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豁达的孔颖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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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畴觉得自己的官之所以那么低微,并不是自己没本事,而是因为自己没机会,如果有了机会,他一定可以把握住。
如今机会来了!
当王福畴发现郑子文不像是在和他开玩笑的时候,他那激动的心情就像是刚跑完了一千米的运动员,心都快从心口子里跳出来了。
对于他来说,这简直就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把握住了,平步青云不是梦,把握不住,说不定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而且还是这么简单的“选择题”,要是他才把握不住,他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当官?
“入赘!必须入赘!”
王福畴在一瞬间就得出了决定,别说是次子了,就算是长子,能入赘到太师家也是天大的服气。
他王福畴可不敢痴心妄想让太师家的新月郡主嫁到他家里来服侍他这个公公,让他儿子入赘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而郑子文听到他的话之后,也哈哈大笑起来。
“王大人真是太可气了,对了,你现在还是太常博士吧?这样,我向上面举荐你做个太学博士,你可还满意?”
郑子文这算是投桃报李了,毕竟人家连儿子都还没生出来,就已经许诺给自己家入赘了,自己也得有点表示才行。
听到郑子文的许诺,王福畴顿时就一鞠到底。
“谢过太师大人!”
他何止是满意啊,简直是太满意了,满意到爆啊!
太常博士和太学博士虽然只差着一个字,但是实际上那官职的差别可大了去了!
太常博士只是一个从七品上的官,但是太学博士却是正六品上的官,中间可隔着整整六级呢!
毫不夸张的说,郑子文这一句话,至少可以让王福畴少奋斗三十年,甚至是一辈子!
而且王福畴心里可明白着呢,有了郑子文这门亲戚,正六品官可不是他的终点,以后平步青云也不再是梦了。
这一刻,王福畴那已经沉寂了多年的壮志雄心,在一次熊熊燃烧起来。
吃过了午餐之后,王福畴坐上了郑子文安排给他的轿子,兴高采烈的就回了家。
刚一进门,他的妻子王氏就迎了上来。
“夫君,怎么样了?”
王福畴顿时微微一笑,然后捻了捻自己的胡须。
“成了,已经和太师大人搭上关系了。”
他没有把他在驸马府的事详细的给自己的妻子说,只是是和郑子文搭上关系了,但是尽管如此,也足够他的妻子高兴一场了。
“夫君,这真是太好了,呜呜……”
“哎哎,怎么哭了?”
“夫君有了靠山,以后咱们家也安稳一些,妾身这是高兴才哭的。”
“……”
这一天,王福畴家一片欢腾,高兴得就像过年似的。
不过,在王福畴的心里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他真的会在五年以后有一个儿子吗?为什么郑子文会对他这个儿子这么看重?难道他真的能未卜先知?
其实这个问题不单是王福畴的疑问,同样也是驸马府众人的疑问。
大家都知道,郑萌宝可是郑子文的掌上明珠,是他的心太肉,可以说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为什么郑子文会把她嫁给一个还没出生的人?
简直太荒谬了!
当天晚上,李丽质就亲自向郑子文问起了这件事,而郑子文的回答就只有一句。
“丽质,你放心,我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女儿推火炕里的,王福畴的儿子可不是简单人物,他是我在这个时代最看得起的人之一。”
听到郑子文的话,李丽质顿时就不再多说了,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相公可是一个眼界高到顶的人,是不可能看错的。
郑子文当然不会看错,因为这个人可是会青史留名的人物!
王福畴这个人不算名人,他的名字甚至很多人都没有听过,但是他的二儿子的名字,只要是稍微有见识的,都会记忆深刻。
他的名字叫做王勃!
王勃与卢照邻、杨炯、骆宾王并称为“初唐四杰”,王勃就是四杰之首!
根据《旧唐书》的记载,王勃是六岁就能作诗,有“神童”之名,而他的代表作《滕王阁序》更是流传千古的佳作!
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响遍大江南北!
但就这样的一个天才,他的官途却是一点都不顺利,正应了那句俗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王勃被人构陷杀死官奴曹达,仕途因此而终结。
后来王勃掉入海中溺水身亡,有人说他是不慎掉入海中溺亡的,也有人说他是愧对父亲自杀的,众说纷纭,而且王勃死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的,这也是最让郑子文感到遗憾的地方。
那时候的郑子文都在想,如果当时王勃有一个强硬的靠山,这样的事还会不会发生?如果王勃没有死,那么他将带来多少像《滕王阁序》那样的佳作?
如今终于有了这样的机会,所以郑子文毫不犹豫的就让人把王福畴请了过来,准备亲自来做王勃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