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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综武侠(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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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幸他不知道。

而且,西门吹雪自认已经见识到了林朝英那天然黑的特性,并且也极其清楚,林朝英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徒弟控。

谁家的师父宠徒弟宠得会大半夜突然想到“这雪落在了梅花上,我家的徒弟起来见到梅花被雪压着了没得梅花看,天晓得要多失望”,就爬起来,拿着木片将那梅花上的雪全削了?

这边就有一个千百年来的头一份——什么叫做溺爱孩子?这还不叫做溺爱孩子,那什么还能算?

林葳蕤拔出了剑,林朝英心思一转,猜到了一个想法,便轻轻问了出来。

“宝宝啊……你要杀了那些金军吗?”

“擒贼先擒王。”

林葳蕤说了一句评书先生讲起《三国演义》系列时,一定会说的固定台词。

林朝英是个非常尽责的票友,她是《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

自然,她也听过这句话。

“那……”

“我们去宰了那些将军去。”

自古军队营地有么一个习惯,住得帐子好坏是要看官职大小的。

为了防止出现杀错人的尴尬事情发生,林葳蕤和林朝英两个人乘着夜色,跑到最大的帐子里头去,师徒二人联手,多年的默契,让二人都不用说话也不用使眼色,就能凭着对方的剑招做出相应的变招。

两个人正好逮住了在帐中商议军情的一大票将领。

——一个没放过,统统杀了。

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还将他们的头给割了下来。

林葳蕤还顺便将这些头码在了一起。

当年隋炀帝三征高丽,高丽将杀死的隋军的脑袋堆成了可怕的京观。

如今她这么做,也算是“有来无往非礼也?”

两国交战,对敌方心存怜悯便是断了己方的活路。

若是能在敌军一方留下能“止小儿夜啼”的恶名,那对一个将军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林葳蕤心想,本朝四方的异族可真算是虎视眈眈,她武功极好,却不耐烦听人调令,若是真有心保家卫国,不如仗着武功好,杀他些将军来的痛快?

林葳蕤想的可轻松了:兵法大忌“阵前易帅”,只要他们敢过来,她就敢去杀。

可若是林葳蕤真有那唐传奇里的聂隐娘那千里之外飞剑取大帅帐中人头的本事,她也不用拉着自己的师父一起跳进坑里头去了。

等干完了这一件事,林葳蕤从衣袖中取出手帕,帕子的一角绣着的是繁茂的苍翠草木。用干净的帕子将自己的剑身上的血擦掉后,她再看看林朝英。

林朝英的剑质量极好,剑身上沾着的血迹也不会留下痕迹,血顺着剑身就滚落到了地上,一点残留的痕迹也没有。

林葳蕤一身黑衣,身上沾了鲜血却都不是她自个儿的,但身上的那股血腥气却是冲鼻的很。她又是顶着一张能吓退稚龄小童的严肃表情——

大半夜看来,这分明就是手上握剑的黑无常。

而林朝英长得极美,容貌迤逦,一身白衣片尘不染,仿佛正是那九天玄女下了凡尘,可她右手上却倒提着一柄长剑,剑锋上没有血迹,可那主帅的帐中却向外散着一股血腥气。

这貌好若仙人的女子,却是那索命的白无常。

金军中信那黑白无常的人本不多,可这二位的故事却是人人从小就熟知的。

她二人衣着打扮合了这黑白无常的装束,众军士看着林朝英那浑不似凡人的相貌,又惊又惧,竟让这二人使出了轻功,空余下一帐子的尸体,就这么离开了。

凌波微步是一门又精妙又好看的轻功,用出来,便真如洛神一般。

这二位使出来,更是将身上的那半分人气给抹了去。

事实上,没人知道,那“白无常”是个固有属性为“路痴”,附加属性为“吃货”,更有一张不辨时间场合、老说不合时宜话的嘴。

那“黑无常”,则是“白无常”的大弟子。

林朝英对杀人没什么反感的,也不觉得有什么开心。

就好像是一桩工作结束了,她谈不上恶心也说不上开心,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填填肚子。

于是林葳蕤给白明将军飞鸽传书寄去了一封信,信上写的内容很简单,就是将她们今晚做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

这内容有多好?

反正第二日太阳落山前,林葳蕤就听说了翻龙坡战役的大胜。

朝廷的颁赏很快就下来了,先是赏了金银珠宝,又是提了军衔。

得了这翻龙坡战役大胜的主将白明将军的赏赐算不得上好,但是却被召进了京。

能面圣,若是对答的好,那就入了官家的眼,从此平步青云日也是指日可待的。

而另外一位立下了大功的顾惜朝,得到的赏赐却是将他从贱籍提入了良籍。

这算好?这算坏?

反正顾惜朝得了这个天泼下来的恩惠,当场谢了恩,回到营帐里,看着自己所写的《六韬》,半明半暗的灯光烛火下,一张似哭似笑的脸愣是让这英俊的少年郎瞧上去可怕极了。

帐中不知道何时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顾惜朝回头一看,便瞧见了他的师父——林朝英。

他尚未张开口,林朝英便走上前,轻轻抱住了他。

搂着他的腰,如同哄孩子一般,哄着怀中的这半大的清俊少年。

“想哭想笑都成啊……不用这么一副表情……师父可心疼啦。”

林朝英轻轻拍着顾惜朝的背,怀中的少年比上次分别时瘦了许多又高了许多,可在她看来,他就和阿姑死时那天,死撑着没掉一滴眼泪的林葳蕤是一样的。

“到了任何时候,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我可不要教出来个连这些都要想一想的徒弟。”

林朝英的安慰句子,老是会在这种时候跑到奇怪的地方去。

顾惜朝张了张口,没哭出声来,林朝英却只是依然拍着他的背,绝不提怀中的少年是否有哭出来。

另一边,林葳蕤正在给白明看自己的那块玉佩。

玉佩上的那个“段”字,曾经化了名去卖过字画的白明也是认得的。

那是最上等的羊脂玉籽料雕的。

一面是字,一面瞧着则是某个特定地方的山水。

“看着景色,倒像是云南大理那块儿。”

白明去没去过云南,天晓得。

但是能用这么一大块的羊脂玉籽料雕个玉佩的富贵人家,还姓段——

这全天下,似乎也就那一位王爷能干出来这么一出沧海遗珠的事。

“听我娘的奶娘说,我母亲生前心心念念的段郎,可是大理那边的人。”

原本七八分的猜测,如今就有了十成十的把握。

定情信物就能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除了那大理段氏的奇葩王爷段正淳,还能有哪个风流多情种能干得出来?

“恭喜。”

“恭喜什么。”

林葳蕤心情极不好。

她可记得,那位将她捡回来的女郎心心念念的都是段郎答应她的“生同寝,死同穴”的事。

这桩事拖得太久,都成了她的心事了。

“若真如此,这次白将军你要上京,可是正好挨上这附属国的藩王进京献礼呢。”

白将军看看林葳蕤,笑了。

“如此,便一道去吧。”

林葳蕤朝他笑了一笑,当年他们二人一起饮酒作乐,第二日却以性命相搏。打架的理由可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能让两个醉酒鬼想起为什么打架么?

——不能啊。

说来也巧,这么一场架打下来,也算是结下了个不知是孽是好的缘分。

林葳蕤要进京,白将军捎她一程又如何?

反正用林葳蕤的话来讲,那就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林朝英与顾惜朝还在师徒情深的时候,林葳蕤与白明二人已经决定在不久的将来,在京城搞出不止一桩大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白明就是白愁飞。

现在他还不叫白愁飞。

温大侠的原著剧情我都快忘光了,就依稀记得白愁飞是在当将军回京后不知道干了什么事情然后被革职通缉了……三年后和苏梦枕搞一块了。

对了,我超不喜欢雷纯,谁叫她是蔡京一党。我尽量不黑她……可有读者提了我将那对古龙的罗密欧与茱莉亚毁得惨不忍睹——我真不喜欢这对情侣,这还是我自制能力范围之内所散发的最大恶意了。

后面,我尽量无视掉……一笔带过雷纯的戏份吧。

下一章快刀乱麻的解决掉段正淳。

金庸小说里我神烦的三个男人,段正淳,成昆,陈友谅。如果能算四个,第四个一定是宋青书。我可喜欢莫七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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