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售卖(2 / 2)
另一方面布匹也需要投入市场后进一步检验其质量,否则大规模批量生产后才发现问题损失就大了。
所以十天后沈兵就让蒙良将生产出的布匹运送到雁门郡售卖……
蒙良虽说不是商人出身,但以他的身份以及到处都有狐朋狗友,去哪里打通关系甚至设下一个零售部都不是大问题。
意料之中,这批布运抵云中郡后不过半天时间就一售而空:一匹四十五钱质量又是难得的上乘,不被抢光才是怪事。
就像计划的一样,布匹售出后马上就换成粮食运回云中郡。
这过程甚至不需缴税……
战国时期商人及工人的税收其实很难征收。
商人还算好,比如有固定的商铺或是在集市售卖,这些地方郡府有办法参与的就可以征收。
若只是临时的交易地方都没来得及参与,比如像蒙良这样千余匹布运来只半天便就地售完……确切的说并不是集中在雁门郡出售,而是一路运往雁门郡的路上就沿途出售。
只不过沿途大多是穷苦百姓购买力不强,且主要是以物易物……云中郡的布匹就支持以粮食换布匹。
这类的交易政府想征到税都难。
其实别说古代,就算是现代对街头的小商小贩或者偷税漏税都是防不胜防。
工籍更不必说了,这个地方打下零工拿到工钱就走人换个地方,地方根本就不知道、不确定也无法跟踪每个工人都赚了多少钱要缴多少税。
只有农民的征税才是固定且易实施的:根据你拥有的田地来征,怎么也跑不掉。
这也是古时重农抑商且工籍地位低的原因之一。
不过当然,沈兵为了不让人抓住把柄同时也是为了长期发展,所以让蒙良主动到雁门郡郡守那报备并缴税。
初时一切都很顺利。
云中郡距离雁门郡不过一百六十公里。
五天一个来回,运去的是布匹带回的就是一车车粮食。
只不过粮食与布匹的体积不一样,所以还有盈余的钱。
蒙良似乎很享受这过程,他回来就对沈兵说道:
“将军,此去一趟又能一路观光又能与酒友相聚,还能售布赚钱。”
“往后有这等好事便交给属下了。”
这方面蒙良其实是有点逆反心理。
他其实并不缺钱,且从小到大都衣食无忧。
但也因此被周边乃至家人定义为“纨绔子弟”……这种从来没赚过钱花的都是家人给的钱的人,一旦自己会赚钱就会有一种新的体验。
甚至可以说这不只是一种“体验”,更是一种“骄傲”、“自信”、“自豪”。
要说有什么能收服这种玩世不恭的公子哥,只怕只有这种来自其内心的自豪感了。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