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历史军事 > 民国路人甲 > 第54章 回门

第54章 回门(2 / 2)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刀剑攻略[综] 马甲精的层层套路 背竹篓的修真少女 美人将军今天掉马了吗 你凶成了我喜欢的样子 抛金引玉 犯罪心理 [包青天]之参见公主(GL) 方宅十余亩[系统]. 尚书公子他飞升了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小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内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小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说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说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规矩,打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打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打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太太、小姐,外面说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打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说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叫人给她准备热水,她可要好好泡个热水澡,她在胡家也没有浴桶可用,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帮佣给她烧水,这几天都是随便擦擦了事,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大冬天的一月洗一次澡也能忍,可偏偏这几天,倒是流了不少汗,身体也很是疲累,正该泡个澡放松一下。

胡竞之一觉香甜,醒来时天已黑透了,屋内燃着几盏油灯,鼻端满是幽香,看周围陈设,定是冬秀姐出阁前住的闺房无疑。

冬秀正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听得身后动静,见果然是胡竞之醒了,忙叫带弟去端醒酒汤。

“这一觉睡得可长,天都黑了,晚饭也错过了,厨房里还有吊着鸡架熬的高汤呢,一会儿给你下个细面吃?”

胡竞之上来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处深吸一口气:“你洗澡了?好香。”

“你要不要也泡个澡,热水都是现成的。”

“好啊,我回来这么长时间,还是结婚前特地到县城里洗了个澡呢。”

喝了醒酒汤,果然就去泡澡了,泡得筋酥骨软肚子饿,就有丫头适时端来一碗鸡汤面,胡竞之不由感叹,真是享受。

胡竞之一边吃面,一边惊奇的问她:“你们家竟然还有专门的浴室!”

那浴室还挺大,设计也巧妙,用两根空心竹管分别接热水和冷水,洗完后拔掉浴桶底部的软木塞,直接把水放掉,轻松省事还方便。

其实这时候的人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澡,像冬秀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浴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非大户人家用不起,普通人家谁有闲心和闲钱去烧那么大一桶水只为泡个澡啊,一般都是拿个木盆擦洗一下了事,这样看来江家确实是殷实人家。

“因为我特别喜欢洗澡,可洗一次澡就把人折腾个人仰马翻的,太费事了,正好家里地方也大,就干脆做个沐浴间,夏天可以每天冲澡,冬天的时候也可以三不五时的泡个热水澡。”

“你这习惯倒跟那美国人一样,格外的爱干净。”

“哦?美国人也爱泡澡吗?”冬秀故意逗他说话。

“这倒不是,他们是喜欢淋浴,那里有一种长得像莲蓬一样的喷头,只要打开开关,里面就会自动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打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说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舍得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到房子把你和娘一起接过去住。”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冬秀心知是难得改变他的主意了,她毕竟与他才成亲,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情义,撒个娇还行,硬要说撇下婆婆自己先跟过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搞不好两人弄僵了,惹他厌烦,到时候真被他丢在乡下了,现在至少有个盼头啊,有这个盼头她就能忍那未来的几个月了,倘若几个月后他变卦了,那她也得另做打算了……

冬秀的闺房在二楼,左右都没人居住,安静得很,不比胡家那个新房,隔壁就是侄子的住所,门前又是过道,房子老旧不隔音,夫妻两个束手束脚的,平时既不敢出声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大动作,唯恐被人听了墙角去(当然,冬秀不知道这墙角早被人听去了),现在到了熟悉的环境里,冬秀就放开多了,而胡竞之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是倍觉刺激,两人状态更甚之前,不免又闹了一场。

用过早饭,冬秀辞别时便把昨天知道的事告知了吕氏,吕氏不像冬秀这样乐观,反而皱眉道:“你就确定你婆婆能一道去京城?人都是越老越念旧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的这些个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就你婆婆那个年纪,现在要她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恐怕难啊。”

看吕氏说得这样肯定,冬秀就迟疑了:“不会吧,那京城的居住条件可不是乡下能比的,而且是跟自己亲儿子一起住,她还不乐意?”冬秀压低声音告诉吕氏她这些天的发现,“而且我看我婆婆在家里也过得不很顺心,那一大家子人闹哄哄的,烦心事多着呢!”

吕氏横了她一眼:“那是你们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谁不爱个热闹,我还羡慕人家人丁兴旺呢,要是你嫂子能给我生十个八个孙子孙女,那我做梦也要笑醒,再烦再闹我也乐意!”

“那我怎么办,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伺候婆婆啊。”冬秀急了。

“这话也是能说得的。”吕氏瞪着眼要去拧她的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不想孝顺婆婆的啊,以后给我嘴上把个门,伺候婆婆怎么了,哪个媳妇不要伺候婆婆啊,这样的想法你有都不要有。”

“不管你怎么想,要是还想跟着女婿去京城,以后就给我加倍的孝顺你婆婆,对她好,要不然你婆婆一句话你就别想走了。”

冬秀顿时愁眉苦脸起来,这婆婆该怎么讨好啊,难道要她冬天暖床夏天打扇,晨起请安晚上陪睡?

“别的你不用管,反正你也做不来,”吕氏一看就知道女儿心里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只管好好对女婿,再生个儿子,比做什么都强!”

说到生儿子,吕氏便多了几句嘴:“你虽然年纪大了些,可身体康健,气血充足,想要怀个孩子也不难,只是自己要有些成算,能趁着这段时间怀上最好。”

吕氏絮叨着交待了一堆东西,看着时间不早了,才放她出去。

※※※※※※※※※※※※※※※※※※※※

这章也有男主出没,可能引起有些小天使的不适,所以,友情提示大家自带避雷针哦!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龙尸惊闻录 宠物小精灵之拂晓 火影之大魔王 漫游电影世界 无限世界的二次元 吞食者 都市之绝色妖皇 我的鬼尸新娘 影殇杀君 我的女友是千年女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