉。盗贼们传授的经验秘诀,有道是:人多正好偷,胆大人不疑。现在人们对贪污、犯法等事例,不是说吓死胆小的,吃肥胆大的吗?有的迷信说法是巧意骗人,往往并非全是荒唐言,自有它的曲折奥秘。言在此,意在彼,也是小人与君子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例子放一件镇物在枕头内,男子汉睡了那枕头,也好似手封住了,再不打他了。”其实,按前面的说法,全家人就像没看见媳妇偷物一样,本不存在因偷而打的事理,何需什么镇物?这是刘婆子的巧计,引诱潘金莲的胃口,诱她上钩骟钱。果然先骟到三钱药钱,又另给买纸札信物的五钱。

后文叙的回背方法是:

“用柳木一块,刻两个男女人像,书着娘子与夫主生时八字。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札在一处。上用红纱一片,蒙在男子眼中;用艾塞其心;用针钉其手;下用胶粘其足:暗暗埋在睡的枕头内。又朱砂书符一道,烧火灰,暗暗搅在酽茶内。若得夫主吃了茶,到晚夕睡了枕头,不过三日,自然有验。”

“好教娘子得知:用纱蒙眼,使夫主见你一似西施一般娇艳;用艾塞心,使他心爱到你;用针钉手,随你怎的不是,使他再不敢动手打你,着急还跪着你;用胶粘足者,使他再不往那里胡行。”

这一套办法中的项目可分为老传承与新花样两类。用柳木刻人,柳即从“枯杨生梯”之源而承,谐音言你可留住某人的心。但在汉代伤害巫术中专用桐木为偶,特有“桐人”“桐偶”词。桐木人,谐音“同某人”。可见与树木的质地无关。红丝线,谐音“思”或“私”,与敦煌术头发绳系脚及月老红丝系脚全同。四十九根线,只取“九”谐音“久”,民俗中多见。红纱也是丝织成,是丝的变异载体,换汤不换药。所谓“见你似西施一般娇艳”,是巫者也不知它的机制而自作解释。

新添的花样:用艾塞心,“使他爱到你”,是巫婆唯一讲明实际机制的,只是未讲明谐音。“爱到”是吴语词,或写成“爱道”,意为“爱着”。钉手、粘足、画符,都是新加的,便没有老一套的神秘曲折意味。但,艾其实是敦煌术“奶”的方言谐音异变。

小说所叙此术结果:“过了一日两,两日三,似水如鱼,欢会如常。”这是说西门庆又对潘金莲温存补心了,是从潘金莲的角度以为巫数灵验,并不是作者交代巫术生效。因为作者紧接着的话是:“看官听说:但凡大小人家,师尼僧道,乳母牙婆,切记休招惹他,背地甚么事不干出来。”明确表示揭露。而且后文又接着详写西门庆偷李瓶儿,又用一连串的奸情对巫术的骗人作对比揭露。

明清两代流行的妓女白眉神求爱巫术与敦煌术仍类同,此作简说。

明沈得符《万历野获编.补编.神名误称》:“近来狭邪家多供……‘白眉神’。……眉白而眼赤。……坊曲娼女,初荐于人,必与艾豭同拜此神,然后求情。南北两京皆然也。”清褚人获《坚瓠广集.卷一.倡家魇术》:“《客座新闻》载:妓家必供白眉神……至朔望日,用帕蒙神首,剌神面。视子弟奸猾者,佯怒之,撒帕子弟面,将坠于地,令拾之,则悦而无他意也。”《坚瓠补集.卷四.白眉神词》:“祷眉神,掩神面。金针剌帕子,针眼通心愿。烟花万户锦排场,家家要叫神主张。主张郎来不复去,夜夜笙歌无空房。帕子有灵绫一方,思丝爱缕合鸳鸯。拂郎拂着春风香,一丝一缕一回肠。”

白眉即年老,与妓女求爱有碍,另是谐音自己“百媚”而使嫖客“百迷”的祝愿,借以有个物化形式。神赤眼取意于明代市语:“眼里红一见者便爱。”把羡慕意思的“眼红”也物化了。帕当是红的。希望把神的眼红传染为嫖客对自己“眼里火一见者便爱”。潘金莲即以此语骂西门庆对其他女人的爱。帕,丝织的,谐音“思”。丝帕也是绫罗,“绫”谐音求爱“灵验”。敦煌术的眉毛与此术载体同,而寓指异。发绳、赤绳、帕,实际都从“丝、思”谐音而做载体。民间与

妓院大不相同,时间也隔千年,但机抒相同。

《聊斋》的《孙生》中也有同类内容。

孙生的新婚妻辛氏有**畏惧病。“初入门,为穷裤,多其带,浑身纠缠甚密,拒男子不与共榻。”月馀,孙生按友人办法,用乌头药酒使妻麻醉不能反抗,才行其事。妻从此对丈夫更为冷淡,“避道而行,相逢则各俯其首。积四五年,不交一语。”

后有一尼姑让孙生父母买下春宫画:“剪下图中人,又针三枚,艾一撮,并以素纸包固,外绘数画如蚓状。使母赚妇出,窃取其枕,开其缝而投之;已而仍合之,反归故处。”

所谓春宫图,即男女**画。所谓“数画如蚓状”,是画上神秘文化所说的一种作春药的虫,叫砂俘。宋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四引唐陈藏器《本草》:“砂俘,又云倒行拘子,蜀人号曰俘郁。旋干土为孔,常睡不动。取致枕中,令夫妻相悦。”李时珍《本草纲目》写作“砂俘子”、“倒行狗子”。引陈藏器:“是处有之,生砂石中,作旋孔,大如大豆。背有剌,能倒行,性好睡,亦呼为睡虫。”又:“主治:生取置枕中,令夫妇相好。”

按,倒行狗子名中的“狗”是“勾”字的谐音趣假,指背上的剌。“倒行拘子”中的“拘”,古代与“勾”同音而代写。但“勾”又可指曲折。把“倒行勾子”别解为“倒行而曲折”,便与蚯蚓之状相同。所以文中言“画如蚓状。”此虫善打洞,而俗语把**从男性说成“打洞、钻洞”之类。此虫好睡,而与外人的**,俗语也说成“睡”。“蚯蚓”又可谐音为“球引”,指男生殖器伸入。这也因为《太平御览》引郭璞《赞》:“蚯蚓土精,无心之虫。交不必分,淫于阜螽。触而感物,无有常雄。”《尔雅义疏》:“旧说蚯蚓无心而淫邪。”

蚯蚓的生殖带是环状,在第14至16节间,雌虫有一至六对受精囊,故交配时二虫缠绕。平时异性或同性二条或多条也多见纠缠在一块的,人们便说它性淫,交不必分,无常雄。至于说与阜螽即蝗虫幼子交配,则不知由何而来。

由于以上种种的说法,好事者便骟人说砂俘虫有使夫妇相悦的药用。由此也可见神秘文化的来源曲折复杂,千奇百怪。

《孙生》中叙行此术后,孙生妻深夜亲切呼丈夫小名,而丈夫仍如旧习。天亮时,母入房看,二人相背而睡,以为尼术骗人。尼解释说:你只说妇憎夫,所以只对妇行术,今再对夫行术,必两情相好。小说又叙了夜间二人“唧唧语”之状,“生一男二女,十馀年从无口角。”但文尾:“异史氏曰:移憎而爱,术亦神矣!然能令人喜者,亦能令人怒;术人之神,正术人之可畏也。先哲云:‘六婆不入门。有见矣夫!”’表明了蒲松龄对巫术的批判。但他未知巫术骗人机制,不能揭露,反而生动地描写了它的神验,客观上仍宣传了迷信。这种选材的哗众取宠助长了迷信,这种事例也不少。

近代民间流传一本伪托李淳风著袁天刚补著的《增补万法归宗》,是符咒、巫术的汇辑。卷五《底杂集人事秘旨》中有许多求爱术,如:

《脱衣解带章第五》:“但于朵(堕)生女儿衣包(胞),不拘多少,用绢带盛之。外用妇女裤带一条,同祭六甲坛下。脚踏‘风带’二字,左手雷印,右手剑诀。取东方气一口,念解带咒七遍,焚符一道。四十九日毕,将前衣带(胞衣)爱(艾)灰食之。将裤带截四十九段。但与妇人灯前月下相遇,学步有影之外,念咒和诀。作用未了,其妇人裙带倶各坠下落地。妇人**,欲求助道矣。”《解带咒》曰:“三光之下,行影依然,佳人学步,往返游魂。吾今求汝,无计可求,吹气一口,**出羞。吾奉三山九侯先生律令摄。”按,“求助道”指求你**。古代把**叫“人道”。

《茶引春心章第六》:“新茶一两,妇人乳一两,和茶拌匀一处,以纸裹之。上书‘春心浩荡’四字,祭六甲坛下。……(此处叙上条‘脚踏……焚符’一层,略。下同)四十九日毕,将茶作用口食。欲求助道之事,向风尘所在。凡食茶之时,其茶内密切作用,令人食之也。”后句的“食”指**。

《不期自至章第七》:“凡妇人登厕之时,其尿所冲坑内土,捏一捏,名曰:交福土。用四手指取之,入器盛之。放罐子左右,手恰阳文,书写本妇姓名于上。祭六甲坛下。……每呼其妇名,在目前相似。四十九日毕。将土煎水,沐浴自身。但用妇,来自就。”《自来咒》曰:“阴秉阳之气阳受阴之精。尔之交福土,与吾结亲姻,即喜天淼天水,如鱼似水。吾奉三山九侯先生律令摄。”

《佳人返步章第八》:“但于妇人行步处,脚踪者最佳,取其二足中心土二撮,立棋柞之形一支。书妇人自己名……每呼妇名,如立目前。四十九日毕,将土和泥,安自己脚下。往返行步,一时去矣,佳人返步。”咒:“佳人行处,步步踏迟。吾今一剑,尔者自回。结成一块,恋成一堆。”

《月老配偶章第九》:“凡取大丹(胆)审实女子,真正洁白,及无疾病,年庚月日生时的确。剪成纸女子一个,书女子姓名。亦剪男子一个,书自己年庚姓名。用桃符一块,刻成方圆五寸二分。纸人用引一颗,仰合拘宜,以绒线系之。……其女自来成就。”

《令妇相思章第十》:“想思(豆)五个、妇人头发五钱,乳汁五钱,和成剂,作四十九丸,瓷器盛之。祭六甲坛下……念‘想思咒’七遍,焚符一道,剪栾(间圞)药,九日尽服止为度。如遇交媾,服之,如在自己腹中寄放相似。如前作用,从丹田中运药一粒在舌,令妇人哩舌吞药,从此爱恋浓密,千思万想,时刻不能下也。”想思咒是:“精秉太阳,气秉太阳。汝受一粒,挂意系心。吾奉三山九候先生律令摄。”

《形变闺女章第十二》:“用产妇落草者小儿一个,洗净火化收起。再待产妇生的女儿胎胞一个,用火化。用黄土匀对和泥。将前儿放入内,将女胞入外,做两个小儿形,上用朱砂开写‘有变闺女’四字,胭脂五彩装饰,祭六甲坛下……存想心事,但途成立立处,或坐下,即变美貌闺女矣。”

这种种法术与敦煌术大体上一脉相承,沿用老载体头发、乳、艾、丝绸、脚下土,新变的载体除相思豆外,都卑劣庸俗。失去敦煌术的语文急其它文化合理内涵,沦于堕落,代表了神秘文化的纯落后性。其所以如此,也是对前者未曾研究、张扬的结果。

敦煌术的十种不同载体,直接或间接的古今传承关系和系列网络结构十分明显,主要是以谐音为隐秘机制。表面看荒谬绝伦,内层却包含着汉语言文字的特殊而趣味性的使用。从底实来说,它们是故事谜语式的趣味读物。顺势或接触巫术,仅能言其皮毛,完全泯失了它们的趣味欣赏性,即显著的民族特点。

这种内容并无书籍记载讲解,但民间持续暗中传承,敦煌文卷以迷信文字集中记载。时至今日,才由笔者把它们的奥秘首次予以揭示,并使前后几千年的少量点滴内容得以联系贯通。由此可见敦煌文书不可估计的研究意义。

附言

本文是在《敦煌研究》1997年第1期拙文《敦煌求爱奇术揭秘》基础上作多量修改与补充而深入研究。

不明校勘,冤枉变文作者

敦煌文学在古代文学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作品都是艺术精湛的。我的《变文艺术影响后世一例》(载《敦煌研究》1998年第2期)与《敦煌文学艺术性先驱作用例说》(载《敦煌研究》2003年第4期),用许多例证作了论述。但是,意料不到的是有的敦煌文学研究大家,竟然连连举例说变文中有许多内容明显的知识性错误,即认为变文作者水平不高。

例一,《韩擒虎话本》开头会昌既临朝之日,不用三宝。”

《敦煌变文集》校记言:“会昌为唐武宗年号,离隋朝后二百五十二年。因周武帝和唐武宗都是反对佛教的,所以说话人对历史年代发生错误。”

按,据“临朝之日”的动词“临朝”,可以绝对肯定句子主语必定是指人的词,而绝对不应是指年代、时间的词。即“会昌”处字有误。潘重规《敦煌变文新书》校记言:“原卷‘帝’字,《变文集》误作‘既’。”潘书此校细致而极确。核查《变文集》前面影印《韩擒虎话本》开头一页图版,“帝”字的轮廓非常明显,上部的“立”,下部的“巾”,第五笔即中部右旁的那个“点”,都很明显可辨。并非“既”字那样的左右结构,也与“既”左右结构的部件与笔画没有丝毫的相似之处。“帝”字又雄辩的说明句子主语必定是指人的某某帝。由此再细致思考,原句必应是“会周武帝临朝之日”。“会”是“会逢”“适会”的意思。“昌”是“周”之形误,脱失了“武”字。这里本没有说年号。是变文集原校者误把独立性的动词“会”与误文的“昌”字捆绑成夫妻,而误说是年号“会昌”。退一步说,即令远卷作“会昌帝”,也必应做细致思辨而知道“会昌”不应是年号,而应是字有误。因为把年号与“帝”字连说,只是明清两代一帝一号才有的事,如说康熙帝、洪武帝。在此以前,一帝或数号,就有同号异帝的。

潘重规先生既发现变文集把“帝”录为“既”之误,却对判定“会昌”处字有误,判定变文集校记属误,失之交臂了。但《敦煌变文选注》虽也援引潘重规“帝”之校而信从,也援引变文集原校而信从。

《敦煌变文校注》虽也援引潘重规“帝”之校而不从,说:“‘既’字潘校谓原卷作‘帝’。按。此字亦有破缺处,较难辨别。”其实这里并没有破缺。又援引变文集原校而言:“按,原卷行首有破损,‘会昌’二字难辨。本话本多借古讽今,不拘史实,故未必是因缺乏历史知识而发生错误。”不认为“会昌”是确切的,不认为变文作者缺乏历史知识而发生错误,自然是对的。但“不拘史实”分明有说与历史不符,则自我矛盾。既说只是“原卷行首有破损”,则可见所说“此字(按,即‘帝’字)亦有破缺处”,是不真实而也自我矛盾的。

例二,《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并图一卷》:“贫道慈母号青提,阿爷名辅相。”

项楚《敦煌变文选注》:“按宗密《盂兰盆经疏》卷下:‘(目连)是王舍城中辅相之子。’‘辅相’本指大臣。这里附会为人名。”

按,所谓附会为人名,就是说变文作者佛教知识短缺,阅读能力低。不知道“辅相”的大臣的意思,错误理解成是人名。把“一位大臣之子”的意思,错误理解成“一位名叫辅相的人之子”的意思。于是写出“阿爷名辅相”的不符合事实的话。这绝对不可能。

多种佛典记载目连父亲之名。同在变文集中的《目连变文》开篇即言:“昔佛在日,摩竭国有大长者,名拘离陀……宫中夫人,号曰青提……生育一子,号曰目连。”后文目连在天堂找到父亲而自我介绍说:“母是青提夫人,父名拘离长者。”这是一段散叙,这一内容在《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并图一卷》是韵唱,内容与格局基本相同。说此变文作者确知目连母名而附会父名,应是论者误说。也不可能《目连变文》作者知道目连父名拘离,而《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并图一卷》作者不知道,而错误的附会。

《佛学大辞典》“摩诃目犍连”条引《法华玄赞》一:“从父本名倶利迦,亦云拘隶多。”又引玄应《音义》六:“本名倶利迦,或云拘隶多。此从父名也。”可见父名正是“拘离陀”之音。

“贫道慈母号青提,阿爷名辅相。”有疑的是上句七言,下句不应是五言。这一大段共有十五句,其他十四句都是上下句都七言。本变文与其他本文在都没有上句七言,下句五言的。则此五言句必定脱失两个字。比应是“阿爷拘离名辅相”:阿爷叫拘离,是有名的辅相。“拘”与“相”离(離)与“辅”字形近似而脱落未抄“拘离”二字。

《敦煌变文校注》对此句没有校注。

例三,《韩擒虎话本》:“前后不经十日,有北番大下单于遂差突厥首领为使,直到长安,遂索隋文皇帝交战。”

项楚《敦煌变文选注》把“大下”校为“大夏”,特为设注:“原文‘下’当作‘夏’。大夏是东晋时赫连勃勃建立的政权(407—431),与韩擒虎时代不相值。又北宋党项族李元昊所建政权也称大夏。”这等于说,此变文的作者、讲说者发生了历史年代的极大错误。

《敦煌变文校注》也作“大下(夏)”之校。注言:“大下,应即大夏。疑指北宋时党项族李元昊所建政权,于1032年称号大夏,史书称为西夏。当时西夏对宋频频寇略,故话本塑造出韩擒虎这一英雄形象来作为抗敌宣传。但敦煌写本的时间下限今所知不到1032年,故仍有待于校证。”

按,把“大下”校为“大夏”及由此而作的推论都是错误的,详见《〈项托孔子相问书>再校议》。

例四,《汉将王陵变》:”此是高皇**年,自从每每事王前。”

“此是高皇**年”句,项楚《敦煌变文校注》议言:“按汉高祖刘邦五年(公元前202年)项羽兵败自刎,楚汉战争结束。这里说的‘高皇**年’在历史的细节上并不准确。”

例五,《汉将王陵变》:“小阵彭原都无数。”

《敦煌变文选注》与《敦煌变文校注》都说变文往往不拘史实,故可将东南的彭城误说成西北之彭原。

按,此说错误,也详见《〈汉将王陵变>与〈捉季布传文>再补校》。

论者对文字有误的地方,往往轻开言议,相信误字,而以为变文作者“不拘史实”。我们承认而誉评变文的艺术性,就不宜同时指证变文作者的史地常识性错误,而应排除这种错误。凡所错误,都是辗转抄录过程中无意形成的,校勘的本旨就是从误求当初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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