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国耻(2 / 2)
对这个历史事件究当如何去看呢?笔者认为,无论对袁世凯其人是好还是恶,历史事件还是要还历史的本来面貌。
无论如何,反正最后的结果是:袁世凯在五月八日下午八时,在纯一斋举行的会议上,发表了一篇泪随声下的演说,宣布接受了日本最后通牒;把日本另案讨论的第五号要求吹嘘为“誓死力争”的结果。并对英国公使朱尔典的劝说,表示诚挚的感谢。
会议上商议如何答复日本,开始的意见用长文答复,叙述一下谈判过程、发生的争论和进行过的修订,可能是后来觉得,怎么说都是很丢人的事,不如干脆改为简短的复文。
当日晚间,外交部连夜准备复文,有关第五号福建一条中“日后另行协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参赞不幡酉吉在电话中争论甚久。日本方面要求袁**把中国的复文底稿,提早透露给日使阅看。
外交部秘书施履本亲持复文底稿至日使馆,给不久前坠马受伤的日置益公使阅看。
日置益看到回文后,因“第五号与此次交涉脱离”,并未注明“日后另行协商”,而大发脾气。
坚决地表示:“这项复文我不便接受!”
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赶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请示。
曹乃在复文底稿上加了 “容日协商”字样,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馆送请复阅。日置益复按照自己意图,在回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八日深夜一时才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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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第二天知道了又作了一些屈辱的让步,大为光火。不知是真心还是故作姿态,当然亦或是借题发挥和迁怒与人,当即痛骂曹汝霖不该未经请示而擅作主张,马上把已准备颁给他勋三位的一道命令临时撤销。
五月九日下午一时,中国的复文由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亲自送到日本驻华公使馆,复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于五月七日下午三时亲以日政.府哀的美敦书送交 中国政.府,并附以说明书七条。该哀的美敦书之结语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国政.府于五月九日下午六时交 出满意之答复,倘届时不能得满意之答复,则日本政.府将施用日本政.府以为必要之方法。今中国政.府为维持远东和平起见,除第五条中之福建问题议定互换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属哀的美敦书之说明七条,承认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中之各款,惟第五号中之五条,俟将来另议。
“中国政.府今日即行承认者,无非盼望中日间之悬案从此解决,而两国国交 可以巩固,中国政.府请日本公使从速定期到外交 部会拟条文,正式署约。”
日置益得到中国正式复文后,便电奏日本天皇,报告兵不血刃而在外交上获到辉煌的胜利,一方面表功,一方面向他的天皇表示祝贺。
五月十日,日置益公使前来中国外交部,代表日本**向中方表示了感谢。
十一日,日使馆照会中国外交部,送来公文四件,(一)日本**所交之条款;(二)会议后中国回答原案;(三)第二次之修正案;(四)中国第二次回答原案。
同时约定十四日在迎宾馆正式会晤。
五月二十五日,袁世凯政.府与日本正式签订了这个亡国条约后,通电各省文武长官说:“日本既有让步,无损中国主权,故决定由外交部即日答复。此案已结,中外敦睦,希饬属晓谕通知。”
与此同时,袁世凯亲写了两道密谕,告诫各省文武长官,不要忘记五月九日这个奇耻大辱的日子。
事后,他又授意丁佛言撰写《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了五万册,秘密寄存山东模范监狱中。
他咬着牙说:“这一次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将来有一天我们翻了身,这部书就可以公开发行了。”
在动物界,通行的生存法则是弱肉强食。人也是从动物世界来的,人类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也同样奉行着这个原则。在国与国的关系中,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没有道理可讲,没处去讲道理。比如这一次中日之间发生的事,哪里是两国之间发生了什么纠纷呀!不过是日方跑到中方的领土上欺负人。受到欺辱,只能怪自己拳头不硬。想不受欺辱,只能是让自己强大起来,
在这样的条件下, 当一个国家被一个或一伙极端主义者和野心家所掌控,或者这个国家的主流民意被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狭隘的爱国主义所左右时,这样的国家越是发达和强大,就越可能给世界带来更大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