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派难当(2 / 2)
乐远行:“……”一群欺师灭祖的小混账!
乐远行在天界的时候兢兢业业,辅佐少年天帝,一心扑在事业上,丝毫不曾有懈怠的时候,眼下穿书,成了大反派,不但不觉得违和,心中隐隐还有几分高兴,毕竟反派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生活。
虽然还有诸多谜团等着他一一解开,但乐远行还是决定带着徒儿先去无梦城逛逛,感受一番当反派的快乐。
第二天,乐远行起了个大早,洗漱一番,便兴高采烈的呼唤师弟徒儿们进城一日游,熟料众人反应颇为冷淡,杜南秋和傅如松要练功,甘九游要在家炼丹药,最后只有二徒弟沈忆然与他同往。
乐远行感动的看着沈忆然,真诚道:“还是老二最孝顺。”
沈忆然憨憨一笑,解释道:“徒儿是怕师父乱花钱,特意跟着您老。”
乐远行:“.…..”这日子怎么过的还不如天界?
无梦城是九重最繁华的城市,城墙四面开十二扇门,中有九纵九横十八条大道,气势如虹的新凉河穿城而过,河面宽阔,河水奔腾,宛如一柄利剑,将要出鞘。河两岸遍植凤凰花和枫树,每到夏秋二季,便满城如披红纱,火红而热烈。风一过,红纱浮动,河水荡漾,无梦城便成了一个梦,如梦似幻。
无门城里其中矗立着无数高楼云阁,藏着无数稀世珍宝,生活着无数传奇人物,流传着无数江湖秘辛,他们共同组成了这座城市,定义了这座城市——气派繁华,神秘莫测。
在这个没有皇帝只有修道门派的大陆上,无梦城俨然首善之地,
如果说无梦城乃是帝都一样的存在,那九重第一大门派乾坤派无疑于是皇室贵胄,是这片土地上最有权势,最有地位的一群人,而乾坤派的掌门自然如帝王般高贵。
无论你走到哪,总能听到人们谈论乾坤派的丰功伟绩,见到乾坤派旗下的产业,虽然掌门人莫含情行踪缥缈,乾坤派具体的位置也没人说得清,但它就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就连乐远行这种大风大浪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回的正经神仙,也不得不真心实意的赞上一句:“好有钱。”
相较之下,号称大魔头的乐远行显得十分寒酸,十分不入流,徒有虚名而已,他甚至怀疑这反派的身份,是书中乐远行花钱找人安排,花钱传播而来。
师徒二人在城里逛了大半日,什么也不敢买,什么也买不起,只能流连的看看摸摸,不停赞叹,一旦店小二笑着迎上来,他俩便拔腿出门,落荒而逃。
对于囊中羞涩的人来说,在无梦城逛街无疑于一种折磨。还好两人一个意志力不凡,一个抠门的出奇,对身外之物的执念不大,一路行来,指缝里没漏出去半颗铜豆子。
可购物欲能克制,凡人之躯的饿意却来势汹汹。
此番穿书,乐远行没了仙人体质,修为虽然还在,但是有了凡人之躯的不少需求,吃饭喝水不必说,还要睡觉休息,最麻烦的一点,是有了四季,有了温差,让他知道了冷,明白了热,不能像在天界那般一年到头穿着同样的单衣。
眼下到了午饭点,乐远行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频频暗示沈忆然给他老人家找间饭店。
沈忆然精打细算,不怕辛苦,脸皮够厚,在看了六家饭店的菜价后,一拍大腿,冒着被骂的风险,还是带乐远行坐在了尘土飞扬的小摊上。
若是从前的乐远行,大概率会一蹦三丈高,揪着沈忆然的耳朵让他换地方。可神仙乐远行不同,他有涵养,爱面子,仅仅皱了皱眉,便施施然坐下了。
沈忆然目瞪口呆,没有师父的责骂,他反而有些不习惯。
乐远行看着沈忆然白面馒头一样的脸,不解道:“怎么?这家也太贵了?”
沈忆然醒神,连忙摇头:“不贵不贵,师父想吃什么都成。”
乐远行转过头,尽量拿出反派的气势,吼道:“喂,老板,给我们一份菜单。”
那老板正弯着腰包馄饨,闻言并未抬头,手下也不停,只动了动眼珠子,冷笑道:“哼,猪鼻子插大葱,装什么装。”
乐远行一愣,他位高权重,说一不二,哪里遭过这样的冷遇,正要站起身理论,却被沈忆然一把拉住。
沈忆然目露恳求,“师父,师父,别和他计较,这小破摊确实没有菜单,您瞅瞅那里的牌子。”
乐远行顺着沈忆然的目光,看见小摊前的树上挂着一块单薄的木板,上面用红漆写了几个字‘只卖馄饨’。
沈忆然在旁解释道:“这小摊只有老板一个人忙活,花样多了,他也忙不过来,您老说是不是?”
乐远行颇有些赧然,他从前虽然偶尔下凡,也会逛街喝酒,但从未吃过人间吃食,也没去过路边摊,根本不懂吃个饭还分高低贵贱,尴尬半响,才不自然的点了点头,正色道:“那为师要一碗馄饨。”
沈忆然赞许一笑,接着取出钱袋子,眯着眼挑出个最不值钱的铜豆子,走到摊主面前,嘀嘀咕咕说了几句,不多时便端了两碗馄饨回来。
乐远行看着汤碗里飘着的葱花香菜,香气混着热气升腾而起,不禁食欲大动,接过沈忆然递来的汤匙,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沈忆然看着乐远行,高深莫测道:“师父,您从前不喜欢香菜,更不喜欢路边摊,还有,您从前吃饭可没这么......文雅。”
乐远行嘴下一顿,赶紧抬起头,高贵又不失霸气道:“徒儿,人都是会变得,有人会越变越好,有人则一路倒退。忆然啊,你是觉得师父变好了,还是不如从前?”
沈忆然闻言,想到从前乐远行种种作为,结结巴巴道:“还是现在好,至少随和......”
乐远行满意一笑,继续埋头吃饭。
就在这时,乐远行裤脚一动,接着脚边响起几声呜咽,他低头一看,便瞧见一只黑色的小狼崽蜷缩在他脚下。
小狼一身泥垢,形容狼狈,且不知道被鸡还是被鸟,啄去不少毛,很多地方甚至露出了皮肤,乍一看像打了数个补丁,比街上的流浪狗还不如。
乐远行看着小狼却是神色一动,他默然看着它在脚边趴着,目光深远幽微。
过了许久,他才俯身抱起小狼,笑道:“忆然,你们可能要多个师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