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遮目射雁(2 / 2)
我心里暗笑:这书童说我甘宁从来没拿过弓,却实是真,我这辈子别说是弓连箭都没碰过。可我千百年来生生世世拿了几辈子的弓,你们也不晓得啊。
四少爷笑得满脸通红,边试着喘匀乎他的气息,边跟我说:“甘宁,那我就跟你打个赌吧,你要是真能按照你说的射下大雁来,那我的仆人背的这套文具你看到没,都给你了!这种东西我有的是,可是你要是没射下来,你就到我家干一年杂活儿,你干不干?”
我一口答应了四少爷的赌约,便请他们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回家取弓。
我家离这里很近,一进门,我从一个箱子里,取出弓和箭筒。说到这个弓,我还是第一次碰,小时候乱翻东西的时候看到过,听父亲甘田说,祖上做过几代的猎户,这把弓是曾爷爷托一个关系不错的铁匠精心打造的生铁短弓。如今多年不用已经有了锈迹,我拉了一下弓弦,感觉还不错,破旧的箭筒里还剩下六七根箭矢,有两根后面的翎羽也已经压得不成样子了。
我提起弓,回到了岸边儿,正看到坐下休息的四少爷,和旁边站着的书童。我拿出一根箭射向较远处的树,感觉还不错,拉这样的短弓不算吃力。
四少爷命书童负责盖住我的眼睛,自己则坐在旁边看。我们仨稍微等了片刻,就看到一个人字形的雁阵由北向南飞来。
我冲着四少爷说:“少爷,您看好了,我这要是射中别的雁都不算,我就给您射下那领头雁!”说罢,我弯弓搭箭。书童也赶忙捂住我的眼睛,四少爷则不紧不慢地数数。
其实盖不盖住我的眼睛已经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今天没有风,大雁飞的方向不偏不倚,我只要把握好弓箭的准星就可以了,我随着四少爷口中的数字,匀速地移动着弓箭的朝向。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四少爷话音刚落。
我立刻松开弓弦,只听得一声悲鸣,我心说这就是中了!书童竟惊诧万分地忘了松开捂住我眼睛的手。四少爷的掌声,倒是让我猜到这肯定是中了领头雁了。我于是推开书童,跟四少爷说:“少爷,让您见笑了。那文具我就。。。”
四少爷说:“好!真是绝妙,甘宁,我说道做到,这书童背的这包文具都归你啦。以后啊,以后我要是想学弓箭,我可就要拜你为师啦。“这好说,好说”我连忙接过文具,又冲着四少爷拜谢。
少爷于是带着书童继续溜达,我背着文具包,翻看里面笔墨纸砚都齐全,心里暗喜。突然又想到刚才射落的大雁,我于是跑过去取回了大雁。
身上挂着弓箭,箭筒,背着文具包,手里提着大雁,心中一时充满了暖洋洋的成就感。
今晚当然是要去赴婉儿约的,于是回到家后,我立马就在木桌上铺好纸,研墨,准备写信。刚要写,正赶上父亲甘田耕作归来,看到此番情景,觉得很惊奇,问我哪里来的文房四宝,我于是把和四少爷打赌的经过说了一通。父亲对我的弓法还是难以置信,我就跟父亲说,自己的弓术是和岸边一个热心的老头教的,父亲倒也没深问,但是他之后郑重其事地把家传的这把弓挂在了我床边的墙上,还磨去了铁弓上面的锈迹,闪耀出它原本应有的光芒。又修补了箭筒,用我射下来的大雁的羽毛做了不少箭羽。父亲平时说话声就厚重而低沉,这次他又语重心长地把声音压得更低地说:“好儿子,祖上有几代是猎户,到了你爷爷和我这辈就弓术不行了,只好靠耕田吃饭,既然你的弓术好,等你再大点儿就去狩猎吧。咱家日子就能过得稍微宽裕些啦。”说完他就走啦,全然没在乎我写字的事情,倒是母亲看了有点奇怪,问我这摆开架势是要干什么。
我于是答道,偷听名师讲课,然后回家自学。这一点实在是太好敷衍了,父母两人只字不识,就算看到我的信也看不懂,只当我是在练字罢了。
眼看要到了傍晚,我静下心来提笔写下给婉儿的信。
信里,我跟她讲述了我今天跟四少爷打赌的事儿,又跟她说为了以后晚上便于让她认得我,我会在头上插一根雁羽。而且还打算从今往后,登山涉水,苦练脚力,争取早日一跃就能跳上屋檐。这样,就能真的相见了。
写完信,我便将它折好放进了衣怀里。等到深夜,父母都熟睡了,我又找了一块红头巾戴在头上,将羽毛顺着头巾别在右耳旁。轻轻地推开房门,去找婉儿。
沿途也很安静,走在路上心里的激动渐渐地强烈,直到看见婉儿倚着窗口,心里稍微安稳下来。婉儿也发现了我,笑盈盈地冲我招手,我于是加紧了步伐,翻过矮墙。站在她的楼下,我挥舞着我的信,她也拿出了一封信,放在篮子里,顺着窗台,缓缓地送下来,我取走她的信,将我的信压在镇纸上。
我示意她交换完信件了,她又将篮子慢慢地拉上来,拿出我的信,作出兴奋状地晃了晃,喜滋滋地笑容露出她洁白的牙齿。
她那可爱的模样,和那晚朦胧的月,都成为我后来美好的回忆。有时候我都幻想让那一刻成为永恒多好啊,我可以一直这样守望着她。。。
从那晚之后,我每天都苦练脚力,早上吃完饭,就背起弓箭,外出狩猎。最开始,只是在家附近方圆几十里走动,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耐力的激增,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就可以日行几百里之外,在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中狩猎了。无论我要去哪里,我都跑着去,从不停歇,从不放慢脚步。我可以像羚羊一样飞跃山涧;可以像毒蛇一样瞬间爆发;可以像大宛马一样汹涌奔腾。而别在头上的雁翎,兴奋的呼啸声,让我更加感觉自己就是大自然里最凶猛的野兽。
在我的每一辈子里,我都试图找到一个良好的体魄,去完成我对武艺的渴望,千百年来,都不尽如人意。然而在这个叫“甘宁”的身体上,我最终找到了这种感觉。因而我不敢有一丝倦怠,暑往寒来,早出晚归,趁着少年成长的阶段打下实实在在的好底子。
当然也正是在十六岁这年,我终于可以一个垫步跃上苏府的屋檐上,然后向猫一样轻轻落脚。从此再不需要用信去表达我的思念,只要站在苏婉儿的窗边,借着茫茫月色与她倾诉心肠了。
然而在我十七岁那年,也就是光和三年,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方向,多年以后,正是因为我阴差阳错地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使得巴郡一带的官吏富商对于我的大名都闻风丧胆,他们口口相传着我的“劣迹”,并给了我一个江湖上响当当的名号,叫做锦帆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