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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胡同听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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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这怎么还被围上了?”王妈看着眼前拿绳子给圈出来的地界有些惊奇,把手里的凳子往带弟手里一塞,说,“我去问问什么情况,你陪太太在这儿等着。”

说完便风风火火的挤进人群里去了,不多会儿满脸气愤的出来,对冬秀道:“呸,这老秀才忒不地道,居然还要收咱们的钱呢,都是街坊邻里的,咱们捧场来听他讲故事,那是给他脸,他倒还抖擞起来了。”

冬秀听她一番絮叨,这才知道原来这老秀才在前清时也算是这片胡同里的一号人物,祖上也发达过,自己卯着劲要中举人做进士,好光宗耀祖,恢复往日荣光,哪知朝廷一声令下取消了科考,断了他晋升立命的门路,为了养家糊口,无奈只好去给人家做私塾先生,谁想风云突变,大清没了,改朝换代到了民国,人人都要改头换面,就连那学童也都到学堂里去学格物了,私塾先生自然没得做了,他一辈子读圣贤书,就没别的本事,年纪又大了,实在找不到体面工作,这才舍了读书人的脸去摆摊,替人写信念信,好歹赚些嚼谷回家,说来也是个被时代玩弄和抛弃的可怜人。

这老秀才在街上摆摊,恰好挨着个卖报的摊子,突有一日,那报摊生意就红火起来,卖的报纸是一摞接一摞,喜得老板见牙不见眼,他自然好奇,便问了几句,原来有个极红火的小说作者在报上连载了小说,引得那些爱看小说的人争相购买,老板又对他说:“秀才老爷,我看你不如也写本小说发到报社去,现如今这写小说多赚钱啊,最少也得千字两元呢,您随便写写,就比在这儿风吹日晒的干上十天半月的还强呐,我也就是不认字儿,要不早改行写小说去了。”

秀才知道这些报纸上都刊的些什么小说,通俗直白、毫无文采,放过去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可现在居然公之众之登载在报纸上了,还颇受追捧,实在叫他扼腕叹息,真是世风日下啊。

因为不屑,所以从不关注,现在听报摊老板这么一说,这行当居然如此有赚头,不由有些心动,便摸出两个铜钱买了一份卖的最好的报纸,打算回去借鉴琢磨一下,报摊老板把报纸递给他,指着首页的地方告诉他:“看见没,就是这篇小说,听说也是位老秀才写的,就这一本小说,听说报社足给了两万元,老哥你要是也能写一本,那这辈子还愁什么,我也就是不认字,要不早改行写小说去了,何至于在这儿苦熬哇!”

秀才被那两万元惊得不轻,不由开始幻想着将来赚钱了要如何如何,又想这写小说也算是读书人的一条正经出路,等他名动天下,不仅没人说他有辱斯文,鬻文获财,反要赞他风雅有才呢,当下脚底打飘的回了家。

无奈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一个迂腐老书生,连白话文还写不清楚呢,动则就要附几首酸诗,插几句圣人言进去,读着很不顺畅,更别提什么文笔了,何况写的故事全无新意,枯燥乏味,一看就是各处抄来的,于是绞尽脑汁,熬夜点灯写的几篇文无一例外全被报社退了回来,起初还痛骂报社的人有眼无珠,毫无欣赏力,被退了几次文后,自尊心大受打击,只能无奈放弃了。

虽然没有实现他一文封神,名利双收的梦,却叫他找回了自信。

原来秀才嫌弃家里光线不好,每每便拿着报纸到胡同口的大槐树下去看,那里地方宽敞,绿树成荫,正是个避暑歇脚的好地方,他一边研究报上的小说,一边读给家里的小孙子听,偶尔指点他认几个简单的字,一开始是只有小孙子听他读小说,渐渐的围了一群孩子,后来又围了一圈来打水的人,再后来附近几个胡同的人每到这个点就自发的过来了,人也渐渐多了,好些人都站到大太阳底下去了,晒得脸皮黑红,明儿却还要来,秀才看着身边静静的望着他听他读小说的人,仿佛又回到了原来做私塾先生的时候,很是找回了几分读书人的体面和尊严。

家里老婆看他下午也不去摆摊,只与人说闲篇,原本生了一肚子气,却忽然灵光一闪,生出个赚钱的法子来。

于是便出现了冬秀眼前所见的这一幕:以槐树为中心拿油布遮出阴凉,周围圈起麻绳和芦席,倒成了个简陋的棚屋了。

也许是那秀才说的故事实在是好听,也许是这棚屋值得付些钱,也许是一个铜子的入场费委实算不得贵,许多人抱怨几句,看有人交钱进场后,也不甘不愿的掏出钱来付了,早点进去好歹占个好座,哼,今天就当尝个鲜,明儿再不来了。

等那秀才一开口,冬秀一口凉茶呛进嗓子眼里,咳得不能自己,倒引得周围妇人纷纷不满怒视。

秀才咳一声,见是个年轻标致的小妇人,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一把年纪,讲这些个儿女情长、闺阁琐碎的故事真有些老不休,无奈这报上刊载的故事,就属这个最受欢迎,便在周围人的催促下,继续道:“话说这袁不屈将军率众抗敌,大获全胜,与众人大摆庆功酒宴,正觥筹交错、喜乐融融之际,忽听帐外传来一道声音-‘圣旨到’,袁不屈忙走出帐外,跪下领旨,却原来是这皇上因他英勇善战,屡建奇功,决意招为驸马,要将最为宠爱的昌平公主下嫁于他,这袁不屈与杜小姐几经波折,又曾生死共难,正是情投意合,恩爱无限之际,这道于他人来讲荣耀无限的圣旨,却好似一个晴天霹雳一般,将袁不屈给劈傻了!”

原来这秀才所说的故事,正是冬秀写的《上错花轿嫁对郎》。

看着周围那群聚精会神听故事的娘子军,冬秀心里很有几分虚荣感。

以前她只能从唐才常的信件里知道她的小说多么畅销,多么受欢迎,可轻飘飘的话语总是无法给人那种眼见为实的震撼感和真实感的,现在倒有几分体会了。

“哎呀,这皇帝老儿也忒不讲理了,也不问人家娶没娶妻,就要把公主嫁给人家,感情这公主是个大白菜呗,皇帝看谁顺眼就赏一个。”一个妇人拍腿笑道。

“就是啊,人家两口子过得好好的,这再来一个公主,要那杜小姐可怎么办?”

一时那底下的妇人们纷纷应和议论起来,任凭老秀才在上面怎么咳都不管用。

“嗨,我说你们这些娘儿们也忒没成见了,说到底这杜小姐也不过就是个低贱的商人之女,本也配不上人家大将军,大不了,等公主嫁过来了,让她做个妾,那就是抬举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声突兀的响起来,冬秀闻声望过去,原来角落里还有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男子,她还以为这棚子里全是女人呢。

王妈不屑的朝那男子所在的方向啐了一口:“这个无赖怎么混进来了,真是不要脸。”

“去去去,瞎说什么,人家可是正儿八经、明媒正娶的老婆,凭什么公主一来就要做小妾啊。”

棚子里顿时又吵嚷起来,北京话原本是极好听的,可由一堆妇女七嘴八舌的吵嚷着讲出来,就真仿佛叫人置身于养鸭场了。

本来天气就热,这人挤人的,不免更热了,又有各种难以言说的气味儿夹杂其中,冬秀顿时失去了兴趣,打算回家睡午觉去。

王妈自然是不愿回去的,跟冬秀客套一番便依旧留下了,不想带弟居然也不肯走,直说不能浪费了入场时交的那个铜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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