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 1935章:往事不如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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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的改革不是不可,毕竟土地兼并变得十分严重,刁民、官吏、水利、文化、吏治上都需要做出大的调整,但总体上苏州还是在一片平稳中发展,缺的不过是一种整治而已,这时候通过一系列的强有力的丈量土地,固然可以让百姓有良田,朝廷的财政收入也会因土地变多,多了写收入,但总体来看,还是不妥的,因为土地兼并是一把双刃剑,在有发达的工商业时,农民可以转化为工人阶级,从而可以推动工商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可以快速产生,而靠兼并土地,开靠收租的地主阶层也会由于工商业的冲击而衰弱,当初英国的工商业发展也是这么兴起的。旧贵族旧地主地位不再,新贵族将会崛起,如今的苏州,用他这个多了五百年多年的前世人来看,正好处于这个时候,只要调整得好,那就是一条正确的道路,更何况苏州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形城这个过渡,如今欠缺的不过是一个正确的引导罢了,他既来了这个时代,自不能全不理会,改革固然是好,打破旧的东西,可毕竟眼界不一样,无论是商鞅还是王安石,张居正三人的改革,说到底都是已有的就秩序上做出调整,商鞅是在井田制的基础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将秦国旧的陋习全部废除,实现了对秦国内部的修补,使得秦国变得强大,同样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对羸弱的北宋王朝进行了调整,但碍于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相比商鞅、王安石,张居正的内部改革显得更明显,针对明中叶后,土地兼并剧烈,地权高度集中,加以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日重、农民逃徙,里甲户丁和田额已多不实,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张居正以大毅力,绝对的权势推动了这次变法,从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说到底这场改革不过是对万历一朝财政危机进行一次全方位的修补,让大明朝这座机器得以继续在封建的轨道上航行罢了,由于 时代不一样,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去跳出他们固有的四书五经来审视这场改革,所以纵然改革成功,也只是修补的手段比较高明而已,这一点从商鞅与张居正的改革上可以看得出,商鞅固然让秦国强大,可一统的秦国很快就出现了问题,独尊法家,弄得好好的大秦帝国二世而亡,而张居正独立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克服财政危机、稳定明朝的统治,然后人亡政息,大明王朝的繁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并没有挽救大明灭亡的命运。
商鞅、张居正改革成功尚且如此,王安石不成功的改革更不用说了,一心变法图强的王安石整个变法可以概括为两条:强国与富民。按照王安石的制度设计,是完全兼顾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是双赢的,可以说是最为理想的变法,但终究是王安石的理想,以“青苗法”为例,按照王安石的构想,原先每到春天青黄不接时,农民都要向地主土豪借贷,借贷利息往往高达三分或五分。也就是说,秋后农民收获的一半左右要归地主老财。而王安石制定的“青苗法”规定,由国家向农民贷款,利息两分,这样的利息与地主放贷的利息相比,还是要低不少。如此看来,农民受益,国家得利,这份改革思想上确实没错,但错就错在,想与做是两回事,想得最好,若是做不好,一切都是百搭,这一点在王安石的变法中最为明显,青苗法的改革,按照王安石的构想,从中获得好处的应该是大宋朝廷与宋朝的百姓,大地主以为不能放贷,成了这次改革的受害者,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地主有银,有钱,可变法让他们不能放高利贷了,他们吃亏了,他们自然就会反对。所以,王安石在推行改革的过程中,确实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在地方,地主与豪强坚决抵制改革;在朝廷,不少朝廷命官,包括司马光、苏东坡、欧阳修也坚决反对,这股力量看似强大,但王安石本身的影响力不小,加上宋神宗的强力支持,这股力量对王安石来说,并不是变法成败的关键。
事实上王安石改革的失败,并不是因为反对者的强大。王安石推动改革,意志坚定,雷厉风行,“虽千万人吾往矣”。在王安石那里,不管你权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私交有多深,关系有多铁,谁反对改革,就把谁拉下马。司马光是他的好朋友,对不起,请你下台;欧阳修是他的恩人,对不起,请你出局。王安石有最大的当权派宋神宗的支持,他几乎把所有的改革绊脚石都统统踢开了,改革派占据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机关,政令基本畅通。事实上,王安石的改革并未胎死腹中,而是轰轰烈烈地推行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