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一章同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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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张信一块回城,莉娘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她坐在车厢里还蒙着面纱,张信骑着高头大马随在车外,这不算犯规。
微风带来淡淡的药味和血腥味,莉娘眉头紧蹙悄悄看过去,他逆光挺立,气定神闲,披着大红战袍恍如战神一般威风凛凛,一点都不像重伤在身的人,但这味道骗不了人。
真想不通,既然有伤,干嘛不呆在府里好好养伤,还要到处乱走,这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嘛,如果让庄主那等老神仙知道他这样糟蹋自己,会不会气得从天庭跳下来揍他?
咦?他腰间那把短剑,不就是叫黑鹰捎过去的信物?好像他总是紧紧的握着那虫剑,看样子这份礼物很合他的心意,哈哈,本姑娘就是聪明不解释。
莉娘看过来的第一时间,就被张信觉察到了,他那紧抿着的唇角终于裂开一点,渐渐上扬,同时抽出那短剑在手里轻轻抚摸。
“谢谢你,莉娘,这把剑救了很多人的命,它叫什么名字?”
“呃……”莉娘愣了一瞬才道,“它叫天妖。”
“天妖?”张信目露迷茫,喃喃道,“好神秘的感觉,真是名如其剑,其剑如名,能出其不意,斩敌于无声无息之间,确实很妖孽,天妖,这名字真不错!”
“天妖是你的了,你喜欢就好。”莉娘笑起来,本姑娘就是聪明不解释,嘻嘻,随便起个名字都有人喜欢啊。
听到心上人欢快的笑声,张信嘴角上扬的弧度加大,有点小激动啊,我俩有共同语言啊,这下好像不用理睬黑鹰那厮的建议,去研究那劳什子头面首饰了,就是说嘛,像莉娘这样洒脱的人,怎么可能会像一般的小姑娘那般喜欢那些虚幻之物。
如果莉娘会读心术,此刻一定会啐张信一脸,漂亮的首饰哪个女人不爱?即便不爱戴出去,收藏起来自己欣赏也是好的嘛。
“莉娘,我送你的剑,名叫寒光,跟天妖没法比,改天我再寻一把更好的给你。”
“不用不用,我有,你看,就是这把魔刺。”莉娘掏出新命名的骨剑,从车窗递出去,张信赶紧接着。
光看剑鞘,跟天妖是一个系列的,都是千年桃木所制,珍贵异常,上面雕刻的上古神兽好像随时能活过来一样,杀气腾腾的,张信一见就爱上了,摸了半天,又和天妖对比半天,这可真是玩剑的行家,一个剑鞘就研究这么久。
好在他家闪电比较体贴主人,一直跑得比较稳当,不然莉娘真要担心这个人会出交通事故。
咔!张信终于抽出了骨剑魔刺,灿烂的阳光没有在剑身上折射光芒,它洁白如玉,寒气逼人,出鞘之后方圆三米内的气温都有所下降。
“好剑!”张信喊完就郁闷了,先是天妖,再是魔刺,莉娘拿出来的剑一把更比一把强,这随便哪一把都是绝世好剑,他要到哪里才能找到跟这水平相当的剑送给她?
“礼轻情义重,大将军不必如此纠结,况且,当初您送民女那把寒光,民女也蛮喜欢的。”
莉娘没有说谎,她喜欢寒光的珠光宝气,剑鞘和剑柄上镶嵌了许多宝石呢,仙人炼制的剑就没有这些华丽的装饰,纯粹就是杀人的利器,只讲究实用性。
张信也是听到莉娘说的这番话,才发觉自己竟不知不觉将心中所想说出来了,我的个娘亲咧,幸好她宅心仁厚不计较,换一个人挤兑一声,他都得羞愧至死。
“莉娘,咱们也是老朋友了,把敬语去掉,互相喊名字,好吗?”
“这个,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大将军其实蛮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