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战斗激化(2 / 2)
这是沃班侯爵将【贪婪之群狼】与【疾风怒涛】结合起来的用法,权能从来都不是网络游戏中一成不变的技能,侯爵作为最古老的弑神者,早就将自己的权能开发到了极深的地步。
面对如同浊流般蜂拥而至的雷霆浪涛,阿尔忒弥斯将手中的弓箭消散,她高举双手念诵出护佑的言灵:“吾以言灵之能,唤出金角之鹿,究其无智者无法损伤吾之躯体!”
一头拥有闪耀金角的神鹿很突兀的出现在了阿尔忒弥斯的身旁。神鹿刚一现身,那无尽的雷霆就被它的金角吸引,然后硬生生的挪移了轨迹,击在了它的金角之上,如同泥牛入海一般消失。
鹿是阿尔忒弥斯心中最为神圣的动物,金角鹿,是她狩猎到的第一只动物。
自古以来,『角』就是表现特殊神力的标志。鹿和牛,还有山羊,大多数被当成圣兽崇拜的野兽都有角,这是古代信仰的痕迹。原始宗教的神官在举行宗教仪式的时候,都会戴上有角的冠冕,意在证明此人拥有力量。
此外,远古之人还经常会把角比喻成天上的雷霆,因此,阿尔忒弥斯能以神鹿的金角化解沃班的雷霆。
“呵呵,不愧是不从之神,还真是好好慰藉了我那倦怠和无聊的日子。”
三十多米高的银色巨狼突然变成了小车大小,维持那个体型对侯爵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消耗。
“那么,热身就到此结束!”
话音刚落,银色魔狼碧绿色的瞳孔就放出妖艳的光,那是能把数万人同时变为盐柱的邪眼。
“!?”
在这刹那间,阿尔忒弥斯全身都僵直了。虽然侯爵的邪眼并不能将不从之神与弑神者变成盐柱,但也能让没有防备的神明陷入迟钝的状态。
当她摆脱邪眼的控制时,沃班的狼爪就已经近在眼前了,阿尔忒弥斯极力闪躲,依旧是被沃班在腰上划出一道巨大的伤口。
“狩猎该结束了!”
看着重伤的阿尔忒弥斯,沃班露出了恶劣的笑容。
阿尔忒弥斯几个闪身便远离了沃班,即使是神,也不想和这种野兽近身肉搏。
武术的高手,与凶猛的野兽进行白刃战也难以获得胜利。
“的确,这场狩猎该结束了!不过,我才是猎人。”阿尔忒弥斯并没有因为伤势而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