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后悔的选择(2 / 2)
“闭嘴!先听美恩说完。”
“……”
“其实收入之类的……真的不重要。我只是觉得,把名气做响一点,对未来的发展未必是件坏事。虽然玄歌的担忧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个人认为,走红所受到的阻碍就像是买东西要交出去的钱。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希望作品被更多人看到,那么如果不依托于这样的媒介,几乎是很难达成目的的。公司有公司的包装策略,最初我们可以按照他的要求行事,等到成熟以后,或者说是合约期满后,依然可以走自己的路。那时候我们已经有了观众群,如果作品又过得硬,不怕没有新东家赏识。至于先前说的学业问题,更没什么好担心的。你们三个是艺术学校的学生,只要名气够大,保证艺术类大学会为你们敞开大门。而我……现在只有高一,我认为自己有能力处理好学习和乐队的事情。”
“所以关键是,大家要弄清楚心底最期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乐队利益固然重要,可私、欲也不能避而不谈。就如森森所说,这样的机会很难得,失去以后很难再找。孤芳自赏和万众瞩目也许只是一线之隔,只看你们如何抉择。要借人之力,受到束缚是在所难免的。如果你们可以坚持永远不签任何公司,这次就不要签约。否则,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比较好。如果以后心血来潮再想反悔,就来不及咯。”
宋美恩的一席话让南若宸和玄歌陷入了思考。
所谓私、欲……
他们不是没有。
站在偌大的舞台上演奏,专辑大卖,这些都是他们脑海中曾经浮现过了画面……
所谓有得必有失,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想要得到,就必须要放弃一些东西。之所以敢放弃这么好的机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高傲的心态。
因为觉得ghost实力足够,所以就算扔掉这张入场券,也会有下一张从前而降。
但是,世界上哪有那么幸运的人和事呢?
就算有,怎么保证一定会是自己?