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赶赴医院(2 / 2)
勋哥的办事效率异常的高,不到十来分钟,老巩就站在林浩轩的面前了,林浩轩有点惊讶,说:“巩哥,你随便派个人就可以了,何必你亲自来呢?”
老巩眼睛一转,笑笑说:“很简单啊,勋哥说,事情严重,怕出什么篓子,派个你熟悉的人过来接人,可以省去你查问确认的时间,所以我来了啊。”
林浩轩心里一叹,勋哥想得真是周到,怪不得麻纱帮在河南能够几年时间就崛起,成为一大巨头。
送走老巩,林浩轩就在走廊上的凳子坐了下来,抽出老巩带来的牛肉干,慢慢咀嚼,虽然不鲜美,但却比没有吃的好多了。
林浩轩的手在不透明的食物袋里寻找水,手不小心碰到一个铁家伙,探头一看,立刻惊呆了。
林浩轩的意识立刻明确的告诉他:这是枪!
林浩轩一阵苦笑,勋哥显然是怕他太危险了,所以给他搞了支枪以防万一,但勋哥却不知道,自己并不会玩枪,林浩轩再细细一搜查,再次苦笑,显然勋哥也怕他不会玩枪,里面竟然还有一张用枪指南,林浩轩只能把枪埋在食品里面,不然被人发现,很快就会被报警逮捕起来,到时候连自身都难保了,何况保护牛犇?不过林浩轩还是抽出用枪指南看了起来,无论如何,勋哥竟然把枪塞了进来,用不用是另外一回事情,学学却也没什么坏处。
此时,勋哥来电话了,说:“三弟,是否在食品里面发现好东西啊,青铜沙鹰,有效射程:100m,射:36发分.“
林浩轩谢过之后才说:“问题是,勋哥,我不会使用,即使那页指南我看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练习,准确度是非常打折扣的。”
勋哥好像老谋深算,早知道林浩轩会这样说,笑过两声,一本正经的说:“三弟,其实,枪最大威力在于它的威慑性,就是还没开枪的时候,真正开完枪倒没有什么了,我给你的意思,就是让你面对宵小的时候,可以吓唬吓唬他们,让他们不战而退。”
林浩轩心里默默一想,也是,这个东西吓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再说,实在不会使用,把子弹拆下来,拿来代替硬币,杀伤力也应该比较强。
林浩轩放下电话的时候,闪进牛犇的病房,用自己刚才看的微薄用枪知识,把子弹都拆了下来,剩下一颗在枪膛里面撑撑场面,放进怀里,其他子弹放在自己顺手的口袋,随时用力激发飞射,办好这些后,刚刚出来坐下没几分钟,嘴里的牛肉干都还没有咀嚼完,一个女性的声音传来:“喂,你是不是叫林浩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