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缘分(2 / 2)
杜秋穿越时带了一个猫眼石色的Swell保温杯,这是2010年之后红遍全球的爆款产品,以色彩多变著称,比如原木系列、金属系列、撞色系列、元素系列、动物花纹系列等等,一直给人新鲜感,所以能流行多年,热度始终不减,当杜春华想山寨它的时候,杜秋顺便把这个秘诀也告诉了她。
两人正在闲聊,从门外走进来一个扎着两根麻花辫的小姑娘,身后跟着一条半人高的黑色大狗,那狗四肢细长,昂首挺胸,腰背拱起,尾巴卷曲,看起来又凶猛又矫健,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暴起伤人。
杜春华下意识的站了起来,拔脚就朝讲台上走,想去保护拿着粉笔在黑板上乱画的林谨言,却听那名小姑娘脆生生的说道:“小弟弟,你不要怕,我家小天很温柔的,不会咬你。小天,坐下。”
那条狗很听话,一声不吭的在门口趴了下来,杜春华松了口气,但还是有些不放心,走上讲台把林谨言抱了起来,问道:“小妹妹,这是你养的狗?”
小姑娘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可能经常在户外活动,皮肤晒成了小麦色,眼睛很大,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显得又朴实又可爱,说道:“是的呀,这是我从老家带过来的,它叫小天,现在才刚刚1岁大。”
这时一名员工走了过来,虎着脸说道:“我们这里正在举办活动,不能带狗进来,你赶紧出去。”
“我知道你们在举办活动,我爸一会要过来领奖,我在这等他。”小姑娘伶牙俐齿的,叉着腰说道:“我没带小天进来,是它自己进来的,你赶我干什么呀?我又不是狗,而且这门口也没贴女生和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杜春华为之莞尔,小吴也笑了,示意那名员工别多管闲事,问道:“小妹妹,你爸爸做出来了几个题目?”
“他是个大笨蛋,只做出来了3题,害的我没拿到保温杯。”
“元元,又在背后编排我的坏话?”
随着一声温和的斥责声,从外面走进来一个30多岁的中年男子,瘦高个,留着偏分头,戴着眼镜,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衫,文质彬彬的,他先扫了一眼教室,然后对趴在杜春华怀里,面带好奇之色打量着那条狗的林谨言说道:“小朋友,不要怕,这是古代为了打猎而培训的猎犬,能听得懂人话,只抓兔子,不抓人,你看过《西游记》吗?二郎神的哮天犬就是这个品种。”
“哮天犬我知道,外公跟我说过,二郎神就是靠它帮忙才打败孙悟空的。”
“小朋友真聪明,连这都知道。”那人安抚好林谨言之后,直起身来,对杜春华说道:“我女儿很顽皮,非要带小天来这边玩,如果刚才吓到孩子了,我向你道歉。”
杜春华见他态度很好,说话也和气,就放松了下来,说道:“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威猛的狗,有点反应过度了,其实没吓到谨言,他不是胆小的孩子。”
“小朋友,你叫谨言?谨言慎行的谨言吗?真是好名字。”那人笑呵呵的夸赞了一句,然后摸了摸身边小姑娘的脑袋,介绍道:“这是我女儿,姓程,名一元,元元,快跟小弟弟陪个不是。”
“人家本来就没被吓到,干嘛要陪不是。”程一元对父亲翻了个白眼,然后笑嘻嘻的招手道:“谨言小弟弟,你下来,我带你跟小天一起玩。”
春华还是有点不放心,抱着在怀里挣扎的林谨言不放手,打岔道:“小吴,他们是来拿奖品了,你快过来看看。”
小吴过来查看了一下男子手上拿的记分牌,见他只做出来了3道很基础的算法题,就失去了面试的兴趣,说道:“做出来3道题的奖品是一件T恤,你自己去选吧。”
林谨言有两个青梅竹马的小伙伴,一个是王晓雅,家里做建筑生意,另一个是林菲菲,家里做服装批发生意,这次奖品中的T恤衫,就是杜春华和林菲菲的父母合作搞出来的,分绿、黄、红、蓝、白五种颜色,胸前用不同的字体印了一些记事本封面上摘录下来的热门文字。
那名男子在一堆T恤中随手拿了件白色的,小姑娘不乐意,提议道:“爸,你不要总是穿白衣服,容易脏,也不好洗,换个红色的吧。”
“红色的太艳了,我穿不合适。”
“那选个蓝色的,就这件吧,过来试试。”
杜春华见小姑娘爬到课桌上,举着一件蓝色的T恤在中年男子身上比划,男人则乐呵呵的配合她左右转动,觉着挺好玩,也很温馨,对小吴说道:“难怪有人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这小姑娘真不错。”
小吴也觉着挺有意思的,哈哈一笑,说道:“小小年纪就能把父亲指挥的团团转,长大了肯定是个泼辣能干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