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二十九 时光机2(2 / 2)
还是算了,就让他多睡会儿吧。乐平整理完毕,开门出去慢跑。
这当然不是锻炼,只能说是一个习惯。至于下一阶段的修炼该如何进行,他已经有计划了。
绕着城市跑了一圈儿(跑得太快,即使绕城一圈儿也不算什么),返回到cupsule屋的时候,差不多六点,不过两母子已经都起床了。布尔玛似乎有了很好的生活习惯,正在做锻炼,而特兰克斯,则是在厨房忙活。这孩子,已经被彻底培养成了家庭好男人。
“早安。”
看到乐平跑过来,布尔玛主动打招呼。
“你……真的是50岁吗?”看到布尔玛很轻松地在做蛙跳,乐平有些纳闷。在普通人中间,布尔玛这种体能未免好得有些过头了。“我怎么看你都不觉得像是50岁的样子,本来还以为是保养得好,不过现在看来,你的体能大约也停留在30岁左右啊。”
这边的这个布尔玛是被贝吉塔攻略了,不过在自己那个时空,布尔玛还是自己的女朋友——更很有可能成为一生的伴侣。
有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爱人一辈子年轻漂亮的?
“哦,是老猫给我找来的药,据说能让人延年益寿。因为我的研究很重要,老猫觉得有必要让我的身体保持一个好的状态。”布尔玛解释得若无其事,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据说这个药老龟也吃过。”
乐平大吃一惊:这……
正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却听特兰克斯招呼,要吃饭了。
“乐平先生,今天我们要做什么修行?”一边吃饭,特兰克斯一边问道。再说一次,布尔玛家才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破规矩。
“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么,保持超级赛亚人状态就好。”
“哦……”特兰克斯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了。
“不过……”乐平想了想,“抛开修行,我们今天倒是有一些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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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吐个槽:在《龙珠》中,特兰克斯对时光机的运用实在很成问题,这里给出一个用时光机解决人造人的办法:去一天之前,带回一天前的特兰克斯;然后去两天之前,带回两天前的特兰克斯……以此类推,只要能集中五个不同时空的五个特兰克斯,就很容易对两个人造人形成绝对优势。
实际上,如果时光机不出问题,则不断重复这个办法,魔人布欧什么的统统都是浮云。
地效会尝试三日两更。慢慢发展吧。三本书同时更,地效真有些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