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祭的由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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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地普遍的丧葬习俗,成人,特别是父母辈亲人死亡埋葬后,每隔七日要奠祭一次,连续到第七个七日即第49天为止。俗称“七七”,文献中叫“七七祭”或“七七斋”。
亲人刚死之后,悲哀深切,频频祭奠以寄怀念,也是情理的事。但为什么要以七天为周期,又连续七次呢?许多人不知道理何在。
“七七祭”是佛教理论对我国丧葬民俗的影响。古时的人曾普遍希望、也相信人死之后能再转世为人。佛教利用这个心理,设计了一套理论,说生死轮回不断,可以再生为人,甚至可以升天不再受生死轮回之苦。只有戒恶行善的人才有这种善报,作恶多端的人不仅不能升天,不能再世作人,还要在地狱永当饿鬼,或者变为各种畜生受惩赎罪。
以上仅是理论大纲。人死时善恶已成事实,就是恶人也无可挽救,只好听之任之了,亲人也无能为力。善于灵活宣传的佛教理论,于是又有补充的说法,给死者与活者一线希望。
补充说法是:人死后地狱中先要审查生前的善恶,才能作出判断。这个审查阶段叫做“中有”,也叫“中阴”。意思是处在今生结束、下世未定的暂时性过渡阶段。这个阶段的死人形体、生活完全同于在世时期,还要饮食,只不过是闻饮食的香气罢了。这个阶段短则几天,长则49天。每七天为一个小阶段。每个小阶段中,不仅要审查判定能否转世,就是可以再世为人的,也要寻找投胎的地点和人家,即也有因缘机遇的问题,这叫“生缘”。
还有一个补充:即令死者有罪,只要亲人在“中有”期间广作善事,敬佛、念经、设斋、布施等,也可以为死而有罪的亲人赎罪,让他再世为人。
唐代玄奘翻译的佛经《瑜伽师地论》是这样说的:
“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有得生缘,即不决定。若极七日,未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如是展转,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后,决得生缘。”意思是说:死后如果没有得生的缘由,就要在地狱先停满七天;如有得生的缘由,也不一定要停七天。第一个七天不能得生,就要七天七天地停下去。停满49天,一定会有得生的缘由。如此,佛教就同自己所说的恶有恶报的根本理论发生了绝大的矛盾。只要恶人亲属给他设祭、行善,也可以再世为人。
原来佛教的这个补充,不惜与基本理论矛盾,目的不在于给恶人作补救,他们也知道地狱的惩罚和再世为人都是假的。他们的目的在于让更多的人由此信佛敬佛,出钱出力修寺、塑佛像、向寺庙捐布施。让僧人们更好地过寄生生活。由此可见“七七斋”的虚伪性。
一般的信佛教的人、众多的有迷信思想的人也不懂得佛教的上述“中阴”和“生缘”的理论,只是出于奠祭亲人的朴素感情,也就接受了所谓每七设祭的形式,逐渐成为葬礼的习俗。如果用上述理论来对照,只给亲人设祭,不敬佛,不给寺院捐布施,也达不到“广造众善”的要求,已死的亲人不会最大限度地得到好处。还有更不好的一种情况,即只有作恶多端的恶人才最需要七七设祭。如此,凡是七七设祭最认真、规模最大的,也就意味着所祭的亲人生前是罪恶最大的。这却是设祭者没有想到的事与愿违的情况。
现在很多人对七七设祭既不知道佛教的这种理论,知道了也不愿相信,因而只是在家内祭奠。这可以说已不是佛教意义上的七七祭,不全是迷信,主要是寄托怀念之情。如此,还可以再由此对此葬俗改进一步。比如家祭不一定要按“七”“七七”的日子。事实上在这样的日子,家里人或主要亲人也有工作或生活上重要事情不便耽误的。又比如,可以改用其他更有积极意义的方式。例如可以完成死者生前未能完成的有益的事。死者家庭有困难,亲友可以给以具体帮助。总之,尽量摆脱旧时迷信的影响、旧时的形式,使怀念和祭仪更有实际意义些。
对于“七七”的道理,还有两种解释。
清代学者钱泳《履园丛话.考索.七七》:“丧家七七之期,要皆佛氏之说,无足深考。惟《临淮新语》谓始死七日,冀其一阳来复也。祭于来复之期,即古者招魂之义,以生者之精神,召死者之灵气。至七七四十九日不复,即不复矣,生者亦无可如何也。此说最通。”所谓“一阳来复”指的就是古语“七日来复”,即在七天内,阳气逐渐消失完,完全成为阴气。亲人希望死者还有一定的意识而可再向他们显现。一直到49日都没有现魂,也就只好结束设奠作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