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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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两堆篝火所照亮的空间,整个山林皆是黑黢黢一片。燕疏灭了火把,周遭黑漆,伸手不见五指,空中只隐约闪现萤火虫发出的微光。
他目力很好,夜能视物,在这种鬼地方走路,足下都悄无声息。然而燕疏仅仅往前走了几步,就猛地停住了动作,冥蝶从他肩头飞了起来,飞速扇动翅膀,抖落银蓝色的荧光,像是在着急。
燕疏扭过了头——他的感觉没错。
黑暗中,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七八双绿莹莹的眼睛,紧迫而专注盯紧了燕疏。
是狼。
原来霍扎等人在附近休息,早已暗中被狼群所盯上。只是野狼怕火,篝火不灭,它们就只能在暗中饥饿地窥伺。燕疏闯进来后,甫一将手中的火把灭掉,转眼就成了狼群的新目标。
燕疏神色一凛,以他的武功想要出手解决这几匹狼并不难,难的是如何不打草惊蛇,泄露踪迹——纪桓尚且在霍扎手里,想要威胁他实在轻而易举。
好在他当年拜过一个师父,鬼才卿无意。燕疏难的因为这个师父生出了莫大的庆幸,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白银吊坠,吊坠中间悬一颗猫眼宝石,于漆黑中发出幽幽的暗光。
“去。”他低促道。
只见冥蝶飞得更高,翅膀扇动出的点点银蓝光芒,细小的光芒散在空中,其微光虽还及不上萤火虫,却也营造出了一种奇异玄幻之景。
当一个绝顶高手保无保留地释放自身的气息时,周身空气彷如凝住,举动间自有雷霆万钧,人能被震慑住,通灵性的动物也不例外。山野寂静,燕疏的黑衣却无风自动,这一刻,群狼喘息的声音都仿佛消失了。
篝火熊熊。
霍扎的两个侍卫在外头轮流守夜。他们都是中年人,相貌普通,武功俱是高强,一个虽在假寐,但也丝毫没有因身处无人的山林就放松警惕。
当一道无形剑气倏然穿破长夜时,守夜的侍卫横握长刀,他竟然保持着一种极度的冷静,横握长刀,手腕一转,在极短的一刹那间挥出一个十字,寒光一闪,不躲不避地接下了无形剑气。
破招。
燕疏的身影出现在了十丈开外的矮坡上,背后是山林,头顶有明月。
明月照出了他颀长的身形,猎猎的衣摆。
霍扎的手下冷冷道:“阁下不奉名?”
燕疏:“是。”
“你的无形剑气未免来得太慢了一些。”那侍卫平凡的面容忽然变得极为冷峻,“我等了你两年,可就凭你刚才出的招,还不配做傅弈的对手。”
燕疏苦笑,他需要用强大的内力来震慑牵引狼群,刚才勉力才分出的一道无形剑气,威力自然不怎么样。不过他隐约听出了什么意味,扬声道:“你是汉人,刀法确实很快,对我如此熟悉,难道投身于霍扎的手下,就是为了挑战我?”
当年不奉名横空出世,惊艳整个武林,确实引来不少武林高手追寻踪迹,甚至许多江湖中的大人物都曾放下狠话,此生一定要挑战那个神秘的少年。
侍卫没说话。
这时,却见一只手撩开帐篷,人尚且没出来,笑语率先传出:“燕疏,不奉名,你能孤身一人追踪这里,看来比我想象得还要聪明,也更有手段。”
霍扎从帐子中钻出,整了整衣裳,像是忽地想起了正事:“哦,对的,我这位心腹,原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回魂刀,乌九明。五年前他比武输给我,甘愿在我手下为奴三年,后来江湖中遍寻不见不奉名,我答应他三年内必定找到不奉名,安排他和你一战,他这才又付出三年为奴的代价,侍候我左右。”
燕疏心中一紧,回魂刀,乌九明,当年在江湖中的名头也不过比幻思剑傅弈逊色了一筹。
接着霍扎又听朗声笑道:“这位,就更厉害了!薛玉海,一把风雷疾幻枪曾经名动九州,放眼天下,也只有太原聂氏的家传十三路枪法能与之争锋。可惜薛大侠当年下得赌注太大,压上了这柄三棱长.枪,输了武器,就只好终身在我左右为仆。”
风雷疾幻枪,薛玉海,燕疏亦有所耳闻,心忖原来杀害曲平曲直的三棱枪,是兵器谱上排名前十的神兵,无回。对于薛玉海这种人来说,压上无回便等于赌了性命。
“两位前辈皆是武林中少有的人物。”
燕疏平静而诚恳道,“乌前辈,晚辈无意于江湖名号之争,方才一战后悄然隐退,您若想与我一战,今夜过后,不奉名随时恭迎前辈指教。”又转而对薛玉海抱拳作揖,道,“薛前辈,霍扎野心勃勃,觊觎大燕河山,您若是想要无回,晚辈愿为前辈取回,何至为虎作伥、助纣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