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天罗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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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有些妖兽修炼到了最后,的确是可以化形,也就是变成人形,这就是余颖理解的妖怪。
至于那种并没有化形的,还是属于妖兽。
但,那些真的能修炼成大妖的,很少很少,在妖兽里属于凤毛麟角。
一旦化形成功,都会选择在一个灵气充沛的山林里,建立自己的王国,据余颖所知,那几个寥寥可数的大妖都有自己地盘。
甚至现在能飞升上界,已经有大妖摩拳擦掌准备飞升。
那么,怎么可能跑到这里?
说起来,这里的灵气并不怎么充足,不太适合大妖生存。
那么,天罗山真的是有妖怪?
对此余颖很是怀疑,但却没有表示自己不相信,毕竟店主这时候看着她。
“那么,你们是因为什么,说那山里有妖怪的?”余颖抬起眼帘问道。
店主刚才远远看着的时候,就感觉这位看不清楚容貌的客人长得很俊,就连银色的面具,都带着说不出的神秘感。
如今坐近了一看,更是大吃一惊。
这位客人身上的衣服看上去很朴素,并不镶金戴玉。
但这位店主早年的时候,曾经接触过仙人(修真者),看着余颖的衣服,就有种看见仙人的感觉。
那个仙人的衣服,也是看上去很朴实,但对凡人来说,是极好极好的。
水火不侵,冬暖夏凉。
好像试试。
老店主思想跑歪。
而他被余颖那双目如点漆的眼睛一看,整个人就如同是被人泼了一盆凉水,猛地清醒过来,顺便听清楚余颖的问题。
“这个嘛?因为,”老店主声音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这些年天罗山上的妖怪越来越厉害。”
“厉害?怎么厉害?”余颖屈起手指,手指轻轻敲击这桌面。
“人们都说,离天罗山近的地方,有时候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店主说。
说话的时候,店主看了一眼桌上的银子。
现在的他就想着,能多攒点钱,然后搬家走人,搬得远远的,再也不需要惧怕。
毕竟天罗山上的问题越来越厉害,甚至控制的范围越来越大。
已经很多地方,被越来越多的植物所占领。
这个小城原来算是离开天罗山比较远的地方,如今却已经成为离天罗山最近的一座城市。
有一天,会和以前那些城镇一样,消失在绿色里。
他很怕有一天还没有睡醒,那些凶残的植物就会把城市里的人都给弄死。
“全部失踪?”余颖问。
“是的,其实这些年来,已经有几十座小城已经不见,它们都被植物淹没。”店主说道。
“官府竟然没有人管吗?”余颖问。
“不是没有人管,而是没有人敢管!”店主颤声道。
当初他的儿子就是热血性十足,想要和天罗山上的妖怪一决高下,跟着官府的人进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如今的他一提到这个,就有些哽咽。
别的地方,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以说活得很不错。
而他们这里,靠着山近,却是被山里的妖怪吃掉。
“原来是这样。”余颖听了之后,点点头。、
这整个过程中,她没有吃这些点心,毕竟作为修士根本就不要进食。
看到这一幕,店主的心猛地快跳起来。
难道是......仙人到了?
后来官府的人曾经说过,如果是仙人出手的话,说不定能行。
这一刻的店主,很想问清楚,但却没有出声。
儿子已经去世,还留下一个小孙子,爷孙两个人相依为命,他还是把命留着教导孙子,小孙子还只能当个小伙计,还需要他这个爷爷活着。
仙凡有别,所以作为凡人的他,还是小心为上。
“嗯,这情况我都知道了,把东西都给我收拾起来。”余颖已经打听清楚,就准备走人。
至于那些点心,她让打包起来,准备以后有机会把这些送给那些乞讨的人吃。
“好的,客官。”老店主很是殷勤地收拾好东西。
然后,余颖就拎着东西走人。
老店主把余颖送出去,一直目送她走远,嘴巴里喃喃自语:“儿子,是你让仙人到这里来的吗?”
当初的儿子去的时候,老店主并不同意儿子去做危险的事情。
但儿子说了,如果不去天罗山弄死那些害人的东西,总有一天他们的家园也会被占领。
最后,老店主选择放手。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回来的儿子,是老店主心里最深的隐痛。
于是老店主一直开着这家店,儿子要是能回来,就不会走错地方,找不到家人。
甚至要不是孙子想要搬家的缘故,他都想着死在这里。
可是孙子说了,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
于是老店主退让了,还是走吧!
为了孙子,也要走。
如今看到余颖,老店主感觉有了新的希望。
那么,是不是留在这里也不会死?
老店主看着空荡荡的道路,仿佛回到了曾经很热闹的过去,那时候的他还很年轻,刚刚有了儿子。
而现在,却是冷冷清清的。
什么时候,会有更多的人回到这个城市?
也许不久就会。
事实上,后来这里就被改成留仙阁,成为一个最热闹的地方,毕竟真的有一个仙人来过,甚至除掉天罗山上的妖怪。
这时候的老店主,并没有想到。
“爷爷,你看!”小伙计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串用红色的绳子串起来银色的小葫芦,依次变大,最底下那个最大。
“这是哪里来的?”老店主惊讶地问。
他差点抓住孙子的手,问是不是他偷来的?
但想到了孙子一向是很老实,所以老店主连忙改口。
“就在刚才那人的碟子里,刚才我出来收拾桌面的时候才看到的。”小伙计说。
老店主想起来,刚才是他打包之后,就赶紧给客人清理了一下路上的东西,然后就没有来得及注意客人最后的动作。
那么就是说这是客人特意留下的?
“走,孩子,你把这个放在刚才的地方。”老店主急着道。
小伙计就把东西放在一个碟子里,然后再盖上一个小碗,“爷爷,就是这样的。”
“果然是特意的。”老店主抓起来东西。
葫芦,代表着福禄。
上面还有一些花纹,是祥云和蝙蝠。
“这是仙人留给咱们的。”老店主热泪盈眶,说道。
而余颖离开这个小小的饭馆加客栈,游走在这个小城里。
看着这个城市,可以说这个小城已经变得比较萧条,几乎是半死的状态。
甚至,有不少人家根本就没有卖掉房子就走人。
走晚了,说不定没有命。
人气少了之后,整个城市是特别的萧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