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3章 火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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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道人离开,陈旭突然高声说道:“还请道长留下名讳。”
“他日若有缘再见,你自知矣。”
道人也不转身,留下这句话就飘然而去。
独自立于田间,看着庄稼随风而动,陈旭一时间感慨良多。
他望着道人远去的背影,对于这个以拯救天下贫穷百姓为己任的道人,居然有些肃然起敬。
秋色虽然渐浓,然天气干燥,亦不觉寒冷。此时临近中午,阳光照在身上,使人感到非常温暖,但是陈旭心中却有丝丝寒意。
以往他只知道汉末百姓生存艰难,但是听到道人描绘出他在游历途中见的闻以后,陈旭才感到深深的悲哀。
百姓终日劳作不得温饱,士族、豪强却生活奢靡、肆意浪费,更有甚者,有些流民为了活命而‘易子相食’。
想到这里,陈旭不由低声吟起后世的诗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扯了扯自己的头发,陈旭脸上满是忧愁:“道长说得对,我不能只做一个呈匹夫之勇的莽夫。但是我要到哪里习文学字?”
道人临走之前曾告诉陈旭:若是他果真有大志气,想要出人头地,武艺固然不能荒废,但是亦要习文学字,不然陈旭再如何勇猛,都不能步入上流社会。
“贫穷家庭谁家有藏书,何人能识字?”
低头叹息一声,他正要回去,就看见陈静过来。
陈静本来与陈父一同去濮阳寻太平教道人,刚才回来没看到陈静,陈旭还非常疑惑。
见到陈旭,陈静就急忙上前,询问明日是否要将猛虎以100万钱的价格卖与张其。
这件事情很多人都知道,陈旭也不隐瞒,坦然答道:“正有此事。”
一路跑了过来的陈静,略微有些喘息,抹了一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丝毫不做休息就低声追问:“我昨日所谋之事,大兄可曾下定决心?”
想起昨日之事,陈旭脸上仍有挣扎之色。
正所谓‘毁人田地,若杀人父母’,陈旭本来想要偷偷报复张其。
但是陈静却说:这仇不仅要报,还要报得轰轰烈烈,更是要让陈旭在报仇之后名扬州郡。
这个时代由于提倡‘孝’、‘义’,但凡有人父母、师长、朋友被人侮辱,为了报仇杀人不但不会被人唾骂,反而会被人敬重。
三国时期,曹魏的《魏略》书中特辟《勇侠传》记载:孙宾硕曾冒死援救遭宦官迫害隐姓埋名的逃犯赵岐;鲍出尚节义,在土匪劫掠时,不但只身救出老母,还奋不顾身地解救邻居老妪;杨阿若曾单骑突围,搬兵诛杀豪强黄昂,震惊一时;祝公道曾蹈险牢狱,解救出素昧平生的魏国名臣贾逵,不语而去,为一时所颂。
而三国名人之中亦不乏这些人物。
其中典韦为友杀李永;夏侯谆杀辱师者复仇;徐庶为友报仇,杀人后白灰涂面,披发而走。
此后,众人尽皆为世人称颂。
两汉时期,甚至在法律上,对于因报仇杀人之事都会格外宽恕。
汉章帝时,官修的《白虎通义》就有记载,“子得为父报仇者,臣子于君父,其义,一也。忠臣孝子所以不能已,以恩义不可夺也”。
如此一来,更加助长了这种为了实践“孝道”、“忠义”而复仇的风气。
而复仇风气的普遍,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为了复仇养客杀人,二是因“复仇”而扬名天下,进而转变成豪居一方的地方豪强。
陈静谋划的正是后者,想通过诛杀张其一家之事,好让陈旭获得‘为乡人复仇’、‘杀阉党爪牙’、‘为名除害’的美名,为陈旭以后成为一方豪强做铺垫。
若仅仅因为陈虎家中田地被毁之事杀人,陈旭固然能得到很大的名声,但还不至于名动州郡。
为了将此事最大利益化,陈静建议先假扮张其焚烧村中其他人家的田地,然后再让陈旭挺身而出,为乡人复仇怒而杀人。
在杀人的过程中,再历数张氏罪行,如此陈旭之名必定传遍州郡。
但是陈旭认为,为了名声而焚烧村中族人田地之事,这条计策太过恶毒,所以才一直不从。
然而此时想起,在濮阳城内卖虎之时,被众人指指点点;想起自己卑微的出身,以及即将来临的乱世,陈旭心中就已经有了决定。
一咬牙关,陈旭低声说道:“此事阿静尽力谋划便是,然到时遭受损失的村中族人,我等决不可亏负他们。”
见陈旭认同他所谋划之事,陈静心中大喜,连忙说道:“此事大兄尽管放心,个别族人纵然有所损失,亦不会太大,有猛虎卖的一百万钱,些许损失,何足道哉?”
两人找到一个偏僻之地,细细商讨着。
随着陈静将自己的想法以及担忧一一道来,陈旭也皱起了眉头。
依照陈静以前的谋划,要等到陈虎回来之后,有他帮忙计划才好实施。
毕竟两人所谋之事,太过惊世骇俗,若泄露出去,纵然天下之大,却再无两人容身之地,是以不得谨慎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