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钟鸣鼎食(1 / 2)
燕北等人在幽州行进,目的明确,自涿郡扮作商贾与护卫,一路面北而行。
尽管有一架马车稍稍拖累了行进速度,也比步行快上数倍不止,何况那车驾以四匹骏马牵拽奔行,一路走的极为顺畅。
从涿郡至蓟县,走的是陶谦老儿来时的路,接着向东北往渔阳郡移动,这地方对燕氏一伙虎狼之士而言非常熟悉,在渔阳郡寻找相熟的铁匠极为容易,令他们有机会将身上的环刀汉剑统统重新修铸一遍,但在这种地方,陶谦的铠甲与环刀是绝对不能亮出来的。
一伙亡命之徒,在渔阳郡休息了两天两夜,此时,卸任的幽州刺史陶谦被杀的消息仍旧没有被人发现。
说是休息,事实上一伙黄巾汉子各个都抱着渔阳郡的胡姬汉女美娇娘饱饱地睡了两觉,饮酒管够大口吃肉,这是燕北对待为自己拼命的忠心部下一贯的回报。
十来个汉子在这两日里过的是真真正正土皇帝般的生活,眨眼便花去六万余大钱,燕北从燕氏邬堡中带出的几块金饼在置换了些北上塞外需要的盐与水粮之后花的分文不剩,此时他们一行人的财富只剩下从陶谦的车队中劫下的五个金饼,不过他有自己的办法。
两年的时间让燕北在幽州聚集了普通豪强一代人的财富,其中尽管不光彩的手段居多,仍旧无法抵消他惊人的商贾天赋……他在渔阳斥重金买了个三脚小铜鼎与少量汉人煮食用的铁罐锅以及造型精美的铜制烧烤盆,还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汉人孩童喜欢的小玩意……当然走私刀剑是更有赚头的活计,但他从来不卖那些东西。
尽管他不是士人,但他渴望下一代成为士人,士人都有自己的操行,所以他也有。
汉胡之间时战时和,他不希望在这个边患不断的年代里有任何一柄攥在胡人手里的兵器砍进他的汉人兄弟身上。
将钱财置办成少许的货物,一行人继续北上,穿过大汉边境的城墙,走过超过五十里的荒漠,他们终于见到了真正的中转之地,乌桓人的土地。
在这个时代要同时了解两个国家,做商贾是个好伙计,虽然这个职业也很危险。
他知道汉城墙守备薄弱的位置,也知道在这个草黄马瘦的时节鲜卑人与乌桓人的部落会在茫茫草原里何处落脚。
这条路,他从少年时走到现在,迷路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认识了路。
迎接他们的,是这个乌桓小部落套着青铜大铠的剽悍骑兵带起的滚滚风尘与明亮的铜刀与弓箭。
“二郎,就这样的铜甲,你说我一刀能劈碎几层?”姜晋在马上高高地昂着头,一手扣刀柄一手攥缰绳,模样不可一世,转头歪着嘴巴小声笑道:“要不咱们把他们宰了,带着弓箭与马去下一个部落?”
这只是个乌桓小部落,发现他们的护卫骑兵也不过才堪堪十余,不过已经有奴隶跑向部落传信。
燕北没好气地看了一眼姜晋,拿马鞭将护卫在身前的姜晋与王义拨开,策马向前以娴熟的乌桓语打个招呼,对乌桓骑兵高声呼道:“我是汉地的商贾,来这里不为打仗,只想换些物品。”
他们小二十人的马队,也只有姜晋和王义两个穿着铁铠的家伙心里有底,皮甲可防不住弓箭,那破玩意射身上一箭一个血洞,除非壮的不像样子,否则至多两箭下去一放血力气跟着跑,半柱香之后就能让一个好儿郎连马都骑不动。
乌桓骑兵对这一伙会说乌桓语的汉人感到很惊奇,乌桓人会讲汉话不奇怪,但汉人会讲乌桓语?
他想当然地就将这伙人当作草原上长大的汉儿。
紧接着,王义上前与之攀谈,他以前做的就是燕氏在塞北的贩马生意,虽然大多时候是在盗马或抢马,但对这种探囊取物般的技术活燕北向来讲究贼不走空,往往都是先从汉地买入些小玩意儿卖入部落换些钱再偷马。
说起来一伙人里还是王义与乌桓人的接触更多些,当然不是接触这里的部落,而是对乌桓人的生活方式更了解些。
反是他们去过的乌桓部落,往往第二年都无法在开春激烈的马场争夺中存活下来。
有王义的攀谈,不多时便与乌桓护卫谈好,由他带两个人带货进部落买卖,其余人则在部落外找一块地休息。
燕北与王义带着个护卫进部落贩卖,姜晋则带着人在外面驻马休息。
当然,无论乌桓人还是姜晋,没有谁会放下手里的武器,都摩拳擦掌地随时准备冲到对方的营地一番烧杀抢掠。
汉人煮食用的铁锅与烧烤肉食的青铜烧烤盆在塞外可是抢手货,这些个部落大人举全族之力也造不出一口铁锅,至于青铜烧烤盆则是卖给他们的部落酋长或乌桓贵族的,他的烧烤方式大多用浸水的木头穿着整头羊架在火上,远远没有汉人吃食那么精致。
至于青铜三脚鼎,燕北在与这个部落的酋长见面的时候便当作礼品赠给了他。
这种玩意儿,就算在汉地也是身份的象征,送给乌桓酋长祭祀正是应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