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一石激起千层浪(四)(2 / 2)
酒过数巡后,大帐内的气氛愈发热烈,突骑施千夫长以上的头领与河中军高层大杯喝酒大口吃肉,将彼此的戒心都深深掩藏起来。大帐外的附离亲卫和河中轻骑也举着鲜嫩可口的烤羊腿猛吃,只是双方都默契地一不卸甲二不饮酒。
帐中诸人皆微有醉意之时,阿史那旸端起一杯殷红如血的葡萄酒来到忽都鲁身边,借劝酒之际低语道:“特勤欲要碎叶城乎?”
一片绿波浮白雪,无人知是海心山。
三年前,烟波浩渺岛石嶙峋龙驹岛还是迎战吐蕃的前线。待收复石堡和九曲地后,陇右军将防线向南推进数百里,青海湖已成为安全无忧的后方,位于湖心的龙驹岛则成为陇右军高层消遣游猎之地。
阿史那旸与忽都鲁借酒密谈之时,气定神闲的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坐在青海湖岸边,从木桶内抓起一条条小鱼抛向如洗碧空。
陇右别将应龙城守捉火拔归仁率领士卒远远地守候在周围,他用羡慕的眼神盯着站在哥舒翰身侧的王思礼和刘破虏。
成千上万只的鸥鸟为鱼腥味吸引,翔集于此,展翼盘旋。它们不时从碧蓝如海的半空俯冲而下,幸运的可以直接叼住哥舒翰抛出的小鱼,运气差一点的需要潜入咸咸的湖水中才能抓住急速下落的食物。
“若李四郎在此,肯定忍不住规劝节帅勿要杀生。”陇右兵马使王思礼有点感慨,牙兵校尉刘破虏听后不住点头。
“李四郎为人忠直领兵有方,无论到哪里都是一把好手。可惜心太慈善,非大将之才!”哥舒翰随手又掷出一条小鱼:“鱼儿有命,鸥鸟亦是生灵。难道为了救鱼就要饿死鸥鸟不成?天地本就是猎场,弱肉强食就是天之道。禽兽如此,人世亦如是!可惜他始终参不透此理,否则吾岂舍得他离开?”
“李四郎一走多年,再无音讯,吾还是挺牵挂他的。”刘破虏依然沉浸在思念故友的情绪中。
“不能跟随节帅复九曲破吐蕃,实在是李四郎没有福气,非节帅之过。”王思礼笑着劝道。
“福由天定,岂能强求。”哥舒翰哈哈一笑,不再将李晟放在心上:“正如封王拜相一般,全凭圣人一言而定,非强求可得。”
“节帅攻取石堡鏖战九曲,收复吐谷浑旧地,可谓劳苦功高。若论军功,安禄山最大的功绩不过是数次征伐不堪一击的契丹与奚,去年还败了一场,岂能与节帅相提并论。既然他可封平东郡王,节帅自然可封为平西郡王。”王思礼愤愤不平。
“三郎此言谬矣,封王拜相牵涉朝堂格局,岂会全以功绩为绳?安禄山不过一幽州胡,但因牢牢紧抱圣人大腿,故而必将最先封王。北庭王正见不显山不露水,可他是东宫嫡系,两个儿子也都投身太子门下,一平北郡王肯定跑不了。杨国忠凭椒房之贵,从益州浪荡子一跃变成炙手可热的朝堂重臣,或拜相或封王,必占其一。唯有吾与高仙芝命苦福薄,只能苦练兵马驰聘沙场,从吐蕃人身上赚点功勋。”哥舒翰自我解嘲。
“贵妃娘子恩宠正盛,杨侍郎对节帅又颇为推崇,封王拜相岂会少了节帅?”王思礼连忙奉承道。元日大朝会时他作为陇右朝集使去了趟长安,按照哥舒翰的吩咐给杨国忠送了份厚礼。
“正是如此!”刘破虏总算驱散心中愁绪,出言附和。
“封王也好,拜相也罢,某不挑不拣,得了哪个都欢喜!”哥舒翰仰天大笑,站起身来,将一条鱼高高抛起。在食物的刺激下,鸥鸟在空中奋力挥动翅膀,试图驱散竞争者。
“人为利死,鸟为食亡,天下莫不若是。弟弟,你心眼太实,对大帅过于仰慕,这些年过得实在太辛苦。好在你终于成家立业,为兄总算能少操些心。”王思礼盯着空中争斗不休的鸥鸟,神思却飘向遥远的长安……
山风狂啸战场血寒。
吐蕃国西北边境,高仙芝身披一领玄色大氅,漫步在尸横遍野的高原沙场。
“吐蕃失去富饶的九曲地,军力下降,被哥舒翰的陇右军压得喘不过气,西北边境果然若节帅预料一般空虚。我军折损多发生于翻山越岭,而非两军对战之时。”腿脚不便的封常清紧跟高仙芝步伐,冷静评估战斗得失。
“五年前,我军远征小勃律,封堵住吐蕃西侵河中之门户;三年前,哥舒翰不惜损兵折将夺回石堡,筑牢赤岭防线;两年前,陇右军乘胜追击,收复九曲,吐蕃失去最重要的养马地。吐蕃号称雪原强国,可其国内部族林立军民不分,赞普只是依靠本部及母族妻族的兵力压制各部族,却无法如圣人一般通过郡县牢牢控制各地。近几年,吐蕃接二连三遭遇重创,其国内定会出现动荡。方才审问战俘,不少出身苏毗部的士兵心中只念本族之存亡,而不在意赞普之权威,可谓大唐之喜!”安西军与吐蕃纠缠百年恩怨颇深,高仙芝对吐蕃国内政了若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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