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节 不舍(2 / 2)
徐蘅走近她惊异的问,“方倾墨居然帮你,遥遥,你太幸运了。”
苏柔遥眼神一淡,她是太幸运了,在她最苦最难的时候遇到了坏脾气却又好心的方倾墨,可她也太不幸了,就这样把他弄丢了。
“是……是吧。”她艰难地开口,徐蘅显得有点激动,“你放心,有他为你说话,你的设计总会有人青睐的。”
苏柔遥点点头,悄悄握紧双拳,她是决心一定要做一名知名设计师的,这是她从小到大的梦想,虽然现在困难重重,可她并不怕,也不会退缩,她要做,就一定要做到最好,并一定要成功。
刘妍直到方倾墨的身影消失在那扇门后才逐渐回神,她的手不自觉摸了摸方倾墨刚刚碰触过的那片裸.露的肌肤,美艳的脸竟慢慢红了起来,自己愣神了半天才想起了周围还站着另外两个人,抬眼去看,看到苏柔遥和徐蘅还站在那里,尽管心里对她们不痛快,但看在方倾墨的金手上也就算了。
刘妍装模作样地咳了咳,“既然方先生说了要照顾晚辈,我这个做长辈的也就勉为其难地帮帮你们吧。”
徐蘅偷偷鄙夷了一下,面上却笑得妩媚,推了苏柔遥道:“还不谢谢前辈。”
苏柔遥微躬了身子,眉眼低垂,十分驯服的道谢,刘妍见她这样乖觉,十分愉悦地扭着纤腰离开了。
吃过午饭,方倾墨带着陶麦直奔慈善活动现场,到了目的地陶麦顿时有点傻眼,什么慈善活动,根本就是一家毫无欢迎仪式的儿童福利院。
“呵呵,今天的慈善活动就是陪这些小朋友玩。”方倾墨对上陶麦满眼的疑惑,笑着解释。
陶麦满脸黑线,那还说什么慈善活动,搞得她这个只在媒体上见过的那些大型慈善活动的人在来的路上异常紧张,很担心没有甘霖姐压场,她要怎么做才能让方倾墨十全十美地出现在观众眼前,原来全不需要她费工夫的,如此一来,她一路上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陪小孩子玩,当然比面对那些个镜头镁光灯轻松多了。
“方叔叔,这位姐姐是你的女朋友吗?她长得好漂亮。”有可爱的小朋友跑到方倾墨身边扯着他的衣摆说道,还有小朋友不会说的,就用哑语,更糟糕的就用一双澄澈的眼睛看着方倾墨,再看着陶麦。
陶麦看见方倾墨蹲到了孩子身边,俊美的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你们也这么觉得她很漂亮,我也这么想的。”
孩子跟着大笑,很有取笑方倾墨的意思,陶麦嘴角抽了抽,她比方倾墨小不了多少,这些鬼灵精却叫他叔叔叫她姐姐,生生差了辈分,还是他的女朋友咧?!
“那叔叔亲一下姐姐吧。”小朋友中有人忽然喊了一句,接着三五成群地这么说,陶麦不干了,这些小屁孩怎么净说些早熟的话,但直接说不肯定会伤了他们幼小的心灵,脑子转了转,拍了拍手,兴奋道:“这样吧,我们来做个游戏,到最后谁是赢家就听
谁的,到底亲不亲由赢家说了算,怎么样?”
小孩子最贪玩,当然说好,陶麦想不出新鲜的,只能玩老鹰捉小鸡,她是鹰,方倾墨是护着雏鸡的老鸡,孩子们就是雏鸡,无论老鹰捉到哪一个孩子就算赢了一场,呵呵,陶麦满打满算地觉得稳赢。
“啊……啊……”陶麦展开双臂尽力去捉,可这些孩子反应很灵敏,也不是那么容易捉到,不一会儿累的自己满头大汗,孩子们笑闹声一阵一阵传出,所有人都异常开心。
方倾墨尽责尽职地护着他的小鸡们,可那目光却是深深攫着陶麦,看她脸上容光焕发地带着运动后的红晕,心里莫名地开心,即使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事情她也能陪他,也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大惊小怪,他真的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由于孩子就想着能让方倾墨赢,因此玩到太阳西沉陶麦也没有赢,只得草草结束,好在孩子们也不提亲一下这回事了,嘿嘿,没有白费力气,陶麦偷偷的笑。
回去的路上,方倾墨格外满足,觉得今天没有白过。回家时,路过一楼的大堂,有保安叫陶麦的名字,说是有她的信件,陶麦顿觉奇怪,她住在这里除了甘霖姐她们知道就没有人了啊,啊不对,还有一个林启辉,但他住对面,不可能无聊地寄信给她。
陶麦好奇地拿到手,方倾墨也凑过来看,“是什么,拆开看看。”
陶麦依言拆开一看,很精致漂亮的邀请函,是G大的校友发来的,邀请她参加G大的校庆,“原来是校庆,你要参加吗?”
陶麦犹豫着,她对G大有种很深的感情,心里很想去,但方倾墨各种繁忙,她应该走不开,不免觉得可惜。
方倾墨见陶麦的神色已经猜出她是想去了,摆摆手大方的道:“你去吧,我最近都不算忙,有甘霖姐安排一切,还有广恩美旺旺,你尽管放心的去。”
“真的?”陶麦拿着邀请函贴在胸口,闻言眼睛一亮。
方倾墨点头,“嗯哼。”
陶麦很高兴,是以晚上多做了几道菜,吃的方倾墨意犹未尽,抹了嘴对着陶麦说道:“我的胃都被养叼了,以后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怎么办?”
陶麦不在意的笑,“你请几个星级大厨,每天变着花样做给你吃,怎么会吃不下。”
方倾墨一脸的不以为然,却又问她有关G大校庆的事。等到收拾完厨房回到楼下,陶麦只想洗个澡早点睡觉,今天下午太累了,腿隐约有点疼。
楼梯间,陶麦探了探头,生怕遇见林启辉,又被他莫名其妙地缠住说些令她心烦意乱的话,幸好对面静悄悄的,房门紧闭,陶麦蹑手蹑脚地走至家门口开门,刚要推门而入,身后忽地响起了林启辉的声音,“晚饭吃了没?我做了两人份,要不要一起?”
陶麦后背一僵,转过头对着林启辉龇牙咧嘴,重重地说:“不用了。”她顿了一下,梗着脖子又说:“下次麻烦你不要这么突然出声,不知道夜半惊魂,人吓人吓死人么。”
林启辉挑了挑眉,“我下次会注意。”
陶麦咬牙,还有下次?算了,她累了,没精神跟他计较。
陶麦关门,把林启辉隔绝在外,使劲摇了摇头,把他的影像甩出脑袋,然后洗漱睡觉。
校庆在三天之后,这三天里陶麦和甘霖姐陪着方倾墨东奔西走,听甘霖姐说方倾墨接了一部戏,这部戏有点特殊,参演的无论是大角小角全都是有头有脸的大腕,影片属宣传民族主义的公益性大片,是以是没有稿酬的。但方倾墨在剧中饰演了一个大军阀,戏份属他最多,当然也要属他最辛苦了。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校庆的这一天早上,方倾墨已经离开京都去了香港,是以陶麦自住到这里之后第一次赖床,因为不用起来做早餐嘛。
出门准备参加校庆时,陶麦却犯愁了,她的大部分衣服都还留在未央公寓里,住到这里之后添置的几套衣服都是甘霖姐帮她挑的,带着职场女性的干练利落味儿,可她又不是去参加工作,不需要穿这样的衣服。可其他衣服,唔,找来找去只有一套合适的,可却没有搭配的鞋子。
犹豫了再犹豫,陶麦最后心一横随便穿了一双小高跟鞋就准备出门了,走至玄关处时,却突然看到林启辉眼巴巴送来却被她随手丢弃于此的那双鞋子。
她走过去比了比,怎么看这双鞋都比她脚上的这一双配她身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