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审判(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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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在四川大开杀戒,是明末清初一桩著名的血案。虽然解放后也有人说这是正义的革命行为,但大多数历史学家并不苟同。
对于张献忠屠蜀,三百六十多年来,人们一直争论不休,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即张献忠为什么屠蜀?他在四川到底杀了多少人?
张献忠为什么杀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翻阅大量史料,发现至少有五种答案:
第一,性情说。
很多史书上说,张献忠残忍好杀,喜怒无常,“嗜杀出于天性”,“恒醉柔而醒暴,一日不流血盈前,即悒悒不乐。”
外国传教士写的《圣教入川记》更是说他“有神经病,残害生灵”。
其实单纯从个人品格与性情上分析,是很难从深层次真正弄清张献忠的杀人动机的。这就如同问,张献忠为什么杀人?答:因为他喜欢杀人。这是很难以理服人的。
第二,报复说。
据彭遵泗《蜀碧》记载:张献忠少年时,随父亲到内江(属成都府)贩枣,将驴子拴在一户乡绅的牌坊前,驴子的粪便玷污了牌坊前的石柱。乡绅的仆人看见了,冲过来就是一阵怒骂,并拿起鞭子毒打张献忠的父亲,命令他用手把粪便捧到别处去。张献忠站在一旁,敢怒不敢言。临走时他发下毒誓:
“我一旦得志再来四川,一定要杀尽你们这些恶人,方能消除我心头之恨!”
还有种离奇的说法是:张献忠带兵入蜀时,在四川与湖广交界处扎营。第二天,他在两省交界的地方大便,先在四川境内扯过一把野草擦腚,正好抓着活麻,手和臀部都被刺得生疼。他又伸手到湖北境内扯草,可草并不扎人。张献忠就问本地人,为什么四川的草刺人,回答说这草叫活麻,又名蝎子草。张献忠不禁火冒三丈,怒气冲冲的说:“四川人恶毒,连草都这么可恶,我就从这里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