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喜欢男人(1 / 2)
宇光元年,春日来的时候,京城总算尘埃落定了。新皇登极御宇,普天同庆。丞相王执诛杀乱臣贼子朱权,迎新帝。先列三公,再封王侯。连带着无数升天的鸡犬弹冠相庆,王党之势蔚为大观。
初春时节,乍暖还寒。西戎群起,让方太平的王朝再次荡起波澜。新出炉的北平侯王执身在朝堂之上运筹千里之外,出尽了风头,朝堂之上无人敢出其右。
于此同时,一纸密函随着快马送往洛阳。洛阳府尹关了门,躲在书房里拆了密件,略一皱眉,眼里阴云密布。
江山不尽闲风月,春日正好。今日月半,洛阳书院准许书生们下了学,出学府。穿着月白院服的书生们像是一尾尾的鱼,一齐涌出了学府,撒欢儿地散落在洛阳城的角角落落。
洛阳城最大的青楼,醉云楼里,二十两银子一匹的红绡被当做红布挂了满堂。绣了金线的红锦地衣铺了满地,这里里外外的喜庆红生生将站在正堂中间少年们的月白衣服映成了的淡淡的云霞色。
云霞色里,烟云层层袅袅,宾客妓子书生小厮将原本日日空荡荡的醉云楼撑得满满当当。
万众瞩目里,王昉深吸口气。伸出手,指着三楼的赵礼。清越孤拔的身形里洋溢藐视一切的冷漠与不屑,冷笑着,仰头望着他。“我心里有一个人,莺莺姑娘就是再清姿夺魄,在我眼里,也不如他一分一毫。”
王昉斯斯文文地站着,清雅的脸上漾着笑,回望着俯视他的赵礼。单薄的声音穿透内外,却吓得一群起哄的公子哥儿们噤若寒蝉。
王昉王少爷,活了十六年便得了十六年的自在。天生的清贵,最不缺的就是别人的阿谀奉承,最擅长的就是满口的胡言。
却是从没想过,自己会在青楼里,对着一个陌生人,道出自己最温柔诚挚的真心。
只可惜,没人会当真罢了。
…………
事情还要从他刚进醉云楼说起。
这个世界上有比我中意你,你却不中意我更可悲的事情吗?
有啊,我中意你,你却中意个傻逼,而那个傻逼却要嚷嚷着嫁给我。
王昉木着脸盯着柳莺莺的时候,心里颇有些五味杂陈。
“妾心付几许,莺莺得遇良人实是幸事。妾不求举案齐眉,只希望公子看在与莺莺月前之约的份上,给莺莺个去处。”
王昉到现在都还没从柳莺莺方才的话里缓过来。
醉云楼的花魁自然是漂亮极了的。尤其是这花魁今日大红着锦,一双秋波还在盈盈切切看着你,欲语还休的时候。
姑娘是好姑娘,个花容月貌平日里还知情解意,若是不在这儿提起,王昉觉得把这么个解语花摆在家里还真是无妨。他家老子才不会在乎他从哪儿找来个女人。
可是,王昉扫了眼一脸期待的同窗们,漂亮的凤眸低垂,冷笑一声。到底是哪个拎不清的傻子会觉得他王昉会就这样众目睽睽下听了别人的怂恿,遂了别人的意?
王昉看着柳莺莺心里有点苦。更苦的是今日来醉云楼,他还带了任非。
他本是带着任非来一表真心的。不少日子了,王少爷春心萌动,特别中意个人,终于在今天下定决心,成全自己。
却被这位花魁姑娘捷足先登。
更可怕的是,他的心上人全然无所觉,正不遗余力地撮合他。
“你倒是快点啊。没看人家姑娘看着你都快哭了?”和他一起进来的任非比他还要紧张,手肘推了推王昉,恨不得人家姑娘逼嫁的人是他。
醉云楼的花魁啊。何等的国色天香?就算是当不了妻,放家里边也风光啊。
康朝狎妓成风,秦楼楚馆里最不缺的就是红颜雅客之间的风流韵事。多少名妓从良入户,甚至被哪位世家子看上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纵使当个暖床的妾也让人艳羡。
当然这艳羡是相互的。男人艳羡男人艳福不浅,女人艳羡女人有了归宿。若是不在乎什么闲言碎语,家风不容的小事,这怎么看都是一件让人抚掌拍手的好事。
好得连任非这从没上过青楼的愣头青都催促着王昉赶快将眼前的娇娇国色给收了。
“她哭了是小,你就不怕兄弟我哭?”王昉面上含笑,低着头瞪他一眼,挤着牙跟任非嘀咕道。那飘忽的冷眼像刀一般,舍不得去剜任非,只得一一扫过围了他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同窗们,像是在记住他们一个个儿的一样。。
“你能哭什么?莺莺姑娘连嫁妆都自带。可不是让你捡了便宜?”任非眨眨眼,站在王昉身边和他咬耳朵。觉得平日里机灵的哥们儿今日里怎么那么不可理喻。那可是莺莺姑娘啊,花三百两银子都见不了一面的莺莺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