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a time for us(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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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他们躺在沙发上,晒着从屋顶照进来的冬日太阳,一边听着楼下弹奏的巴赫的音乐一边吃糖果。
这是个让人浑身慵懒的游戏,仿佛泡在温泉里,让人懒得爬起来。
他们幸福甜蜜得简直不像是刚失去孩子的父母,完全感觉不到一点悲痛,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就足够了。
但如果波莫纳当时生了孩子,即便丈夫没那么让人满意,她可能会和纳西沙一样将精力转移到孩子的身上。
让波莫纳和芙蓉一起打扫布莱克家族也是这个原因,“同类”总该会比较亲近,只是波莫纳和芙蓉是彻头彻尾的两种人。
芙蓉是特别的,马克西米安夫人尤其宠爱她。
很多事不是混血是难以理解的。
这也是菲利乌斯远离人类,专心于音乐的原因。他可以将自己的精力和热情都倾注在音乐上面,而不像某些傻瓜沉沦于爱情。
一切都是从舞会开始的,但又不完全是因为舞会,三十年的时间对人类来说并不算短,只是那个来自法兰西的女孩儿将他们从朦胧不清的状态弄清醒了。
法国是一个自称浪漫并且诗意的民族,这对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来说或许很有吸引力,但上了年纪的人却要看清楚、透彻,有时年轻人们会很需要成年人的建议,比如换一个国家工作。
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看似是机会平等,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还有一部部励志的故事激励人们,努力就能获得成功。
年轻人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来说更是如此,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到中年的油腻男人,希望能得到他们年轻时不曾得到的东西。那时他们和现在的年轻男人一样要辛苦得追求女性,公司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后宫”。
相比之下卢修斯·马尔福长相俊美、有品味、有贵族气质,他们搂在怀里的女郎们又会不自禁得注视着他,这时候这些人又开始嫉妒了。
他们开始模仿卢修斯的穿着打扮和举止,也就是所谓的贵族派头。也许他们已经忘了年轻时,当他们带着自己的原配妻子进自己家门时是什么感觉了。
她是特别的,这让她有了特别的权力,至少不用担心会被从家里赶出来。
这对某些人来说是难以理解的,毕竟这叫正义、绅士风度、对女主人的尊重等等。
佩妮离开女贞路的房子是迫不得已,哈利波特急于逃离的“监狱”对她来说却是她的家,里面不仅储存着很多记忆,离开是难以割舍的。
至于卢修斯送给西弗勒斯住的那所眷养情人的大豪宅,她走的时候还留下了一些东西,比如装满了口红的化妆镜,这东西要是让纳西沙看到了不知道会惹她多生气,甚至于连波莫纳这个“外人”看见了也把那些昂贵的奢侈品从楼上扔下去了。
要抹去一个女人故意留下的痕迹需要另一个女人,如果有天纳西沙去整理房子的时候发现了女性用品也会以为是波莫纳留下的。这两个“老女人”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她们都很喜欢德拉科,虽然德拉科在学校里总是欺负低年纪,其中还包括赫夫帕夫的学生。但是赫夫帕夫的女级长汉娜·艾波特不是把德拉科变成了鼻涕虫么?万圣节晚会那天他们就和解了,比起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的“不伦之恋”,赫夫帕夫和斯莱特林的情侣组合还算常见,斯莱特林学院的安朵米达·布莱克嫁给了赫夫帕夫的泰德·唐克斯,生下了女儿尼法朵拉·唐克斯,后来她又进入了赫夫帕夫学院。
波莫纳对婚配问题比较看得开,不论是麻瓜、麻瓜种、纯血、混血都没问题,除了狼人,但尼法朵拉后来还是嫁给了莱姆斯·卢平,举行婚礼时连她的老院长也不邀请,霍格沃茨之战时唐克斯可以不用去,可她偏偏将孩子交给了安多米达照顾,自己则追随着丈夫参与了战争。
三个女孩儿那一天在布莱克家的客厅里听了一个故事,却选择了三条截然不同的路,贝拉选择为伏地魔效忠,在阿兹卡班等待她的主人回来。纳西沙则选择了中规中矩的生活,留在巫师世界,离麻瓜们远一点。安多米达则和泰德·唐克斯则离开了贵族圈子,过上了寻常人的生活。
有时女人选择离开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和某些人同桌吃饭会影响胃口,这倒不是因为某人难看餐桌礼仪,又或者是菜肴不够好。
这种纯生理的恶心太难形容了,两看相厌的人在一桌吃饭会倒所有人的胃口,西弗勒斯·斯内普就从来都不在凤凰社的餐桌上吃饭。
至于因为爱恋同一个女孩儿他们就能成一伙的就更不可能了,爱情和死亡会让人宽恕一些罪恶,只要是为了爱情,哪怕是不伦之恋也是值得讴歌的。
中世纪的骑士经常与领主夫人产生精神恋爱,又或者是少年维特般爱上有夫之妇,拿破仑喜欢约瑟芬,也见过歌德,这种维特式的烦恼也许会让一个普通年轻人难受到自杀,但掌握权力后的波拿巴将军却不会走那条路。在埃及的时候他就抢占了一个士兵的妻子,还带着她在开罗街头招摇过市,这就是国王的派头。
就算是为了复仇,他完全可以买女奴,他还买了三个马木留克奴隶带回法国,为什么要伤及无辜?
人们对于国王的感情是复杂的,一个头脑清醒的国王将他们带向强盛,这让他们感觉骄傲,而一个为所欲为的国王、王子、贵族则给人民带来了苦难。
不论是光荣革命、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推翻暴君,不让不负责任和滥用权力的人占领那个至高的宝座。
伦敦瘟疫的时候斯图亚特王朝的皇室贵族逃跑了,法国大革命之前的贵族不纳税、不服兵役,还有种种特权,纵使国王在三级议会上同意给资产阶级选举权那有什么用呢?
人无完人,每个国王都有自己的“小嗜好”,路易十四爱修宫殿,但他却容不得他的财务大臣修的宫殿比他自己住的还要豪华。
富凯将“客人”邀请进自己庄园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一点,这个“客人”是坐在主座上的,富凯向路易十四炫耀自己的财富是展览自己的罪证,他可不像其他人,不敢拿富凯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