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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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此景令任明睿想起自己一个人搬家的时候,他现在是搬了一只熊回家吧。任明睿把他胳膊搭在肩上架起来时才感受到孟然有多沉。明明看起来挺瘦的,怎么会这么重?他把孟然抬进家门的巨大的胜利不亚于参加了一场负重跑。任明睿一松手,孟然倒在了地板上,撞散了他没来得及整理的书。不过他今晚是没力气去收拾了。
他把孟然扛进卧室扔在床上,插着腰大喘了几口气才去洗澡。任明睿等把自己收拾好,回到卧室里,眼下要解决这个霸占他床铺的人了。
首先要找一副手套。任明睿从柜子里翻出了一副法医用的乳胶手套,戴上之后拉起孟然扒掉了他的大衣,接着是一件黑色针织衫,然后才是最里面的贴身藏蓝色衬衫。
“真不嫌麻烦。穿衣服就能累死你。”刚洗完澡又出了一身汗,任明睿心想自己造了什么孽,哪能受得了这种气。他盯着孟然看了一会儿,跑去书桌从笔筒里拿了一只红色记号笔回来。
“哼哼……”任明睿吹着口哨,解开了孟然的衬衫。
他把衣角从孟然的裤子里抽了出来,衬衫敞开露出了上身。今晚只能任他摆布。
“你自己喝多了,不能怪我下黑手。”任明睿打开笔,在他胸前的两点周围用红色记号笔分别画了两朵花。
然后任明睿又在他肚脐上画了一只小乌龟。
整蛊孟然之后他心情大好,任明睿坐在床边笑了一会儿,在安静的卧室里,渐渐地,他沉默了。任明睿拥有了一个绝佳的时机。即便因为冲击昏过去也无所谓,孟然醒来也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如果现在碰孟然的手,任明睿就能看到他人生此前所有的悲怒哀愁离别怨,这其中说不定就会有解开他们之间关系谜团的钥匙。
任明睿犹豫了。他紧握着双手,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好像那未知的一切在警告他,你一旦走进去,就无法全身而退。
他坐在孟然身边,任凭时间一点一滴溜去,最后松开了手。
“你真麻烦。”就让孟然睡个好觉吧。任明睿放弃了,他帮孟然解开腰带,想把腰上挂着的手铐也拿下去。可就在这时不知是不是警察的条件反射,当任明睿碰到他的手铐,孟然突然挺起身醒了过来。
“我靠!吓老子一跳。”他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地把红色记号笔扔到地上。
洗净浮沉,任明睿只穿着灰白色的薄麻睡衣。一块纯色的布罩在他身上,比什么时髦的着装都要衬人。没有烟,没有浮夸,遮盖和隐藏的附加都卸下,他柔软瘦弱的手腕一看便知是用来握笔的。呈现在孟然面前,是一个长年被书纸浇灌出来的书生,清秀不染。
就这样干干净净,顶着半湿的头发,任明睿哪里像二十八岁的人。孟然的思维早被酒精麻痹得不听使唤,脸颊泛起微红,双瞳的焦点也迷迷蒙蒙。他望着任明睿,视线中参进一层迷/乱,潜藏在意识深处的冲动逐渐占领了孟然的身体。
“怎么,我什么也没干啊。”任明睿心虚地咽了咽口水。
薄薄的汗水使残存的沐浴露变得不单纯,钻进孟然鼻腔的还有他皮肤淡淡的味道。孟然的双眼锁在颈部中央上下滑动的喉结,跟着口干舌燥地吞咽,他徐徐靠近,凭由本能趋势地张开嘴,将热烫的呼气扑在那一寸洁净的皮肤上。
“你!”高于任明睿体温的舌尖滑过颈前凸起的骨节,他不敢相信孟然竟然舔了他。“干什么,疯了吧你!离我远、唔……”
浓烈的酒气狂奔着涌进口腔,直冲到他的头顶。孟然缠上他的舌头热烈地搅/动,根本不给任明睿时机思考。任明睿推不开他,在孟然的力量面前他的抵抗杯水车薪,他几乎没有权利拒绝。不依不饶的吻蛮横又粗鲁,也不顾他被迫缠动到僵麻,至此孟然还将他的舌头骗进自己口中,吮/吸得他舌根酸痛,简直就是在单方面的掠夺和欺负人。
彼此的唾液交缠吞咽,虽然大部分都被孟然贪婪地摄取了去,但任明睿还是被酒味灌得七荤八素。孟然钳着他的胳膊,放给任明睿一个喘气的空隙,接着又把人拉进怀中,更深的吻了上去。两人间的衣料如若无物,空气升温,暧昧肆流,孟然的胸膛烫得他的理智。
“哈……”他手抵在孟然滚烫的胸口,当一吻结束,任明睿把他顺劲推开了去。
因孟然将他搂得太紧了,力气就像放出不收似的,任明睿怕他酒醉不知深浅,只能极力抵住。所以这股蛮力一消失,孟然被他推倒了。
任明睿大口喘气,擦掉泛红嘴唇上的津/液。任明睿正想要骂他呢,见孟然撑起了胳膊,吓得他赶紧挪到了床尾。
任明睿全身戒备地瞪着他,但他坐起后再没有动。孟然手放在胸口,摸着任明睿推他的地方。
“讨厌我吗。”孟然抬眼,可怜地,无助地,失落地看着他。
他不喜欢男人,孟然也不该喜欢男人才对。但是不讨厌,他并不讨厌孟然,还有孟然的吻。甚至舔舔嘴唇,任明睿还有些回味方才的亲热。
大事不妙,真的大事不妙。该说孟然这人太能装还是太能忍,任明睿哪能料到平日直让他犯恶心的正经下藏得是这张脸。任明睿现在特别想感激他,幸好他够道貌岸然,要是平时也用这种眼神看他,任明睿真不敢确定自己能不能抗住。
毕竟,他当下是扛不住。
“以后不能再像流浪狗一样看我,听见没有。”他搂住孟然的脖子,主动靠了上去。
任明睿意外自己对于男人的厌恶竟没炉火纯青,孟然的侵/犯没有产生一丝反感。不过感觉不错,也不意味着可以走下一步。孟然分开任明睿的双腿,将他抱到怀中跨坐在身上,紧接着探进衣服,摸上他的后背。
不安分的手几度迂回,撩起了他腰间的睡裤。酥/痒的抚摸沿着脊椎向下,巡走在越渐敏/感的地带,任明睿惊了一跳,慌忙按住了孟然的手。
“你太饥/渴了吧。”孟然想和他上/床。任明睿当然早能看出来孟然想做什么,但还是为了一时欢愉冲动地亲了上来,给了他进行下去的默许。
还搞不清楚对孟然的好感从而来,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酒后乱性着实不是明智之举。可是孟然,这个喝多了的孟然,真是太诱人了。
死而复生后,他认为人生在世,什么都体验体验才不枉来一遭。既然不讨厌,那和孟然做这事未尝不可。还能留这激/情一夜日后用来笑话孟大队长装正经,可是个大把柄。
任明睿再难找借口反抗了,他想不到自己也会有感性压过理性的一天。孟然身上的味道,和温暖的拥吻,一切都令他无法自拔。
孟然的唇终于挪到了他的脖子,开始不再单纯的轻啄了。任明睿想着他强吻时的力度,心以为这个只是想释放欲/望的雄性动物今晚不能让他好受,但他发觉,全然不是酒后乱性这么一回事。
孟然的抚摸,亲吻,几乎是在为他而服务。要说一个醉得连面具都丢掉的人能想着做前/戏,同为男人,任明睿清楚绝对不可能。那么这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孟然喜欢他。
他对人类的行为研究得太多了,不敢信都不行。虽说孟然平时掩饰得近乎滴水不漏,任明睿至今很难真的看透他三分,不过要说孟然对他怀有爱恋,不说性向,这都是无稽之谈。一个眼神松懈时流露出的只有厌烦情绪的人,怎么可能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