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勇士之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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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勇士之争
这不算陌生的开场白,让子龙一阵愕然,如今这强盗怎么都是这个套路,难不成强盗们都转性了,学文人雅士来个先礼后兵?而且这个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带着满心的疑惑,子龙透过窗子向外看去,顿时脸上浮现一抹欣喜的笑容。〔 ?因为这强盗不是别人,正是他苦苦找寻的杨汉森。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杨汉森这一‘自投罗网’的举动,可为他节约了不少救人的时间。不过,心情雀跃的同时,一丝不解又涌上子龙的心头。这家伙应该待在家里才是,怎么又跑到汉华帝国干起老本行?
推开车门,子龙快步走下风能车,无视杨汉森瞪过来的凶猛的目光,走到他的面前,“我说,你小子怎么到了这里。给你的钱都花光了吗,怎么又来抢劫?”
这如熟识的老朋友间的问候,让杨汉森顿时一愣,疑惑不已的看着眼前的陌生男子。随即刚刚还略带迷茫的眼神骤然一凝,低声吼道,“别想蒙混过关,我劫财不劫命,留下钱财,我便放你过去。”
子龙莞尔一笑,抬手摘下圣王面具,露出本来样貌,晃了晃手中的面具,“这下你还认不认识我,真没想到,你竟然还会跨国做案,是不是又没饭吃了。”
杨汉森错愕的看着已经变回本来面目的子龙,嘴巴都有些合不拢,许久过后才回过神来,激动的抓住子龙的肩膀一阵猛摇,“大哥,我找你找得好苦,见到你就有救了,我先去打只野兽烤了再说。”说完不等子龙有所回应,庞大的身躯以不可思议的度,一溜烟钻进了森林之中,消失在子龙的视线内。
看着杨汉森离去的背影,子龙淡淡一笑,仿佛又回到了初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只是,几个月的时间,却生了这么多的事情,而澹台圜现在还生命垂危躺在火家。还好,现在见到了杨汉森,澹台圜总算是有彻底恢复过来的希望。看杨汉森刚才的样子,他抢劫的原因也就不言而喻,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会来到汉华帝国?不过,这家伙跑的太快,也只好等他回来再说。
片刻过后,杨汉森扛着一只硕大的麋鹿,喜滋滋的一路小跑到子龙的面前,把麋鹿往地上一丢,期待的看着他。看着杨汉森嘴角流出的口水,就知道他的心思可能早就飘到美味的烤肉那里了。
子龙走到路边拾回几根干树枝,搭起了一个架子,让杨汉森把火生起,自己从空间戒指中取出邪之匕,剥掉麋鹿的皮毛,掏空了内脏,开始架在火上烘烧起来。
轻风吹过,火花四溅,不停的跳跃火光,映红了火堆旁的两张脸。子龙不断翻动着火上的麋鹿,泛红的鹿肉上,油质被高温烘烧出来,出‘滋滋’的响声,淡淡的香气慢慢飘出,让急不可耐的杨汉森食指大动。
子龙嘴角上挂着微笑,看了一眼垂涎欲滴的杨汉森问道,“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一次是离家出走,还是没饭吃跑出来的。”
杨汉森闻着诱人的香味,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鹿肉,“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可做,我父亲听说我跟着大哥很不错,就让我出来找你,跟你多好学点东西。但是我忘记怎么去怙悾城,结果就跑到这来。路上带的东西早就吃完了,我好几天都没有找到能吃的东西,没办法,才想起抢劫,幸亏遇到了大哥,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要饿多久呢。”
子龙无语,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还是个路痴。为了避免他饿死街头,以后可得注意别把他丢了。这么想着,子龙把烤得九分熟的鹿肉从火架上拿了下来,撕下一条后腿,递了过去。
两眼放光的杨汉森咽了一口口水,搓了搓双手,不客气的接过鹿腿,大口大口的撕食起来,边吃还边赞叹道:“大哥,你越来越厉害了。真香。在家的时候,我就一直惦记着想吃你的肉。”
“吃我的肉?”子龙的嘴角微微翘起,心中忖道,这个家伙还真是傻得可爱。
“呃……是你烤的肉,我怎么敢吃大哥呢?”杨汉森咽下口的鹿肉,傻笑说道。
几口吃完一条鹿腿,杨汉森还有些不过瘾,捧起整个麋鹿狼吞虎咽的啃食起来,整个脑袋都陷入到鹿肉里。子龙一直笑看着憨憨的杨汉森,没有打扰他的进餐。
很快,火架旁边散落了一地鹿骨,成了子龙的‘烧火棍’。杨汉森满意的拍了拍肚子,大声的说道:“不错,总算垫了个底,大哥,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一定要请我好好的吃上一顿,吃饱了才有力气,饿肚子实在不好受。”
这个请求早在子龙的意料之中,他拿着一根鹿骨,拔了拔火中燃烧的枯木,看着贪吃的杨汉森笑道:“你呀,不知道吃到什么程度才算是饱,我还有件事要拜托你……”
“什么拜托不拜托的,大哥有事就说话,我一定办到。”杨汉森抬手擦掉嘴角残留的油迹,打断子龙的话说道。
子龙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还记得澹台圜吗?就是怙悾城的那个怪人,她现在受了很重的伤,需要一名木精华治疗师,我想请你的妹妹来帮个忙。”说到澹台圜,子龙就想起了她在床上那苍白无力的样子,他的心中充满了惭愧,脸色变得有些阴郁,淡然的语气也无法掩饰内心深处的自责。
看着子龙低沉的脸色,杨汉森心中就像堵了一块石头一样的憋闷。从小到大,他没有一个朋友,就因为他的食量,别人都叫他怪物,不愿意接近他,甚至还有人称他为家族中的累赘。
直到子龙出现后,他才感觉到除了亲人外的一丝温暖。当自己同妹妹拿着子龙给的晶石卡,回到族中时,族人对他的另眼相看,让他不由得充满了对子龙的感激。在他的心中,早已经把子龙当做亲人一样的看待,甚至比亲人还要重要。现在他要帮助子龙。
起身走到子龙的身边,杨汉森自信满满的拍了拍胸口,“大哥,你放心,明明她很听我的话,她一定会帮你。我们现在就回我的家族,正好父亲也提到过要找个机会见见你。”
这充满真诚的话语,让子龙一扫先前的阴郁,颔而笑,在杨汉森结实的胸口轻轻的擂了一拳,“我相信你,上车吧。我们到下个城市让你添饱肚子再说。”
杨汉森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呵呵的傻笑,“还是大哥了解我,能跟在大哥身边,我真是太幸福了。”
上了风能车,顺着林间小路,两人向下一座城市赶去。
穿过森林,就是大6著名城市——双主城,此城坐落在相邻的两大帝国边境线上,以一条东南走向的境线大道为界,东面所属汉华帝国,而西方则隶属于启明帝国。
双主城的百姓虽然同城而居,但都有着强烈的国家归属感,所以除了商业的活动以外,境线大道两边的居民极少来往,甚至经常出现街上殴斗的现象。许多无恶不作的人在汉华帝国作案后,会马上跑路到启明帝国,这样一来,汉华帝国的执法师就无权到他国境内追捕,只有启明帝国的执法师相助,才能让罪犯归案。但是,两国执法师之间的关系却同百姓之间一般无二,恶劣到了一定的程度,所以,双主城,也是两个帝国中治安最差的一座城市。
在这个和平年代,两国的执法机构相互仇视是有根源的。在境线大道南方边缘处,有一个如同迷宫般的蚁洞,蚁洞之内生活着一只大6极其稀有的千年玉蚁,每隔百年,玉蚁就会产下一枚蚁卵,而就是这蚁卵造成双主城的两国百姓互相仇视的原因。
玉蚁所产下的卵,蕴涵它百年集聚的灵气,是堪称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即使无病无灾,吃上一颗玉蚁卵,也会延年益寿,一生不为病痛所扰。而就在玉蚁产卵后的三天内,它都会因灵力消散而昏睡不醒,给人们盗卵行动造就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此,每百年玉蚁产下的卵,就成了这两个帝国相争的主要对象。
阳光照耀在双主城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人们争先恐后的向境线大道方向奔去,在一个露天小摊上,一个粗犷的大汉拦住路边一位行色匆忙的路人,大声的问道:“喂,生了什么事,你们这是去哪?”
被拦住的路人脸上不悦之色尽显无疑,但抬头一看那如巨人一般的大汉,顿觉一股压力从天而降,仿佛一座大山迎面扑来,让他不禁后退了一步,战战兢兢的说道:“您,您不是本地人吧,百年一度的勇士大赛正在境线大道举行,我们是去看热闹的。”
“勇士大赛?赢了会给什么奖赏?”大汉一听,搓着双手,两眼放光的看着那个路人,让路人心中不由得一颤,又退了一步答道:“赢,赢了勇士大赛,就,就有机会前往千年玉蚁穴,拿到玉蚁卵顺利归来的人,都会被帝国所重用,还,还会赏赐很多东西,具体有什么,就不是我们这些小民能知道的。”
“千年玉蚁穴?玉蚁卵?一定很好吃,还有赏赐,呵呵,大哥,这种好事,我们也去看看,或许我能给家里赚点米钱呢。”那大汉不再理会路人,一脸兴奋的跑回小摊,对着坐在小摊角落的一个相貌极其普通的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