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两个故事(2 / 2)
我很想向各位描述一下这位老先生的居处,当时我进去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甚至是吓了一跳。但抱歉的是,对于他的住所,我曾经对他起过誓,实在不能多说。只怕有人依言寻去,扰了老人家的清净,请各位读者见谅。
其实,就连我和老先生的对白,也不是太方便讲的。但是为了这个文章的完整连贯,我就在这里说说重点,也就是那两个故事吧。
那两个故事,是这样的:
第一个故事:
秦始皇二十八年(也就是公元前219年)端月三十五日,从康城的青龙江入海口,游进龙鱼一条,在江中搁浅。这庞然大物,足有七开间屋子那么长,其吼声如黄牛叫,在大水潭里,用它那二扇门板大的分叉式尾巴,拍打挣扎,溅起阵阵污泥浊水。卧龙亭的人倾衢空巷在潭边围睹,凡看到它垂死挣扎的模样的人无不胆战心惊。三天以后,龙鱼已气息奄奄,无力逞威,但是人们还是拖不了它那庞大身躯上岸。人群中,有一个屠夫,姓虞名人诩,想出了一个五牛盘车之法。他让另一个胆壮的屠夫名甘璞的,下水用木头固定在龙鱼侧腹粗缆缚住鱼尾,另一头带在盘车轴上,借来5条大牯牛,拉动盘车,绞起轴上的粗缆,牵龙鱼上了岸。甘屠夫用尺子度量鱼身,长九丈三尺五寸,又自腹测量到鱼背,高约一丈九尺一寸。当时正值鱼盐淡季,得此大鱼,人们都道“天赐口福”,纷纷怂恿两屠夫宰杀它,以解馋饥。甘屠夫便不加思索,取来开山斧,将龙鱼斩头剖腹,虞屠夫协助分割鱼肉,众人先拿了鱼肉,携巨大鱼眼,随影前行,到鱼神坛拜祭之后,拿回家做了顿丰盛的晚餐,凡尝到鱼肉的人莫不赞叹其味鲜美无比。消息很快传到附近海盐县县官和兵马司官的耳朵里,他们立即派差役赶来取食,岂料鱼肉早已分光吃尽,只剩下一副鱼架残骸,差役悻悻而去。不久,官府就借故惩治甘璞和虞人诩,诬以私藏兵器之罪,将其斩首于卧龙亭曹市,曝尸路侧,谓之“弃市”。
第二个故事:
汉惠帝刘盈二年戊申(也就是公元前193年),先是自春至夏,久旱无雨,康城北部桑田盐碱泛白,禾苗枯萎,逃荒者日渐增多。仲夏,康城卧龙墩一位绝美女子名唤冯可儿,产下一个男婴,却完全不似他的母亲————混身长满黑毛,脸如锅底,铜铃似的圆眼凶光逼人,手指似利爪,尾部长着一条尾巴,摇摆不停。神婆占卜,主有天灾。事也凑巧,久晴的天气忽然风云突变,一下起暴雨就没完没了,一直到深秋仍然不断。康城内外大水盈尺,人畜几乎不能安身。那巫师说是冯可儿的毛孩妖孽作祟,逼她献出毛孩,活活扼死之后,放在鱼神坛上祭祀。可怜那小小生灵被无辜残害,天公却仍不领情,淫雨依旧不止,但始终淹不到鱼神坛上的毛孩尸体。神婆又说这是将冯可儿作为牺牲品,祭了大海。说也奇怪,自从此后,雨便停了。人们欢呼声还没停歇,没过多久,巨大的海啸涌来,差一点就把繁荣的康城毁于一旦!这次海啸,据《康城黄庭广记》记载,死了几万人,是一场无比恐怖的灾难。
第一个故事所谓的龙鱼,从描述的体型、尾巴形状等等方面来看,定然是鲸鱼。但是一条鲸鱼牵出两条无辜人命,可见秦王朝统治之残暴,恶吏横行,与民争食。争食不成,甚至以罗罪名、诬陷迫害的方式打击报复,这等暴政简直到了无以复加、令人发指的地步;第二个故事,那个毛孩,其实是一种人类的返祖现象。毛孩现在也存在,而且百度一下就知道,他当了流行歌手,过得很不错。但是这个故事里的孩子,却被无辜处死,甚至连母亲也遭受同样的下场。由此可见,怪力乱神、封建迷信和各种理论,本身并不可怕;可怕是拥有了广大的狂热信徒,蒙蔽了人的双眼,彻底改变了三观,那就将是一场灾难。
听了很多沉重的东西,从俞老先生家里告辞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老先生留我吃的那一顿饭,实在是应了他刚见我时的那句“一箪食、一壶饮”————全是素菜,吃得我直咬舌头。从老先生家里出来,我在路边买了个肉夹馍,边吃边往银行走。
到了银行门口,犹豫踌躇几次,终于走了进去。摸出黑卡,转了40万到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上,然后把卡的密码改成我妈的生日。接着到旁边的一家邮局里,要了个挂号信封,把银行卡和一张写着我妈生日的小纸条塞进去,颤抖着手,填上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号*楼***室收,没有写收信人的名字,便塞进柜台。柜台里的那个小帅哥在上面咔咔地卡着邮戳,每一下声响都像是砸在我的心上。当他把信封随手丢进待发筐里的时候,我已是泪眼婆娑。
之所以这么做,因为我已经大致知道了西施墓的所在,无论出于之前对明莹的承诺,还是出于对这整件事的好奇,我都想去亲眼看一看、亲手刨一刨。但是我也知道,这件事风险过大,动辄就是送命的节奏。
老爸,儿子不孝。这40万,当做是买了人身意外险了。
除了这些,我还能为父母做些、留下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