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兜罗锦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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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王李亦清,膝下有一子两女。 大公子李纯英,文武雄才,入军二十年,有其父风采,坐镇北府,无地北疆。郡主李湘灵,早年走失,三十年后,方才回府。因其修行有术,容颜不老,如今更得当今太子钦慕,引为红颜知己。”
施晴如数家珍的说道:“至于小郡主,闺名李英姿。是宁王老来所得,因早年郡主走失,宁王夫妇便对小郡主宠爱至极。说是溺爱也不为过。”
罗谦点头道:“本就是豪门贵女。父母宠溺,想来这位小郡主,并不怎么好相处。”
施晴说道:“公子说的是。小郡主性格,有几分男儿气概,幼年拜得名师,兵法武艺,无不精通。听说在北府之中,更建立了名号为红妆的娘子军。”
施晴冷淡的表情,不禁露出一丝敬佩:“红妆初成时,所有人都以为小郡主乃是胡闹。可半年之后,小郡主亲率红妆军大败汉庭走廊八百沙匪。一战功成,从此再没有人敢小看小郡主。”
“巾帼不让须眉。好一个不让男儿的李英姿!”
罗谦亦是心生敬佩。
施晴说道:“小郡主英武非常,加上带兵打仗,行事便多了几分霸道。而她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天下奇物。在北府,无论是谁,只要有人能送上奇物,满足小郡主的好奇心,她便会不吝赏赐。”
罗谦点点头,是人都会有一些爱好。
有些人爱权,爱财,有的人爱美人,爱青山绿水。
喜好奇物,倒也没有什么特别。
罗谦说道:“这么说来,这位小郡主来扈都,也跟他的爱好有关了?”
施晴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真正的原因,并不在于此。”
她看了一眼罗谦,表情有些古怪的说道:“公子需知道,这位小郡主,如今已经二十二岁了。”
罗谦微微一怔,随即明白过来。
二十二岁,尚未婚嫁,对于如今的女子来说,已经是个老姑娘了。
若在寻常百姓人家,只怕已经很难再嫁出去。
“这么说来,这位郡主,是要选择夫婿了?”
罗谦之前还觉得司徒国宝对他隐约的敌意,莫名其妙。现在看来,还真是事出有因。
施晴点头道:“公子猜的没错。小郡主这次来扈都,便是要一见天下英雄,选择良人。”
罗谦摆弄着手中的请柬,奇怪道:“堂堂郡主,只怕眼高于顶。若择良配,除了江左士族,应是无人能入眼中。为何这请柬会送到我的手中?”
“这就是这位小郡主特立独行的地方。”
施晴妙目一闪,带着几分崇敬道:“小郡主择婿,不但向宁王那里求取了自主的权利,更撇弃千百年来门当户对的习气。小郡主择婿,只有一个条件。谁能拿出让她满意的奇物。满足她的好奇心,便可得到她的青睐。”
罗谦此时已经不知该如何形容这位郡主。
离经叛道,几乎近于胡闹了。
而此时,马车已经停了下来。
……
……
屠九默默的掏出兵器,那是一柄造型奇异的钩。
江湖上使剑的人最多,刀在其次,而用钩的人,少之又少。
之所以用得少,是因为钩这种兵器,动辄使人伤残。若使不得法,更容易伤到自己。
可屠九就是江湖上少有的钩法大家。
他的这枚钩,是用精铁百炼而成。与寻常的钩不同的是,他这柄钩,有六个隐钩。
不出手则已,出手就要伤人。
使钩的人,最不缺的就是杀性。一钩下去,人残命丧,才是真正的好钩。
自八年前这柄钩落在屠九手上,它已经勾走了三十四人的性命。
至今为止,屠九一直有一个愿望。
那就是用这柄钩,杀满一百个人。
这一百个人,需全都是成名的高手。
如此,才能成全百战百胜之名。
对于这一点,他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
因为他手中的兵器,叫做得胜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