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七章 监管自盗(2 / 2)
“再好好想想?”
“真的没有。掉漏的扫一点有的,整袋的没有。”
“你们平时还装些什么东西?”
“主要是米和煤。”
“还有吗?”
“记不大起来了。”
我感觉这个事在船老大这里突破有点难,而且快吃中饭了,没再继续问下去。
为了防止他们串供,同时给他们施加心理压力,把这四个人分四个地方留置。
饭后我把四个人的笔录都看了一下。
有一个姓王的船员,年龄最大,接近50岁,他交待曾经挖过一次大米,当船上粮食吃。
我认准这是一个最有可能打开缺口的人。
“你这个年纪了,要为家庭考虑,争取从宽处理。”
“你们一起做的事情是保不住的,谁先说谁先回家。”
“马上过年了,想不想回家,能不能回去过年,看你自己争取。”
下午审问一开始,我就对这个姓王的船员展开了攻势。
看他还在犹豫,我又继续加码:
“你又不是船老大,何必要替他担这个责任,把官材往自己家里抬呢?”
“你们没有其他事情,早就让你们回去了,我们有这么空吗?”
我边施展政策攻势边在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其实在这种环境下,人的心理变化都写在脸上。
“有戏!”
我心里己有十足的把握。
没过多久,他开始交待。
“还有一次拿了一圈钢材。”
“把详细经过说一下。”
他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继续说。”
他的神情变得非常紧张,好象坐不住的样子。
“你不全部交待清楚,就是抗拒,后果我们已经和你说过了。”
我这一紧逼,他又开始交待两次把运输中的部分木材搬回家的事情。
有了他那里的突破,我非常兴奋,把这情况告知沈国兴,他也很激动。
我们商量先把船老大放一下,找还有两个船员进一步核实,扩大战果。
很快都交待了这两起事情,还交待了几次小的事情。
晚上,我们集中力量对付船老大,一直审问到深夜,把他们做过的8起大小事情都基本问清楚了。
第二天,根据所长的要求,我和沈国兴带上所有材料去县局汇报,预审股的一个老同志给这个案件定性为“监管自盗”,而且是三人以上多次合伙作案,应该符合“盗窃团伙”的特征。
我又长了知识!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