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当众约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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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琴,和比剑一样,是凯尔特贵族子弟经常比斗的项目。《》
所不同的是,斗琴是为了炫耀自己的音律修养,炫耀贵族子弟的多才多艺和优雅风度,而比剑则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武技,是为了展示属于高等贵族的勇武和力量。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楚御细细看了看亨特和他身后的路易斯,忽地点点头,道:“好!”
在众目睽睽之下,这场斗琴很快开始。
斗琴是一个颇为广泛性的概念,虽然名为“斗琴”,但实际上并不只局限于钢琴,很多乐器,包括小提琴、萨克斯等乐器都有这样的演奏或者比斗方式。斗琴也并没有严格的规则,不过由于多年的潜移默化,斗琴演化出两种不同的方式。
斗琴无疑是一种乐器竞技方式,但当乐手双方并不是单纯想要分胜负,而是想要通过较技大致了解对方的水平时,就会采用第一种方式,通过基本功、技巧、即兴,以及对语句的理解来分高低,而且这种高低通常不会很明显,所以也不会很公众地表现在其他人面前。
当两个乐手之间不是想很激烈地分胜负时,就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而像如今楚御和亨特这样,既然气氛已经到了必须分胜负的时候,就一定会采用第二种比斗方式。
第二种斗琴方式的核心要点其实就是炫技,大跨度琶音,八度音阶行进,反向音阶,交替八度等等技巧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掌握的,即使能够掌握,在一首乐曲中进行这样的即兴创作或者华彩也必定会影响到原曲的韵律,只有出色的乐手,才能和谐而完美地进行处理。
一般而言,两个乐手相约斗琴,甲方先演奏一首乐曲,然后让乙方模仿重现,假如乙方不能弹奏,或者弹奏的韵律明显差得很多,乙方也就输了。之后双方交换,假如甲方复制不了乙方的演奏,甲方自然也就落败,其结果一目了然。
“你先来还是我先来?”亨特看向楚御,先出题的人无疑还是很占优势的。
“你先来把。”楚御很绅士地说道。
亨特也不谦让,随之做到钢琴前面,开始了第一场的出题。
一连串明快而流畅的音符从钢琴之上缓缓流淌出来,竟然还是刚才亨特弹的那首《月下的公主》,不过只有一小段,而且节奏快了很多,而且细微处也多了一些用于炫技的高难度技巧,亨特的功力还算可以,这样的即兴修改并没有影响原曲的主旋律,曲子的韵律依然是带点静谧的优雅氛围。
这一题明显不是很难,但对于一些外行来说,已经足够用来考人了。
第一个难题是必须记下刚才亨特选取的所有音节,即使是练过这首曲子的人,也要记下亨特刚才改变的节奏,并且克服自己以前演奏这首曲子时的惯性,模仿他的节奏并且在各个关键的地方加上亨特演奏的那些技巧。
当然这对真正的内行人并没有多大的难度。
对方既然绅士地让出了先手的机会,亨特也不能一出手就赶尽杀绝,一方面他也必须表现得绅士一些,必须展露出一点谦让的风度;另一方面,亨特也觉得暂时还用不着全力出手,在恰当的地方举重若轻地战胜对手一向是他的一贯风格。
很快,亨特从钢琴旁站起来,微笑着看向楚御:“这位阁下,该你了!”
楚御点点头,随即坐下,修长的双手放到了黑白相间的琴键之上。
楚御虽然不知道凯尔特的情况,但在中国,很多音乐院校都有“视听唱练”的专业课程,对于一个真正的学音乐的人来说,即兴记忆对方弹奏的音节的确不是什么难事。
轻快而流畅的声音很快响起了,楚御毕竟没有听过那首《月下的公主》,所以弹奏时速度要慢一些,但总算一个音不错地完美复制下来了,众人虽然觉得楚御的速度要慢一点,但也知道他接下了亨特的第一场考题。
然而众人都没有看到,在楚御弹奏完毕之后,亨特的脸色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虽然外行人不知道,但亨特其实清楚,第一场比试楚御是稍胜一筹的。
楚御的速度虽然稍慢,但他的音节甚至节奏却一点没变,仅这一点,学琴十四年的亨特便不得不承认对方拥有着和自己一斗的实力。而且在更细微的地方,楚御还对他那些高难度技巧做了一些隐形的处理,让亨特刚才的即兴改编变得更为优美动听。
从这一点上来说,众人虽然听不出来,但楚御确实是稍胜一筹。
亨特徒然变得严肃,他看着楚御,说道:“该你了,出题吧!”
楚御点点头,琴音再响,他很干脆地敲响了第二首大家都没有听过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