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合作完成(2 / 2)
培训主要是生产技能的培训,不仅包括焦化厂的生产技能,还有线材厂的生产技能。
大盛集团是打算把这批工人分成两拨,一拨继续留在焦化厂;另一拨划到线材厂去工作。
当然,前提是必须在培训结束后,通过大盛集团的综合考核。
如果通不过考核的,大盛集团是要强行和对方买断工龄的。
显然大盛集团是不希望养闲人。
以前盛兴焦化厂是国有企业的时候,闲人可以每天混着吃大锅饭。
如今成了股份制私有企业。还养着这些人吃大锅饭肯定不行。
对于大盛集团的这点要求,徐岩峰没有反对。
徐岩峰是希望能给工人们留下一条活路,大盛集团做的也算仁至义尽了,没有全部赶走他们,而是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只把通不过考核的赶走。
如果工人不想被赶走,那就好好培训就行了。可如果不好好培训,整日还是混吃等死,那被强行买断工龄也是咎由自取。
合约谈好后,韩桃给大盛集团报了一份。而徐岩峰也给方日升和苏正群各报了一份。
如今距离一个月的期限只剩下四天了。
按照方日升的想法,他怎么也要拖过这四天的。所以,方日升一直没组织召开常委会对合约内容进行讨论。
方日升这点心思自然瞒不过徐岩峰。
在徐岩峰给他送初拟的合约时,就已经窥探到方日升打算拖时间了。
徐岩峰也没办法,方日升不拍板,他也只能干等着。
两天之后,韩桃那边反馈来了信息,大盛集团同意这个合约了。
而蓝林县这边还迟迟没召开常委会讨论。
韩桃疑惑,便问了徐岩峰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徐岩峰就把他和贺振海一个月期限的事说了。
韩桃也是明白人。马上就笑道:“你们方书记很向着贺县长啊。”
说完,韩桃又笑道:“这件事我帮你。绝对让他们在两天内把合约签了。”
其实这份合约的内容已经很合适了。连王宇等焦化厂的高层都说不出什么,那蓝林县的领导如果非要再加点别的条件,可就有点故意捣乱了。
可合适归合适,按程序是必须要经过县委常委会集体表决通过的,并且还要报请上级国资委得到同意后才能签约。
方日升就这么拖着连常委会都不开,那这合约肯定是不能签的。
而韩桃在知道方日升为什么不开常委会的原因后,马上就以大盛集团的名义通知蓝林县县委县政府,要求务必在一日内给予合约是否通过的答复。
如果给不出,那大盛集团将视为蓝林县没有诚意。不仅会马上离开蓝林县,还会通过有关部门追究蓝林县不作为,耽误大盛集团宝贵时间的责任。
这个通知一发给蓝林县,方日升可有点慌了。
如果因为常委会开晚了,导致大盛集团离开了蓝林县,并将此事反馈给了市里,那可绝对够方日升喝一壶的了。
本来签了约是对方日升有利的。可如果为了贺振海让方日升受了责骂,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而此时,魏昭兴也打来电话,明确表示这份合约拟定的可以接受。要方日升尽快召开常委会讨论。并且魏昭兴还说如果通过了,那这两天就马上签约,他还会出席签约仪式。
魏昭兴会打这个电话,那也不知是韩桃找的魏昭兴,还是徐岩峰找的魏昭兴。
反正不管如何吧,魏昭兴是知道这事了。
如果方日升还拖着,那魏昭兴肯定会对方日升不满。而且如果这两日就签约,魏昭兴还会出席签约仪式捧场,那对方日升来说脸上也是非常有光彩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那常委会必须马上开,还必须马上通过,并且今天就要把情况报给市国资委。
想必有魏昭兴打招呼,市国资委那边也会很快出具批复意见吧。
果不其然,当天常委会通过后,第二天国资委的批复就来了。
于是,在批复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蓝林县组织了和大盛集团关于盛兴焦化厂改制的签约仪式。
出席的不仅有方日升、苏正群等蓝林县的相关领导,还有像延昌市政府市长魏昭兴、副市长邹英宇也出席了仪式。
贺振海自来到签约现场,整张脸都是黑的。
最后一天啊,只差一天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但是,也就在这最后一天,徐岩峰完成了他一个月内解决焦化厂问题的许诺。
那么贺振海也要去完成他的许诺了。他的许诺倒也不难完成,只要方日升动动嘴就行了。可是,那样贺振海的面子往哪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