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司韶见琥米(1 / 2)
屋外月挂中天,正是子时。
司韶的房间里漆黑一片。
司韶缓缓睁开双眼,透光窗口,望向月亮,见时辰正好,便从袖兜里掏出一截小巧的竹节,扭开,将一只金红色的小虫子倒在自己的伤口上。
那金红色的蛊虫煽动着小翅膀,兴奋地钻进了司韶的肚子里,缓缓地爬动着。
司韶眉头微皱,闭上眼睛,紧抿着唇,看样子是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那只金红色的小虫子又爬出了司韶的体外,司韶用食指在竹节上敲了敲,它便乖巧地爬了进去。
这只金色的小虫子,看起来毫无威胁,还能帮司韶修补受损的内脏,实在却危险至极。这种金色的小虫子名叫金馋蛊。生性凶猛,喜欢吃肉,睡竹子,颇有点儿名士的调调儿。平时,它在吃肉的时候,口中会分泌出一种毒素,麻痹人的感官,让人不知道痛。它便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入人体,将人一点点儿掏空。人在不知不觉中瘦下来,尚未来得及窃喜几天,便会轰然倒地不起。金馋蛊唯有在子时,想要进行交配之时,才会在主人的引道下,一边啃咬受伤的内脏,一边口吐粘液,将受损的内脏黏合好。实则,它的这种粘液,是用来诱惑雌性,意图求偶的。
司韶用这个金馋蛊,也着实有些铤而走险。一些厉害的蛊,会反噬主人。他现在散尽驭鬼之术,力量薄弱了很多。所幸,今晚没出差头。
司韶收起金馋蛊后,在自己的外伤口处倒了些金疮药,然后用布条重新包扎好伤口,站起身,一件件穿上里衣和外袍,在腰间缠上了银鞭,放出一只软塌塌的小虫子在手背上。那小虫子长得就像青虫,但通体却是白玉的颜色,额上还长了两只长长的触角,赫然就是引路蛊。
司韶走出房间,就像一只影子,悄然无声地走向大门口。
突然,叮当蹿了出来,挡在司韶面前,道:“主子,你要去哪儿?叮当给你带路呀。”
司韶道:“回屋睡觉。”
叮当喜笑颜开:“好啊好啊,主子这边走,大晚上的就不要出去了,多危险呐。”
司韶道:“你回屋睡觉。”
叮当立刻噘起嘴巴,可怜巴巴地唤道:“主子……”
司韶不搭理它,径直向前走去。
叮当一眼看见司韶手臂上的虫子,当即咋呼道:“虫子!”伸手,就要去捏虫子。
司韶微微用力,打了一下叮当的手。
叮当痛呼一声,捂着手,退到了一边,嘟囔道:“主子,有虫子。”
司韶径直走向大门,拉开门栓,走了出去。
叮当大声道:“哎……主子大半夜的出去,多不安全呐!”她这话,是说给胡颜听的。她希望胡颜能拦下司韶。
胡颜没有动静,就像睡着了一样。
叮当只得走向窗口,再次大声道:“主子出去了,小姐不管管吗?”
胡颜收起玉丹,打个哈欠,道:“小姐睡了,勿扰。”
叮当气极,一跺脚,道:“明明没睡,怎说睡了?”
胡颜道:“小姐不吃不喝再不睡,那可要成仙喽。”
叮当一哽,再无言语。
胡颜觉得欺负叮当没有成就感,又想起燕归,莞尔一笑,闭目而眠。
司韶独自行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四周黑漆漆的,任谁都会感觉到恐慌害怕。偏他的世界早已变得黑暗,如此融入黑暗后,反而令他觉得随意、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