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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其实爱情早来了,只是你傻不知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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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简安之把秦若书拉到床边坐下,然后自己蹲在她面前,握着她的手,抬起头图,一嘴跟金毛一样温暖的笑,看向她。

“你怎么了?”秦若书好笑的看着这孩子,想他八成也是因为在球场上和孟梵打球,把孟梵打了个落花流水而高兴呢!

秦若书看着孩子笑,突然间觉得孩子以前跟自己住上海委屈了,瞧他一回到北京就跟鱼儿回到大海里似的,蹦跳开心,几场羽毛球赛下来,淋漓尽致。

却没想他开口尽是:“老婆,我们回北京了,我终于把你带回来了?”秦若书先是看着他笑,然后实在忍不住将脸别过去笑,合着她是海鲜啊,还是干货啊,要他大老远的把她从南方运到北方?

最后整理好情绪,才回过头来看他:“简安之,我发现你很幼稚,因为你说的话让我感觉,你追我好像唐僧取经一样,我就纳闷难追吗?”

简安之双手叠加,放在秦若书的腿上,抬头看着她,一双如墨点过的眸子,此刻因为环境的静谧,或者因为两个人的独处,而悠悠的,眸底深处,却是一种难以说明的喜悦。

秦若书尝试着解读,但看不明白,便微微歪着头,好笑的看着她。

有一个姑娘六岁的时候来到北京,有一个小孩是家中的小霸王最爱胡跑乱跳,绝不能安静三分钟。

有一天,小孩子闹着要出去玩儿,他爷爷没办法,让随从开着车,带着他满北京城的转。

路过一家冰激凌店,他嘴馋想要吃冰激凌,胖乎乎的小手指着车窗外告诉爷爷他想吃。

可那时候他感冒咳嗽刚好,爷爷不让他吃。但也为了哄他,把他带到一家西餐体去吃好吃的。

可孩子淘气,一直心心念念他的冰激凌,选好座位的时候,又告诉爷爷他想去上厕所。爷爷没有怀疑,让随从带着他去,等到了洗手间,他却让随从在外面等着,然后不知道小小一的年纪,哪里来的勇气和力气,竟从卫生间里爬墙逃了出去。

一路狂奔,跑到刚才路过的那家冰激凌店,去买冰激凌。

等老板拿了一只冰激凌给他,然后问他要钱的时候,他却拿不出来。

孩子从小就在大院里长大,一世无忧,事事有人照看,要什么东西给过人前,不过这不是出来了吗?

孩子身上没有钱,但也激灵,傲娇的小下巴一扬,对那老板说:“你把我送回去,我家人给你钱。”

老板一听明白了,原来是偷跑出来的。满大街的人来人往,这么点的孩子也没人随着,老爸斥责家长不用心,可他这店就他一个人,他要是跟着孩子走了,店谁招呼?

老板想了一个办法,他有手机,他把手机给了孩子问:“知道这是什么吗?”

孩子点头。

老板寻思这就好办了,他对孩子说:“你把你家里的电话告诉我,我打电话给你的家长,让他们过来接你,叔叔这里走不开。”

孩子不乐意了,妈的,你是谁叔叔呢,本少难道就这么没品,为了吃你一个冰激凌就要叫你一声叔叔?

老板问他电话号码时,孩子正生气,瞪着一双大眼睛,两条眉毛撞在一起,老板问话他也不理。

“嘿。”老板双手叉腰也生气了,“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呢,吃我的冰激凌不给钱,还瞪我,要不然别吃了,给我!”

老板正要伸手夺时,孩子机警,护着冰激凌快速的咬了一口,这下好了,咬过的冰激凌,看他还要。

孩子看着老板跳脚的模样正得意,想着,谁让他受过委屈呢,一个小小的冰激凌店长,他敢。

冰激凌吃的正欢,这个时候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叔叔我要买一个冰激凌。”

是个女娃子。孩子看了她一眼,长发飘飘,穿着校服。关键是这女娃手里有钱,而且是冰激凌还没拿到手,就先把钱给这店长的。

孩子当时没钱,却笑女娃娃,傻逼,至少也得等到冰激凌拿到手在给他钱啊,没人笑话你掏不起一个冰激凌的钱。

或许是孩子吃的动静太大了,让女娃儿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也抬头看着那女娃儿。那一看,却张大了嘴巴,嘴角冰激凌的糖水都滴到了下巴上。

女娃儿笑了:“眼睛圆圆的,跟葡萄一样,真可爱。”

老板从冰柜里给女娃拿了冰激凌,插嘴:“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吃冰激凌不给钱,他家长也不管他,一个人跑我这儿吃霸王餐来了。”

小孩呲牙,就用那双葡萄眼,回头狠狠地瞪了老板一眼,去你妈的,给小爷闭嘴!

女娃知道他没带钱,又从包里掏出了一张纸币,给老板:“叔叔,他是我弟弟,我把他的钱一块付了吧。”

“原来是姐弟呀。”老板笑笑,反正是有人付了他钱了,“那好,你看好他,别让他在走丢了。”

“嗯。”女娃儿应了老板,随即牵着小孩的手,下台阶。后来走到广场那边的时候回头问他:“你家人呢,他们为什么没有跟你在一起?你这样一个人出来很危险的。”

小孩才不知道什么叫做危险,应该说感觉到危险的人是他们吧,谁敢绑架他简安之,他一边撕冰激凌的纸,一边说“在这北京城里,没人敢欺负我,你信不信,就算我被绑架了,最后绑架我的人还得把我好好的送回来?”

小女孩听懵了,她第一次和爸爸来北京,对这里不熟。

但是爸爸说要她在广场等她,她是等的无聊了才发现对面有个冰激凌店,过去买个冰激凌吃,打发时间的。

没想到遇到这个小孩子,眼下孩子吃的正欢,满嘴冰激凌。她忍不住了,掏出纸巾给孩子擦嘴。

傲娇简小少,从来不允许别人碰他,当女娃的纸巾伸过来的时候,他本能的想要拒绝,但那个时候,女娃儿笑了,“你这么漂亮,脸脏了就不好看了。”

后来,女娃的爸爸开车过来接她了,她要跟着爸爸走,但简小少却拉住了女娃,对着下车来接小女娃的男人说:“叔叔,姐姐,我爷爷就在前面的餐厅,你们能捎我一段儿吗?”

秦湛看着孩子可爱,便把他抱起来:“好啊,我带你走。”

西餐厅里,随从找不到简小少,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以上,到处乱窜。报告给简风庭,简风庭一个电话打出去,差点没把整个北京城翻过来。

可简小少却坐在人家的车上,跟人优哉游哉的聊起来了:“叔叔,我听姐姐说,你们是第一次来京城?”

秦湛边开车边点头:“是啊,我来北京这边办事。”

简小少点了点头,随即瞄了身旁的小女娃一眼,但看中她手中还没有吃的冰激凌眼馋。

若书知道他在想什么,抵不过那双期待的眼睛,便大方的把还没有开封的冰激凌让给他吃:“给。”

“谢谢姐姐。”简小少接过冰激凌很不知形象为何物的吃了起来。

秦湛按照孩子给的地址,找到了西餐,在门口停了下来,门口的随从看到简安之下车,忙跑了过去:“哎哟,我的孙少爷,您跑哪儿去了?”

秦小少不以为意,举着手里的甜筒:“我就去买了个冰激凌,你至于大惊小怪的吗?”

随从一脸懵逼。天哪少爷,您的时间就是金钱,您不知道老爷子为了找您,计划把整个北京城都给翻过来。

正巧这个时候秦湛和秦若书都从车上下来,一道稚嫩的女声对简风庭的随从说:“叔叔,我和爸爸把您家孩子送回来了。”

随从立马感恩戴德的说谢谢。

“不用。”秦湛摸了摸孩子的头,叮嘱道:“孩子还小,别让他一个人上街,坏人多,万一出现个什么问题,做家长的最着急了。”

随从点头嗯着,但却受到简小少的胁迫,脑门上冷汗都留下来了,谁知道限制这小霸王想要干什么呀,一个坏主意出来,相关的人都得挨批。

秦湛将孩子送回来,却记着航班,对女儿说:“若书啊,我们也快走吧,飞机晚点了,你妈妈又该担心了。”

“嗯。”若书拉着爸爸的手,转身准备上车,这个时候秦小少突然发话了,“姐姐,等我长大了娶你可好?”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向女生表白,在那个没羞没臊的简小少心里,大他三岁的秦若书,在以后的峥嵘岁月里,经过千辛万苦的追寻,终于娶为妻子,旁边的随处都替他臊得慌,心里埋怨,这么小的年纪就想着祸害人家姑娘……。

简安之笑了,眸孔里却放大了秦若书的颜,她和小时候变化不大,不过是变漂亮了而已。

“姐姐,等我长大了娶你可好?”秦若书弯下腰,对上简安之的眼睛,他的睫毛长的真的可以当扇子了,秦若书眼里溢着笑,试着把自己的睫毛跟简安之的交叉在一起。

“据说,夫妻两个的睫毛如果能完美契合,那就说明他们有缘,会一直恩爱下去,简安之你试试看,我们两个的睫毛能否完美契合。”

为了这句话,简安之耗费功夫,让眼睫毛一眨一眨的,跟秦若书的交叉在一起。

“好痒啊。”秦若书笑。其实她想说简安之真的好傻瓜,这个说法也是她在一本小说上看到的,小说都是骗人的,她说了他竟然信。

后来,秦若书受不了痒,直接别过脸,把好不容易快衔接好的睫毛抽了出去。

这一抽,就等于简安之之前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秦若书抽出眼睫时,紧接着就揉了揉眼睛:“难受死我了,不玩了。”

后来,简安之瞥了她一眼,站起来直接出去了。

秦若书对准关上的房门,半天看不明白,气的她双手叉腰:“嗳,这孩子怎么这样呢!”

她不知道,站在门外的简安之,最不能听到的,就是她把他唤做孩子。

回北京的第一天,他们两个冷战。

本来关于年龄的事情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晚餐的时候,不知情况的简安宁却又将此事提及。

简安宁从小到大生活在国外,法国人天性烂漫,不拘小节的行风尤其感染了她。

她这次回来的时候,只带回了儿子杰克,12岁,个头很高,是个很漂亮的孩子,棕色的头发,蓝色眼睛,虽然是中法混血,但他五官偏西化。

杰克的中文说的很好,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小舅妈很是喜欢。但一见面却调戏了起来,直接用法语给秦若书喷了句:“亲爱的女士,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

秦若书听不懂愣了。

但不代表简安之和简安宁听不懂,简安之在法国呆了两年,杰克的话一出口他就嫉妒了。

简安宁更是放下筷子,轻斥儿子:“杰克说中文,你小舅妈听不懂法语。”

杰克那桃花眼一转,倾慕的目光从秦若书脸上转过来,看着他母亲,继续法文交流:“妈,中国女孩子比巴黎的女孩子漂亮多了,第一次见到我喜欢的女子,我为什么不能向她告白。”

简安宁:“她是你小舅的妻子,只有你小舅才能表白他的妻子。”

杰克不明白,继续说:“妈,中国的男人太自私了,他们不应该拘束女人,尤其是小舅妈这种娇艳的玫瑰。”

杰克的话一落,后脑勺就被糊了一巴掌,他转过去看,却用法语大喊:“舅舅!”

简安之冷着脸用法语警告他:“我亲自培育的玫瑰就是不允许别人染指,臭小子,识相的赶紧回法国,找你的法国姑娘撒娇去。”

杰克敌不过他,去求助简风庭帮忙,刚投去求助的可怜眼神时,便被简风庭嫌弃,老爷子一口地地道道的京腔开口:“该!小洋鬼子,来到中国的地盘还敢欺负中国人,自取灭亡。”

简安宁看见儿子受欺负,却也不帮忙,反而在一旁笑。杰克想不明白,左看右看都没有人帮他忙,最后瞄准了秦若书,这回用了中文:“玫瑰,你帮我说句话,他们都欺负我,我只不过表扬你美丽,我喜欢你,他们就对我群起而攻之。”

秦若书看着孩子吃瘪的脸,噗嗤一声笑了,问孩子:“原来你也会说中文啊,那刚才为什么要偏偏撇过我说法文?”

杰克被堵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全桌人都在看着他,杰克坚持了一会儿,当面子快挂不住的时候,他妈终于想起同情儿子了,为他说话:“好了,杰克你快吃饭吧。”

喝汤的时候,简安宁突然想起什么抬起头来,问了秦若书一句:“若书,我记得你比安之大三岁是吗?”

简安宁本来也是无意的,常年呆在法国,思想早就被西化了,根本想不起来,在中国人们对于年龄其实还是很在意的。

没听过这样一句话吗?

男人可以比女人大,那叫成熟,女人要是比男人大,那叫老妈。

跟简安之在一起之后,受他影响,秦若书差不多都快忘记这事儿了,可今天却被简安宁特别提醒。

秦若书本就对这事儿有些过意不去,如今又被这个婆家大姑子特别提醒,吃饭都没味儿了。

她下意识有些局促的去看向桌上的公公婆婆和爷爷奶奶。而简安之入座之后,并不和秦若书挨在一起,他和他姐坐一块,当他姐这没头没脑的话说出口之后,简安之立刻喊了句:“姐。”

简安宁抬头一看,简安之寒了脸,就连全家人的筷子都停了下来,当气氛有些微妙的时候,简安宁这才发觉自己说话有些失了分寸。她或许意识到,这样说话对秦若书来说有些难堪,但受她丈夫的影响,她并不觉得,年龄大就是罪。

有谁规定,女人就是要比男人小?

简安宁朝秦若书解释:“别误会哈,我只是记得病历表上写你是93年的,而安之是96年的,突然想起了而已,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白秋英听到“病例”这两个字,条件反射的看向简安宁,问女儿:“怎么回事,什么病例?”

“没什么。”简安之回应,他却在桌子底下狠踢了简安宁一脚。动作太大,连身旁的杰克都惊动了。

杰克看到奶奶皱眉,再看舅舅和妈妈私下里斗,最后的目光落到心爱的玫瑰脸上,却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可怜温柔的玫瑰!

简安宁收到简安之的警告,立马配销量跟她妈解释:“没什么,就是一年前若书身体不好,在巴涅尔休息了一段时间。”

“那你说病例?”白秋英捡重点说。

“没有妈,”简安宁觉得老妈太小题大做了,“你也知道你儿媳妇是个编剧,所以她经常会日夜颠倒,时间长了身体就会受不住。所以为了保护身体,她就必须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休息的嘛,这不跟你一个样儿?”

简安宁聪明,把话给她老妈丢过去。其实白秋英也是那个样子,工作狂一个,有的时候工作来了,就不吃不喝,日夜颠倒的。

那段时间,她身体也问题,如果不是有个当医生的闺女及时制止,或许今天晚上,她正躺在医院的床上。

白秋英捡起筷子,给秦若书夹了一块鳕鱼放进碗里,用手轻轻摸拍她的背,示意她多吃一点,补身子。顺带埋怨的看了对面的女儿一眼:“你们这些当大夫的就爱用我们听不懂的术语来吓唬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

这一句话,把她的两个孩子都给训了一遍。

简安宁傻笑,回头去撞上简安之一双乌黑的大眼,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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