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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晚上才回嘛,你咋现在就回来?”林丰收急着问。
胡来宝低着头,“人不要。”
“啥叫不要?不要谁啊你倒是快说!”林丰收双眼瞪得铜铃大。
“六二宝和豹子头都去了,就我,人嫌我独眼,连……连做小工也不要。”他抬头,露出两只完全不一样的眼睛来。左眼通红通红的布满血丝,右眼让一块黑色的布包着,绳子拴至脑后,不熟悉的是有点瘆人。
人家招小工的基本都是为盖新房,谁家愿意新房让这样不吉利的人进去?家宅不顺可是农村大忌。
林丰收又气又急,咬牙切齿骂:“他俩那样的都要,真……真是狗……”
看在家里还有人的份上没骂出来,她跺一跺大脚,“明儿你去上工,换我出去,男人能干的我也能干,不就泥工瓦工嘛,大不了我给他们打下手!”
胡来宝也不说话,只讪讪的跟季渊明招呼:“妹婿来了,进屋坐吧。”
季渊明摆摆手,让他别招呼他,该干嘛干嘛去。孩子病倒在炕上,队上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节,外头小工又找不到,哪有心思招呼他?
他从胸口兜里掏出两张“大团结”,“先带孩子看病吧。”
林丰收有骨气,把他手推回去,“你们是来走娘家的……没几个月孩子出生,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季渊明轻咳一声,小声地把乌龙事件给说了。本来林丰收还怕他失望生气啥的,毕竟二十六七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谁知他不仅不生气,眉目舒展,还有种若有似无的笑意,天然的亲切和真诚,“先带孩子看病吧。”
林丰收见他十分有诚意,不是假客气,只好大方收下:“行,算姐跟你借的,年底还你。”珍珍那儿得抽空问问。
季渊明摆摆手,也不跟她多说,自个儿进厨房提起两只洋桶,去小河边挑水。进村的时候他就留意到了,水在哪儿,菜地在哪儿,现在也不用人教。
林超英具体是什么病,林丰收两口子也说不清,只知道是打出娘胎就咳嗽,喘得慌,厉害的时候能唇舌青紫直接闭过气去,去卫生所和县医院看过,有的说是哮喘,有的说是先天性心脏病,还有说是羊癫疯……反正,药没少吃,病没好多少。
林珍珍记得,她初一那年的同桌也是这种情况,动不动就喘,呼吸困难,“超英你跟小姨说,你胸口闷不闷?”
超英点点头。
“那你心慌不慌?或者有没有心跳停顿的感觉?”
超英摇头。
“心口会不会痛?”
超英继续摇头。
林珍珍松口气,她记得同桌跟她说过,有这些症状才是心脏问题,她就是先天性心脏病,后来高中没毕业人就没了,果然跟大夫说的不差——“活不过十八岁”。
如果是肺的问题那就好,她不是学医的,总觉着肺病要比心脏病轻些。而且,她还带了猪肺来,这可是补肺的好东西!
“姐,你和姐夫先带超英去看病,我在家给你们做饭吧。”
有了钱,林丰收第一时间就想带超英去看病,可这妹子又是个啥也不会的,“你一人,能行?”
“能行,绝对能!”珍珍就差拍胸脯保证了,拉过小炮仗说:“不信你让赶美跟我在家,我有不会的都问她。”
“哎呀磨磨唧唧,爸妈你们快去吧,我帮小姨做饭,绝对累不着她。”赶美一双大眼睛里是满满的不耐烦,就差在她妈屁股上点把火了。
***
林家确实没粮了,为了给超英看病,他们的口粮都跟社员们换成了钱,可也填不满那无底洞。村里人没少劝他们,这种不死不活的慢性病,要是在狠心的人家,早死几年了,犯不着搭上一家子的口粮。
孩子嘛,大不了再生几个。
赶美叭叭叭,有的没的都被珍珍套走了,“小姨我觉着你咋变了呀?”
林珍珍心头一紧:“哪儿变了?”毕竟,这小侄女以前是跟她一个被窝长大的,可谓形影不离。
“变得爱说话了,也会干活了。”
她刚松口气,谁知小丫头又说:“刚我觉着你就像变了个人。”
“这有啥,嫁人可是二次投胎。”
小丫头一想也对,她妈常说婆家怎么怎么着,地扫不干净婆家会嫌弃,太能吃婆家也会嫌弃,“婆家”可不是个好地方。长长的叹口气,“唉,我以后才不要嫁出去,我要跟我妈一样,招上门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