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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姐夫姐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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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绫觉得,为了不让男丁稀少的百里家断子绝孙,很显然,给百里臻赶紧找个媳妇生娃,比去北翟捞不知道是否存在的医术更实在些。不然,他哪天不幸挂了,还婚没育,那他们百里家不就真完犊子了。

唔,不过正说要完,也不算彻底玩儿完,因为似乎元帝还有位兄弟驻守在大汉西边,名唤百里超,封号珉王,膝下有子有女。

那百里臻若是出了什么事儿,这位珉王岂不是最大赢家了嘛。

虽然这位珉王一直安分守己地呆在封地,还有个爱民如子的好名声,但看到这种各路小说里眼熟的剧情,阿绫还是忍不住阴暗了一下。

比如,兄弟厮杀、篡夺皇位、暗害设计......

而且,如果他真有这个心思的话,百里臻不在京中的时候,是最好的下手时机,特别是到了边境的偏远地带......

阿绫这个脑洞一开,整个人都不由冒了一头冷汗。

这个假设,对身体没啥好处,还是赶紧别想这些乱七八糟没根没据的了。

除了回公主府整理东西之外,阿绫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春杏和秋桃带上。如今,除了祖父司马喜之外,只她们二人从小跟着她的丫鬟,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今出门在外,倘若不带着她们俩,她恐怕很多事情都不方便。

因为阿绫说春杏和秋桃二人是她母亲自小安排在身边的,颇为熟悉她的脾性,百里臻便允她们一道儿跟去。如今,二人扮作书童的模样,跟在后一辆马车上。

据她们俩本人说,其实比起书童的造型,她俩更想当侍卫,毕竟,她们从来都是不学无术的。

待快速行了一个多时辰之后,马车终于赶上了大部队。

阿绫下了车,朝百里臻的车驾走去,打算打声招呼。

却不想,却被人先一步拦住了去路。

“哟,姐夫!”老远,便听一个颇为爽朗的声音朝他喊了一声。

......这胃疼的称呼。

阿绫强忍住唇角的抽搐,朝一旁看去,便见一个身着玄色锦衣的青年驭马而来。待行至她距离一米的位置时,他拉住缰绳勒住马,随后一个翻身便下了马,三步两步走到了她的面前。

他模样俊俏,身材高挑,身板精瘦有力,骑马、勒马、下马整个动作干净利索,如行云流水一般,看起来颇为赏心悦目。

俊秀的面容中又不失刚毅的公子哥儿在阿绫面前站定,拱手作揖,又是一句:“姐夫。”

“三公子......”阿绫忍了几次,才没把自己的巴掌朝他那张帅气的脸上糊上去。

没错,来人正是阿绫前两日刚见过的丞相府三公子隋清逸,就如他的名字一样,他自小便是一副随心所欲随心而为的模样。

“三公子如何在此?”阿绫索性无视掉隋清逸的称呼,岔开话题。

“我在家休修养也有段时间了,是时候该归队了。此次正好同睿王表兄一起去北部边境,也好在路上做个伴儿。”隋清逸笑着解释道,大抵是因为终于可以回归军旅生活了,他整个人看上去心情很好。

半年前因为受伤,隋清逸被元帝勒令回京修养,不用说,这里面自然有他家老爷子的手笔。本来,他们隋家代代文臣,当年他立志从军的时候,就没少被家里的老爷子和他的老子打过骂过,也没少被祖母和他娘哭过。“司马大将军不也出身文臣世家,照样立下累累战功,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了嘛!”隋清逸总会拿阿绫的父亲司马谈举例子。他们家世背景相似,处境相同,隋清逸自小便把他作为心中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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