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细雨的呼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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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尼讨厌大蒜的气味,乔万尼也一样,纵使那盘肉丸摆盘摆得很好看,在普通人闻起来香味扑鼻,他还是离那道菜远远的。
西美昂像是完全不知道似的,将炭烤螃蟹放在餐桌正中,波莫娜和西弗勒斯对视一眼,都没有就此发表任何评论。
每个吸血鬼的风格不一样,有的喜欢在街上狩猎,有人则喜欢家养。
作为一个吸血鬼研究者,就她所知,非洲有一个神秘的“吸血鬼”部落,那里的人以喝牲畜的血为食,需要吃东西的时候这些人会把牲畜的静脉血管割破,然后从里面抽取一部分血液直接饮用。不过他们并不会直接杀死牲畜,而是会等牲畜的伤口愈合以后,再从牲畜的体内抽取一些血液,这属于吸血鬼中的“素食主义者”,他们保护骆驼,给它们食物和水,骆驼给他们血液,是一种共生关系。
血液中含有丰富的营养,但是热量却比较有限,难以转化为脂肪储存,因此所有的吸血鬼看起来都很瘦。
每??100g??猪血的热量为??55??大卡;而每??100g??猪肉的热量为??143??大卡,热量是同等重量猪血的??2??倍多,100g??炸鸡腿的热量在??260??大卡左右,也就是说吸血鬼吸一次血产生的热量还不如人类吃一块炸鸡。
正常人心跳次数为每分钟120下左右,吸血鬼的心跳则非常缓慢,这使得他们的血液流动的速度很慢。
他们不是不能吃人类的食物,只是消化起来非常慢,吃一顿和蛇一样需要好几天消化。
喝血能维持生存,却不能让他们健康,人类温热并且快速流动的血就像一个饿慌了的人吃了一块高热量的巧克力,巧克力能让人快速恢复体力,却难以产生饱腹感。
吸血鬼长期处于饥饿状态,想吃又不敢吃,怕吃了无法消化,无法像人一样想吃随便吃。
没有欲望就没有生存的动力,时间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除了喝血之外,他找不到那种可以让他热血沸腾的感觉了。
冷血动物的食谱比温血单一,但吸血鬼也不是和普通冷血动物一样在白天活动,他们是暗夜生物,这么半死不活得拖着,也难怪血尼一副厌倦生活的样子了。
詹卢卡家的书房里的手稿以机械设计为主,吸血鬼乔万尼的书房则以建筑设计图稿和乐谱居多,这些兴趣是他维持理性,不像其他吸血鬼一样发疯的救命稻草。
人工抄写确实费时费力,却能养活很多贫困的读书人,印刷术抢走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手段,巴黎逐渐成为欧洲文化中心不是没有原因的。
过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威尼斯越走越偏,变得越来越物欲横流,人们热衷于派对和挥霍,雷佐尼科宫那样的审美大行其道,宴会厅里到处都是金灿灿的。
乔万尼的餐厅是圆形的,有4个“洞窟”,每个洞窟里放置着茶具、餐盘、银器以及一个壁炉。
斯拉格霍恩在柜子上摆放自己青睐有加的学生照片,乔万尼放着的则是各个时期,他与别人的合影。
老实说和吸血鬼同居不是件让人愉快的经历,他们和洛哈特所写的故事不一样。
对于生活在富裕家庭,不知道人间疾苦的小孩来说,做吸血鬼的供养人那是难以想象的。
西弗勒斯还好是一个巫师,不过能给他带来改变命运力量的魔法学院并不是他想的天堂,纯血贵族家庭的小子总是找他麻烦。
土拔貂和刺佬儿是一个级别的神奇动物,养熟那么戒心重的魔法生物,西弗勒斯肯定很用心,埃文·罗齐尔把他的宠物刺佬儿给杀了。
忍耐是为了复仇,你不是圣人,不需要原谅所有人。
文明社会的一个特征是人有共情能力,男权是不会向弱者让步的,这倒不是说女权主义有多么高等,而是男人常说的“妇人之仁”,女人天生就有柔软的心肠,就连乌姆里奇也是个爱猫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