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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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过后,气温攀升,言亦初宽阔的胸膛覆盖谷粒光洁的后背,若影若现的刺眼阳光像是羞涩一般悄悄窥探地面上的男女。
“你真的是我的群主吗?”言亦初的腹肌很漂亮,并非在健身房刻意练出来,而是自然流畅的线条,正是谷粒喜欢的那种,谷粒描摹他的眉眼,原来她的群主是这样的,是她的言亦初。
“如假包换。”言亦初骨节分明的手指缠绕着谷粒的青丝,“这时候你还想着网上的事,这么不专心。”
因为言亦初细微的动作,谷粒皱眉,表情像是哭泣,像是漂浮云端,又像堕入无尽的阿鼻地狱。
“你有没有想起来什么?”言亦初的动作是粗鲁的,可是他说话的时候,又是那么温柔。
“我不知道。”她的思绪并不由自己执掌,灵魂仿佛要冲破层层枷锁,冲向无边的天空。
“你记得我的名字吗?叫我的名字,谷粒。”
“言亦初。”谷粒轻轻喊他。
“真好听。”
“言亦初。”谷粒提高音量。
“嗯。”他回答的尾音撩动心弦。
“不要再忘记我了,好吗?”他祈求的声音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狗,搭耸着脑袋。
“对不起……”谷粒闭上眼。
“我不要对不起,没有对不起,回去之后我带你去医院,一定会有办法。”言亦初想尽办法从美国挖来研究团队进行合作,企图在记忆领域有所突破。
“好,我听你的。”谷粒目光空远。
峡谷、平原、水潭,这里的一切都如此巍峨广阔,谷粒身体倏忽颤抖,仰起如天鹅一般优美的脖颈,吐出绵长的呼吸,入眼的就是只属于荒野的天空。大约,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样的景象,他们依偎在一起,篝火烤开他们潮湿的衣服,火团胸膛燃烧,随之而来的是长长久久的静谧,他们与丛林中任意的原始居民没有任何区别,叫人心甘情愿沉溺于片刻的酣畅淋漓,离群索居。
言亦初的脑袋搭在谷粒的颈窝,谷粒的脑袋枕着他的手臂,直到日光推移,手臂发麻。
谷粒的额头沾满涔涔汗水,打湿脸颊,湿润的空气让汗珠紧紧粘腻在肌肤上无法蒸发,她凑近火光,试图加速汗水的蒸发,穿衣的声音悉悉簌簌。
金伯利地区的天气非常的奇特,不过片刻的功夫,地上的积水就因为高温而迅速消失,再次回到空气中,言亦初搀扶着谷粒原路走出丛林,过了许久节目组和救援队才找到他们。
镜头记录下谷粒的笑容,她在断崖边找到一棵无花果树,她指挥言亦初从树上采下许多果子,递给众人,“无花果一年成熟两季,我们有福了,能吃到新鲜成熟的无花果。”轻轻一咬,里面深红色的果实退尽苦涩,满口的香甜软糯,香甜浓郁,汁水丰盈,恨不得咬掉舌头。
言亦初用衣服兜着无花果,跟在谷粒身后,爱护之情溢于言表。
宋琰很是懊恼在丛林中迷路,雨天突然没能找到谷粒。坑害谷粒的孟娇满脸惊慌地拖着不便利的脚步已惊人的速度挽起谷粒的胳膊,泪眼问道:“谷粒姐你没事吧?都是我的错。”
谷粒神情莫测地看着她。
言亦初的手掌一把盖在正在工作的摄像机镜头上,吓了摄像师一跳,他板着脸直接说道:“先停止拍摄。”
然后他对孟娇说:“你,过来,就我们三个人,去那边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