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九五至尊又如何2(1 / 2)
两人相对无言,静静吃饭。
收拾完了碗筷之后,姝玥就回到自己暂住的房间,拿出买来的药膏,细细涂抹手上烫伤的地方。
刚刚在饭桌上,姝玥一直遮掩,摆出不想让温良青知道的样子,又装作不小心露出破绽,让温良青看见了。
涂抹完后,姝玥略带犹豫的找到温良青说:“温公子,我有事想跟你说。”
温良青做出询问的表情。
姝玥咬了咬牙:“温公子,我,我其实是知县的养女。知县想把我嫁给上官做妾,我不愿意,就逃了出来。”
温良青很惊讶:“钱小姐,你...”知县姓钱,所以温良青这样称呼。
姝玥泫然欲泣:“温公子,我不愿给人做妾,做别人的玩物!求你救救我。”
怕被拒绝,姝玥又连忙道:“公子,我可以为奴为婢伺候你。我还带出了些首饰,可以换钱。公子,求求你!”
温良青在姝玥一过来就闻见了淡淡的药香。想到不食烟火的小姐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心中有些不忍。
扶起刚刚跪下哭求的姝玥:“钱姑娘,如果你不嫌弃,就先在我这里住下吧。不过为奴为婢的话就别说了。”
姝玥破涕而笑,十分感激:“公子,我原是姓沈,名姝玥。您是我的恩人,叫我的名字就好。”
温良青温文一笑:“那姝玥姑娘,你也别叫我公子了,直接叫我良青即可。”
道出实情的姝玥显得放松了很多,每天嘴角都挂着柔和的笑意。
温良青也暂时打消了送回姝玥的想法。
姝玥足够知趣,善良温柔,每天主动抢着收拾家务,做饭。在温良青读书时从不打扰。
温良青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心里不禁想到:把姝玥留下来,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人们常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习惯了无论何时回家都有人等候,习惯了温书时有人陪伴,习惯了有人做好饭菜的温良青舍不得再回到从前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日子。
姝玥成功了,一点一点的用女人独有的温柔慢慢融化温良青心里的坚冰。
还有一个月温良青就要去参见乡试了。
姝玥买了些布,和胡同里其他几家的女人们学习如何缝制衣裳。
夏天,天气炎热,屋里闷。女人们喜欢坐在门口三五成群,一边闲聊,一边做活儿。
凭借着温柔嘴甜,没过多长时间姝玥就混进这个圈子。
听说姝玥要给温良青做衣裳鞋子,她们都很热情的指导姝玥。所以姝玥每天下午都会出来。
“阿玥,你对你表哥这么上心,是不是对他有意思?”一个年轻的小媳妇儿打趣姝玥。
姝玥和别人介绍自己时说她是温良青的表妹,因家中只剩自己一个人,前来投奔表哥。这儿的人心底都不错,丝毫没有嫌弃姝玥。
姝玥羞红了脸:“桃花姐,你别乱说。”
旁边一个大娘也加入了话题:“阿玥,别不好意思。良青这孩子长得俊,学问也好,品行更是没话说。你可得抓住机会。”
姝玥脸更红了:“大娘,你怎么也这么说。”
“你虽是投奔良青来了,但也别觉得配不上他。你这么能干,又温柔贤惠,上哪去找?”
正在姝玥害羞得不知道怎么办时,眼光一撇,看见了温良青。他站在那儿不知道有多久了,也不知道听见了多少。
姝玥赶紧抱起衣服,和其他人道别,小跑着回去了。
她们也看见了温良青,嘻嘻笑道:“小姑娘害羞的跑了。”
温良青和她们打了声招呼,也回去了。
姝玥放下了衣服,把饭端了出来。
姝玥脸上的红晕还没有完全消失,配上白皙的小脸,格外好看。
饭后,姝玥点起了蜡烛,在昏暗的灯下做衣服。
虽然姝玥会做衣服,但还是装作初学的样子,笨手笨脚,做的极慢。为的当然是温良青的怜惜。
姝玥紧赶慢赶,在温良青去省城乡试之前做好了几身新衣服,几双新鞋子。
分别那天,姝玥早早的起来,为温良青打点行装。准备齐全,毫无疏漏。
温良青和几个年轻的书生约好,一路同行,方便互相照应。
把温良青送到乘马车的地方,姝玥极其不舍,但知道他此去是为了前程和抱负,忍下伤感,说道:“良青哥哥,祝你一路顺风,榜上有名。我在家中等你回来。”
说完露出灿烂的一笑,仿佛极其相信温良青能够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