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妖案组合约下(1 / 2)
“少年,信妖否?”
坐在墨离的对面,我捧着她推过来的酒杯,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要回答她的提问的意思。
这也难怪,毕竟突然就有一个人用一种挑逗的腔调来问你一个完全超越了常识的问题,无论是谁都会想沉默不语吧?
‘世间上,真有妖吗?’
我扣问内心,细细地回忆这短短不过二十来年的人生,可怎么想也没能找出妖怪的身影,这令人细思可怖的生物似乎根本就是墨离伪造出来恐吓我的。
“信了又能如何?世间有没有妖与我何干?再说我们要谈的不是龙玳的进阶问题吗?”
我有些激动的大喊到。
“如果你不信妖,这之后的事情我们无法展开讨论,又何来解决龙玳小姐的进阶问题之说呢?所以,少年,信妖否?”
墨离死死地抓住了信不信有妖这个问题,她在逼我就范,用我不得不就范的选项。
“信!”我咬牙切齿。
“很好很好,这才是我迷魂斋看上的陆忍。”她鼓着掌控制住空气将一份叠好的文件送到了我的面前。
一份首页用某种金色粉末雕画出一颗狮子头的文件,单单是看那颗惟妙惟肖的金色狮子头,就足以证明里面的内容是极为非凡的。
“要我读吗?”
墨离抬手示意了一下,算是对我提问的回答。
我喝掉杯子里的红酒,干涩的红酒让我的舌尖变得发麻。我很讨厌喝这些外国酒,但为了提神,还是不得不啜吸一口令精神清醒。
因为这间屋子实在是太令人想呼呼大睡一番了!
我翻开狮子头,用黑墨写上去的毛笔字还散发着执笔人的味道。
妖案组合约:
此为妖界司法局与人间除魔师共同努力下建立的特殊调查组,其目的是为了破解非正常‘案件’,消除其对凡间的影响。
妖案组守则
其一:对于有投降或者有类似于投降行为的妖与人,妖案组组员不得再将其打伤(如破坏说话或者行动能力)、杀死或者类似行为(如投毒、符咒、借刀杀人等)。
其二:对于上司做出对组员所抓获之物进行的判决,组员不得心存异议、不得对判决有所不满。所进行之判决亦需符合妖律,双方需互相督促监察,若有一方生错,案件可交由上层审判殿处置。
其三:组员在办案时拥有绝对的自由权,任何组织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阻碍,违者,经审判殿审验后可交由狱府处理。
其四:妖案组组员永远不得背叛其招收部门,组员若因案件意外死亡后,其家人可由其部门安抚。
以上条约为妖界与人间共同选择的结果,一经血液激活,立即拥有两界之效力。
签约人:
落尾处签约人那有一个和封面相同的金色狮子头,张着大嘴的样子和它的大版一样,神气十足。
“合约上写得很清楚吧?只要你愿意的话,我们迷魂斋分部可是很欢迎你这样的强者入驻的哦!”
墨离的声音让我想起了电视上那些推销产品的销售员,同样是充满着诱惑的口气,可销售出去的物品却截然相反。
“这与龙玳又有什么干系?”
我并没有对这份看起来好像会改变我人生的合约产生兴趣。
“你也知道龙玳身体里装载的是极不稳定的力量,如果你不签订妖案组合约,那她就得留在我们这边由我们的专人进行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