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千古未央夜风流(2 / 2)
温怀光得知她死讯的那天,心中也曾经划过一丝怅然,那个清秀的女子,虽然僵硬而无情趣,但是却是他为数不多正常的男欢女爱之一,只是那个时候,他的心被仇恨全部占据,这个念头不过一闪而逝。
这件事,老王爷知道,也许不知道,他从没有说起过,只是愈发疼爱他,他要什么,他没有不给的,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尚且没有那么好过。
那个时候他鲜衣怒马在京城里招摇而过,谁能想到他不过是一介男宠?人人对他和颜悦色,恭敬有礼,那全部都是老王爷的面子,他知道,所以他挥霍着他带来的一切,一掷千金,看着那些王孙子弟在他面前赔着笑脸,看着从前对他呼来喝去的人匍匐在他脚下。
但是这些并不能抹平他的恨,每一日每一夜,他都在想象着怎么把他千刀万剐,那样汹涌的恨意,他自己都没有料到。
到了后来,他干脆想,我杀了你,然后把这条命也还给你,我们就能两清了。
他把烈性的春~药下在酒里,哄他喝下去,这些年老王爷老得很快,鬓边生了白发,体力也一日不足一日了,有的时候做到一半就会沉沉睡去,他把他推开,厌恶地擦拭身上的痕迹。
然而就在那一天,他格外卖力,容光四射,耀眼过明烛光辉,老王爷仿佛意识到了,摸着他的脸颊叹息:“玉茗,死在你身上,我不亏。”
他一僵,以为自己已经被识破,但是没有。老王爷纵情享乐,头一次,他对他承认:“我老了,已经满足不了你了。”之前,他永远都不肯承认自己的无能,一次又一次用各式各样的道具折磨他,不过那一天没有。
他承认自己的无能,接受了自己的老迈,那么无力而悲哀的眼神凝望着他,夜色渐渐深沉,红烛高烧,他睡着了,躺在他的身上,永永远远的睡着了。温怀光记得,自己当时无声的大笑起来,快意的,报复性的,笑得那么开怀那么酣畅淋漓,然而笑着笑着,一行清泪不知何时悄然落下。
老王爷死了。他被捉入大牢,以为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那在牢里的日子,他回顾了自己短暂的一生,他不断地想起老王爷,他的确对他很好,什么都肯教他,宠爱他,最后可以说是三千宠爱在一身,其他的少年们再也没有进过门,但是他依旧害死了他。
他躺在污浊脏臭的天牢里,无悲无喜准备迎接着自己的处罚。
谁知他竟然没有死成,另一个人把他从大牢里带走,当时他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吩咐侍女为他沐浴更衣,他只穿了件白色的中衣,散着头发就去见他,可是他当时漫不经心抬起头来看他的那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又赢了。
“真美。”他撩起他的长发,抬起他的下颚,仔细端详,不自觉放轻了呼吸,“果然是绝色,这京城里的美人我见得多了,无人能及你。”
他对他弯了弯唇角,果不其然看到他浑身一颤,不知道怎么咬牙切齿起来:“你这样,真是让我舍不得利用你。”
话是这么说,这个人……不是老王爷,老王爷疼他爱他宠他,对他有强烈的占有欲,如果他和哪个侍婢多说了几句话,那个人没过多久必然会消失在府中,招惹世子妃,何尝不是对老王爷的挑衅呢。
可是这个人不一样,他也享用他的身体,更多的,是利用他拉拢别人。是的,他让他陪酒,伺候伺候着,必然会上了床,那个时候他自暴自弃,既然还活着,他就肆意挥霍着一切。
有的时候是好色的男人,他们贪图他的*,这很容易满足,一夜饕餮之后,他们对他的手段和技巧愈发眷恋,沉迷其中,根本不能自拔,他要什么金银珠宝、古董字画,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他们立刻会乖乖奉上,以博得多一夜的温存,对于这种人,他根本不需要费半点心思。
又有的时候,是徐娘半老的寡妇,这样的女人饥渴,却被重重礼教和道德所束缚,他记得有一个冬季,天地银装素裹,他折了一枝红梅去敲她的窗子,那个年逾四十的寂寞女人打开窗,看见的就是他一身漆黑大髦,愈发衬得面若冠玉,唇红齿白,那轻轻一笑刹那间让人误以为是春暖花开:“姐姐,你瞧今日这雪景梅林美否?”
“美。”她怔怔看着这雪中人,好像还未从梦中醒来。
他就款款一笑:“即使如此,姐姐何不赏脸,与我共游梅林?”
呵,然后她就那样把手递给他,他牵着她的手,把大髦脱下来系在她身上,手指有意无意拂过她的面颊和耳垂,那一次同游仿佛唤醒了她内心的某种渴望,她终于也不能幸免,是他的入幕之宾。
还记得她那年四十四岁,长子也已经有三十而立,温怀光那年,却不过二十岁。她被这么一个小那么多的男人所迷惑,掏心掏肺,什么都告诉他。
那个人曾经饶有兴致问过他:“女人四十如豺狼,你能满足他吗?”
当时他抿着唇,冷冷一笑,不予作答,这个男人把他当工具当棋子,心狠手辣,有的时候他也会想,是不是等他没有利用价值了,他就会毫不留情杀了他。
答案是肯定的。
有的时候深夜醒来,他发现床榻上躺了一些人,有男有女,满足地酣睡着,光裸的身上是纵欲之后留下来的痕迹,床单上是酒渍和j□j混杂在一起的污垢,炭火烧得太足,他觉得闷热,空气里是一股情~欲和香料混杂的味道。
他下了床,站在窗前出神,十九岁到二十一岁,眨眼三年过去了,他是京城艳名远播的男宠,不知多少人愿意付出一切做他的入幕之宾,他也放纵自己,声色犬马,沉溺酒色,诱惑男人,勾引女人,几乎没有他不能成功的例子,那些人在人前,都是人模狗样的衣冠禽兽,是国之栋梁,是肱骨之臣。
可是脱了衣服,他们也没有什么两样的,他见惯了权色交易,甚至说,他自己就是最好的筹码,那么肮脏的世界,浑浊的空气几乎逼得他喘不过气来,一天一天,把他变成了行尸走肉。
那一个东方未白的清晨,他呼吸到冰冷的空气,看到雪水融化之后的泥泞样子,觉得自己更脏,几欲作呕。
他终于厌倦了夜夜纵情声色的日子,他觉得疲倦,所以那天,他就随便穿了件粗麻布衣,走出了这个囚禁他三年的牢笼。
外面是车水马龙的平民生活,有小贩的叫卖声,行色匆匆的人们有着自己的平凡生活,充满了烟火气,他走在泥泞里,觉得恍然如梦。
有人发现了他的离开,追赶了上来,他想,抓了我,然后杀了我吧,反正我早就应该死了,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一辆马车撞了过来,让他跌坐在地上,他也不肯站起来,失魂落魄跌在那里,紧接着,有人从马车上下来,他看到她停在他面前,关切地俯□来,他徐徐仰起头,看到这个不过十四岁的少女,锦衣华服,容颜秀丽,一双眼眸波光粼粼的,鬼使神差的,他抓住她的裙摆,沙哑着声音求她:“救我,带我走。”
作者有话要说:怀光的曾经真的让人唏嘘,他被伤害,也伤害过别人。别看他现在对公主乖得和什么似的,其实这种乖顺和听话来源于他的爱和恐惧,和公主的身份没多大的关系。
想当年,京城里不知多少达官贵人都是他的入幕之宾,他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千古未央夜风流啊
还有那个老王爷……唔,其实怀光对他的感情很复杂,不过肯定不会BL,他和公主会好好在一起的,放心好了╮(╯▽╰)╭
请大家度娘《极乐》这首歌,听着看感觉肯定超级好~
土豆的地址是
看看这个字数……不留爪印乃们对得起我吗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