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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大修还是推倒重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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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书大王更在意内涵,用小说来说讲究的是文学性,所以主题大多很深刻,而我们少团商业味就要更浓一些,在不束缚作者想法的情况下要尽量做到最合乎市场。”

夜夕算是老调重弹的解释了一遍,道:“所以我们采取了读者调查这样的制度,而每当有编辑和作者都拿不准的情况发生,就会利用一些小技巧进行测试。”

测试读者反映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故意去剧透,当然不是作者和编辑主动爆料,而是“一不小心”泄露了出去。

距离新一期的《少团》发售还有几天,最新一话的《龙珠》就这样被剧透了。

“龙珠线稿流出,先睹为快。”某知名动漫资讯网站出现了这样的一个帖子之后,顿时就转载得到处都是。

不用说,发帖的转帖的都是夜夕,或者说是《少团》编辑部的其他人,虽然马甲都不一样,但可以说完全就是一个人操作的。

被公开的也不是完整的漫画,而是几页简单的线稿,重点是布尔玛和乐平看对了眼,手拉着手手舞足蹈的分镜,然后强调他们两个勾搭在一起了。

“这……缺一半你怎么不让乌龙做布尔玛的男朋友?”

张瑶愣了半响才反应过来“缺一半”说的是她这个作者,不过外号就不用纠结了,这句评论传递出来的是浓浓的怨念啊。

“追了这么多期你居然让我看这个,真把悟空当成小朋友了啊?他的设定是十四岁,布尔玛也才十六岁而已,为什么感觉是分成了大人的世界和小孩的世界两种情况?”

“我觉得已经可以弃刊了。”

“原本我以为悟空和布尔玛会像西游记一样,一直如此妙趣横生的冒险下去,然后顺理成章的走到一起,结果半路杀出来个乐平横刀夺爱,这算是怎么回事?”

“开始我还以为乐平是BOSS,结果居然NTR了孙悟空,作者你这是要闹哪样?”

……

开篇故事都还没有讲完的《龙珠》跟那些当红漫画还没法比,不过也已经累积了一定的人气,喜欢上网的粉丝都被这“爆料”给炸了出来,纷纷表示不满。

“意料之中的结果,现在你觉得呢?”夜夕将所有读者评论都给看了张瑶一遍,然后笑眯眯的问。

“感觉我之前还是不太了解这些读者的想法,不过仔细考虑一下,好像也挺有道理的。”张瑶是真的认真考虑了,不仅仅是读者的反应,同时还有对原作《龙珠》整个剧情的反思。

其实从风格上来说,无论追求内涵追求艺术性的《画王》还是追求市场追求商业化的《少团》都有些偏激了,不管是那一种,单一的追求都不是最好的。

当然,两家杂志社也都在艺术性和商业性之间进行协调,只是想取得一个平衡并不容易,所以给人的印象还是《画王》更有深刻,《少团》则太重市场。

不食人间烟火不会是好事,一味的追求市场也是如此,作为一个漫画家来讲,不能一味的听取读者的意见,不能说是读者怎么要求就怎么去画,那很大概率会让读者坑了自己。

然而读者的意见同样也是不能不顾的,作者也得考虑读者的感受,否则的话那就只能是自娱自乐了,《画王》那边很多作品就是如此。

我就是要这样画,你爱看不看,这是《画王》给人的印象。

哪里画得不好,你说我改,这是《少团》的行事风格。

该坚持的应该坚持,固执的坚持不该坚持的那就悲剧了,张瑶又回头再想想剧情,从布尔玛和悟空相见的那一刻,一直到人造人篇之前的点点滴滴,两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感觉也是颇为遗憾。

两人的相遇是故事的源头,孙悟空人生中见到的第一个女孩子就是布尔玛,第一次见到[哗——]也是布尔玛。

一路的冒险之旅中,布尔玛和她的发明也是孙悟空最大的支持,前期基本上的大小事件布尔玛都参与了,出力不少。

而且显然孙悟空也是布尔玛最大的依赖,要说感情两人肯定是很深厚的,非要说这是友情还真有些如鲠在喉的感觉,这是友情,孙悟空和琪琪就是爱情了?布尔玛和贝吉塔呢?

前世的时候,貌似很多龙珠迷对此也持有疑问,同样对此耿耿于怀。

说来说去还是应该将锅甩给鸟山明,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感情戏实在太烂的缘故,这样的情况也不止是《龙珠》了,《IQ博士》里一样如此。

主角应该结婚了,然后就找个人来跟他结婚,铺垫什么的都不重要,这一直都是鸟山明惯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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