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人在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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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仲文用力咳了两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句话,太挑战他的智商了,要如何用官腔来避重就轻呢?
“抱歉,我们家不收留人。”兰仲文斟酌片刻,只有这句话最适合了。
九九闻言立刻把安全戴扣上,身子抵在车门上,挡住了她身后的门把,笑容明净无害,“别那么无情嘛,咱们好歹是一家人嘛。”
姻缘绳没了就没了吧,没必要难过,大不了以后恩爱了,再去上海求两条,反正她的也断过了。
“谁和你是一家人?”声音已是寒极。
“讨厌,婚都订了,还耍赖。”九九眼神暧昧,还把无名指伸到他眼前,黑暗中,钻戒璀璨,“你看,这就是你当初给我的订婚钻戒呢,是不是很闪?”
兰仲文淡淡瞥去一眼,无名指上的光芒仿佛是活的,闪痛了他的眼睛,要不是夜色遮住了他的神情,他当真要露出破绽了。
“你之前说,你不喜欢短发,高挑,大眼睛,五月出生,喜欢穿五四服,还有带着银镯。所以我决定把头发留长,以后不穿高跟鞋和五四服了,眼睛嘛,我以后每次看见你就眯着眼好了,至于银镯,我也没带了,珍藏起来了,然后还有五月出生的……”
九九唔了一声,抬头问他,“宝贝儿,要不我叫个大师把我的生辰八字改改,你喜欢哪个月?我改你喜欢的。”
节操呢?
兰仲文满头黑线,想问问她的节操哪里去了。
“对了,既然说到这个问题了,我们就来谈谈我的缺点吧,宝贝儿,我身上还有哪些你不喜欢的?我一次改了,听说男人都喜欢胸大的,要不我也去隆……”
九九话还没说完,兰仲文已经猛踩油门,车像离弦的箭冲进夜色里,九九还在掰手指头,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力吓了一跳,撞进椅垫深处,适时消了音。
她嘴角一翘,计划成功。
就知道他受不了她毫无节操的叨念,她萧九九要是真的改了,那还是兰仲文喜欢的萧九九吗?她早看出来了,兰仲文所说的讨厌的女孩,就是喜欢的女孩,不过是口是心非而已。
她离开六年,可是访谈中,他讨厌的女孩跟自己的外形一字不差,证明这么多年,她在他心里的形象已经深根固蒂了,没有一刻搁浅过。
他讨厌的女孩,每一个形容,每一个细节,拼凑起来就是她萧九九啊,讨厌她,那是因为她离开了,要是她回来了,他肯定喜欢得不得了。
“我送你到你住的地方,地址?”他的面容冷凝,已生出些许不快来。
隆胸,她还真说得出口,那隆了的能自然吗?小点就小点呗,他又不介意。
“不要!”九九拉住安全带,“我不回去,我要去你家。”
兰仲文没扭头,拒绝看她可怜巴巴的眼睛,盯着前方,眼珠淡漠,“二选一,报地址,不然就下车。”
“下车!”九九心里堵着一口气,妈蛋的她都没节操了这小子还不给点面子,不去拉倒。
此时车已经开上高速了,除了川流不息的车流外,两旁空无一人。
“行,满足你。”兰仲文把车停好,一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像极了九九第一次到尖子班的时候,他对她的冷漠。
九九拧着小脸,泪意慢慢侵染她的眼眶,兰仲文,你够狠。
她解开安全带,手握在门把上,用力拧开。
咦——
车门怎么被锁死了?
她疑惑扭头,就见黑暗的轿车内,兰仲文微微叹了口气,踩住油门,“安全带带好了。”
九九噘着嘴,声音闷闷地,“兰花儿。”
他下意识回头,又暗恼自己的心软,这样下去,他很快就沦为妻奴了。
“你很讨厌我吗?”她的声音很低,很沉,没有一丝波动。
狭小的空间里,兰仲文甚至可以闻到她发上的蔷薇香。
他想,她换洗发水了。
嘴角的笑容有些发苦,六年了,若是可以忘记,也就不必苦苦等待了。
记得他曾对她说过,成年人说话都是要算数的,他说了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那么这辈子,他都不会移情别恋。
他的坚定,从不曾被岁月更改。
不去法国找她,是他不够自信吧,尽管他手头上有九九的下落,可染上毒品那段时光,他就像一条落水狗一样,每天浑浑噩噩,过得不知所云。
这段回忆,就像少女失去贞洁一样,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屈辱,不敢让自己心爱的人发现。
睿智如兰仲文,一样害怕九九知道他这段不堪的回忆,过去,他在她心中是那么完美,如果她知道自己吸过毒,她又会怎么想呢?怜悯他?愧疚他?亦或是嫌弃他?
一个明星吸毒能引起全名公愤,一个路人吸毒能引来所有歧视,那么发现自己爱的人吸过毒,那是怎么样的打击?
兰仲文生来富贵风光,一辈子,没受过这样的屈辱,他的骄傲不容许他示弱,他这辈子,最痛恨别人对他做两样事,一是欺骗,二是怜悯。
六年前,他被杜心毓打进毒针,染上毒瘾,躺在昏暗的房子里,最终,等来了九九要跟他分手的消息,一开始,他不信的,可是没多久,他就听到了她出国的消息,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在他最黑暗的时刻,她消失了。
他就像是被人扔进一个万丈深渊里,一直坠一直坠,没有尽头,看不见任何希望,也抓不住任何救命的东西,就那样放纵自己堕落着。
什么原因,他不知道,只觉得心被人活生生从体内剥离出来,鲜血淋漓,痛得他哭不出声音,那种五脏六腑都痛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好像全身都痛,可是哭不出声音,压抑得自己精神恍惚。
有段时间,他不止吸毒,还天天喝得烂醉,酒驾追尾轿车进了警署,安岑给了他两个耳光,怒骂他要什么女人没有?何必要为萧九九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作践自己,他没有理她,继续天天喝酒,喝到胃出血,安岑跪在地上求他,放下了所有尊严,把头嗑得全是血,求他清醒过来。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落水狗。
所以除了恨她,他找不到任何可以振作起来的理由,恨意,就像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棵救命稻草,他必须紧紧抓住,否则,他就会被生命所吞噬。
后来,他靠着自己的意志力掰断了手中的毒针,忍过了千万蚂蚁啃噬般的蚀骨之瘾,渐渐振作了起来,没日没夜的工作,换回了今天的成就与社会地位。
杜心毓,其实他早就可以收拾她了,但是她害自己染上了毒瘾,又逼得九九跟他分手,让他差点丧命于毒品中,他不叫杜心毓全家陪葬,不罢休。
杜心毓现在已经得到了萧亦娄的全部财产,在香港上流社会中活得有滋有味,但只要他想,随时可以毁灭她的一切,只是这样太便宜她了。
让她破产太便宜她了,他要杜心毓失去全部,再全家陪葬。
罪证虽然全收集完毕,但是有一件事他很奇怪,他之所以一直留着萧爸的验尸报告不公布,是因为有件事还没调查清楚,六年了,萧妈的尸首一直没有找到,他有预感,她还活着。
如果她还活着,相信不用多久,他派出的特搜队一定能找到萧妈的下落,等找到萧妈后,加上萧爸的验尸报告,杜心毓在劫难逃。
不管是权,钱,命,杜心毓,萧陌寒,萧老太太,三人通通要付出代价。
见兰仲文不答话,九九放低声音,试探性追问:“兰花儿,你不喜欢我追你?”
回忆在长,也不过几秒。
兰仲文收回心神,并不说话,玛莎拉蒂重新启动,往半山的方向绝尘而去。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九九觉得兰仲文的脸色比之前阴沉了很多,骇得她不敢说话。
四十分钟后,兰仲文将车停在一幢别墅前,按住手中的灰色小遥控,黑色铁门在眼前缓缓打开,他驱车驶进,路过一个人马型喷泉,直达别墅门口。
“少爷,你回来了。”身穿白衣金纽扣的司机上前替兰仲文打开了车门。
他淡淡应了一声,长腿跨下车门,面容俊逸高贵。
管家陆叔已经在一旁等待,见他下车,吩咐马姐可以准备开饭了。
“少爷,再过十分钟就可以开饭了,你且在客厅里坐一会。”虽然10点多了,但陆叔知道,少爷一定还没吃饭,他向来忙得不知上顿下顿,这几年,他也习惯了少爷的忙碌,少爷从来没给自己放过假,经常回来了还把自己关在书房中加班。
兰仲文颔首,“我晚上还有点上要忙,陆叔,你把晚饭送到书房来吧。”
“好的。”陆叔恭敬应下。
九九被这尊卑有别的阵仗吓了一跳,别墅门口,还站了八个黑衣黑超的保镖,他是怕别人绑架他吗?搞得这么洋气。
几年不见,他过得越来越高端洋气上档次了哈。
九九本来还瞧着有趣,想多看几眼,冷不防兰仲文淡淡开口,“还不进来?”
她噢了一声,赶紧拉过包像一条小尾巴一样粘上去。
陆叔见一个面容秀毓的女孩子从车内钻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粘在少爷背上,微微吃惊,“少爷,这位小姐是?”
他当管家这几年,何时见过少爷带陌生女孩回来?还是粘得这么紧的。
记忆中,他没见过少爷跟谁挨得这么近,少爷天生有一种王者风范,不消言语,也能造就一种压迫人心的威仪。
这种威仪,使人不敢抬头直视少爷,也使人不敢靠近他,而这个女孩子,直接就粘上去了,默契得就像与生俱来,而少爷,竟然也不抗拒,他知道少爷是不喜欢别人靠近的,不是怪癖洁癖,而是习惯了与人保持距离。
“我啊?”九九指着自己,笑眯眯的,“我叫九九,是你们家少爷的亲爱的,你是陆叔吧?我们亲爱的经常提起你,说你又精明又能干,他特别敬重您。”
这些年,九九成长了,嘴巴也甜了,懂得怎么与人打交道了,不在像过去那样,一副愣头青的孩子样。
前头的兰仲文脚步一顿,并不是因为她那句亲爱的,而是因为她与人打交道的方式,也许现在的九九,真的可以独当一面了吧。
他嘴角弯起一抹浅笑,走进别墅里。
陆叔早已被震惊得长大嘴巴,活了几十年,何时听过这么骇人的新闻?少爷出了趟国,回来就带了个亲爱的?
见陆叔一脸狐疑,九九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陆叔,你别不信我,用不了几天,我就会住在这里的,到时候我会跟你们少爷举杯邀明月,把酒问青天的,还请多多关照哈。”
说完跟着兰仲文走进别墅里。
这女孩子,说话也真是大胆,一来就向全世界宣布自己是未来的女主人,惹得身后一片年轻女佣手绞围裙,眼含泪花。
九九往后看了一眼,很好,所有情敌已败。
眼前的别墅门打开,九九走进去,一下像穿越到了民国时期,整个兰宅,透着1930年旧上海的古典韵味,壁雕繁复,吊灯暖黄,摆设高端,瑰丽磅礴。
九九来不及惊叹,兰仲文已经转上了旋梯,她只好放弃欣赏,跟在兰仲文身后走上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